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水[2012]08号
关于加强自来水取水户取水许可监督管理的通知
县自来水公司、连化水务有限公司、乡镇及村水厂:
为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保障饮水安全,进一步加强取水许可监督管理,根据《关于加强自来水取水户取水许可监督管理的通知》(苏水资[2012]4号)文件精神,现就加强自来水取水户取水许可监督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乡镇及村水厂报送的上一年度取水总结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经水资源管理办公室签署意见后,报水利局批准。
二、县级自来水取水户报送的上一年度取水总结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省水利厅批准。
三、各取水单位应同时报送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书面材料应加盖取水单位公章。
四、2011年度取水总结和2012年度取水计划,于
附件: 年度自来水厂取用水总结和 年度取水计划申报表
二О
主题词:水资源 管理 取水许可 通知
灌南县水利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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