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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711/2020-00081 信息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汤沟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0-06-12
文号: 汤 发〔2020〕 9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汤沟镇2020年夏季秸秆综禁工作考核办法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0年夏季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对象各村支两委,镇分工干部,镇包村工作人员,镇三套班领导。二、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一)前期准备(25分)1、各类规划表及时上报(5分)。按…

关于印发《汤沟镇2020年夏季秸秆综禁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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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沟镇2020年夏季秸秆综禁工作考核办法

 

为切实做好2020夏季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村支两委,镇分工干部,镇包村工作人员,镇三套班领导。

二、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一)前期准备(25)

1各类规划表及时上报5分)。按照镇综禁办要求建立一张责任网1分),包括村级应急准备、四点设置;制作一张作战图2分),包括村级地块,综合利用规划表,村级综合利用规划图,未及时完成、不规范的扣1/项,单项分值扣完为止;村级综禁工作日报表及时上报(2分),不按规定上报的每次扣0.5分,可累计扣分不封顶

2、宣传发动(5分)。召开村民代表、党员干部会议,宣传秸秆机械化还田政策和好处(2分)。充分利用横幅、村微信群、上门宣传等方式对群众等做好秸秆综禁宣传工作2分)悬挂横幅5条(1分)。

3、定人定机定地块(10分)。按照即收即还,村级统一安排还田的不过夜,群众自主还田的不超过48小时的原则,对所在村田块进行合理详细划分并合理安排值守人员、收割和还田机械、农机手。做到分片到人,值守到位(3分),机械调度合理有序,机械保有量达600亩1台机械以上4分),机手工作及时,人员充足,歇人不歇机(3分)。每发现1处扣1分。

4、还田资金筹集(5分)。65日前按要求对村级统一还田的地块按每亩40元还田经费筹集到位并及时上缴并上交农户还田统计表和承诺书,推迟1天扣2,可累计扣分,不封顶

(二)禁烧禁抛(40分)

定人定机,下作业收割机具安装并启用切碎装置,茬口控制在10㎝以下。    

1、实现全面禁烧(20分)。卫星遥感监测及省通报有火点经核查属实的,一次扣光;省、市督查组发现火点,或有焚烧痕迹田块超过300平米,一次扣15分;县督查组发现火点或有焚烧痕迹300平米以下的,一次扣10分;被镇督查组查到着火点或焚烧痕迹5平米以上的地块一次扣5分。相关村接到相关通知5分钟内无人赴现场处置的,有一次扣5分。

2、辖区内无秸秆乱抛(15分)。被县级以上督查组巡查发现乱抛的(包括镇村道路上打谷晒场),有一处扣5-10分,被镇督查组发现乱抛的有一处扣3-5分,抛入水体的双倍扣分。发现险情相关村接到通知10分钟内无人赴现场处置的有一次扣5分。

3、监管防控有力(5分)。在田间地头按要求驻点值守,对进入监管田块可疑人员及时进行控制(3分),重点地段无人值守的发现一次扣2分;村成立应急队伍配足扫帚、水桶、灭火器等灭火工具,积极开展巡查应急,实施有效扑救(2分),工具未配备或未正常开展巡查的发现一次扣1

(三)秸秆还田(25分)

1、全力推进秸秆还田(10分)。秸秆还田资料真实并按镇政府规定时间上报的(2分),否则扣3分;定人定机定田块,收割机具切碎抛洒装置合格,茬口严格控制在10cm以下,专人跟踪监督管理到位的(8分),有一处不到位的扣1分。

2、全量及时还田到位(10分)。做到整片整村推进秸秆全量及时还田,做到即收即还,村级统一安排还田的不过夜,群众自主还田的不超过48小时的原则,完成全部还田并及时的得满分,还田不彻底的扣2分/处,完成率低于95%的不得分。还田机械必须合理调度,快速推进,歇人不歇机,严禁护食,一旦发现必须立即调度机械进行整改到位,保证即收即还不过夜,否则扣10分。

3、收储体系建设工作(5分)。有离田的,秸秆离田收集、运输、储存场所等措施必须到位,结合我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有一处储存堆放不到位不合理的扣1分。

(四)三清验收(10分)

积极配合县组织的三清验收工作,一次性通过县三清目标的村得满分。县验收组每发1处问题扣1分,未通过三清验收的不得分

三、考核奖惩措施

(一)实行保证金制度。

三套班、包村干部、包村工作人员、各村五大员每人均缴纳一定保证金。

(二)严惩第一把火

1.出现省、市、县第一把火的,所在村在全年综合目标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扣除全部保证金,主要负责人在全镇通报批评。

2.出现全镇第一把火的,所在村实行秸秆综禁工作考核一票否决,扣除全部保证金,主要负责人在全镇通报批评。

3、分工领导、包村干部、包村工作人员实行捆绑考核,同奖同罚。

(三)其他处罚。

1.出现前述类型以外其他火点的每处扣200元。火点超过5个的,扣除全部保证金。

2.秸秆乱抛于沟边、路边、埂边的,发现一处扣100元。抛河的加倍扣罚。超过5处抛河或10处乱抛的扣除全部保证金。

3.连续两次没有通过县三清验收的,扣除全部保证金。

(四)奖励考核。

村考核100分的,按1.3倍配套保证金;在96-99分的,按1.2倍配套保证金;在92-95分的,按1.1倍配套保证金,90-91分的,1.0倍配套保证金;80—89分的百分比例配套保证金71-79分不配套保证金70分以下的扣除全部保证金。

(五)其它规定。

    为有效组织党员干部参与秸秆综禁工作,确保本户及亲属户带头执行禁烧禁抛和综合利用相关规定,实行镇村干部职工参与情况与本单位及个人评先评优等奖项挂钩。

四、组织实施

镇成立综禁办,办公室设在镇农技站,负责开展督查、指导、考核等工作。并采取查阅资料、实地督查等方式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上报镇党委、政府审定。

本办法由镇综禁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