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灌南县森林警察大队执法勤务
警员职务套改暨晋升方案》的通知
县森林警察大队:
《灌南县森林警察大队执法勤务警员职务套改暨晋升方案》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灌南县森林警察大队执法勤务警员职务套改暨晋升方案
灌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灌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2020年6月1日印发
附件:
灌南县森林警察大队执法勤务警员
职务套改暨晋升方案
根据《国家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及《江苏省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警员职务序列改革实施方案》(苏组通〔2018〕8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县森林警察大队具有公务员身份的森林公安在职民警。
二、套改要求
按照《江苏省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警员职务序列改革实施方案》(苏组通〔2018〕85号)文件和县委组织部要求执行。
三、晋升职数
1、执法勤务警员四级高级警长及以上按警员职位总数的10%设置;
2、一级警长及以下不设定职数。
四、晋升条件
(一)职务晋升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热爱森林公安事业;
2、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3、晋升四级高级警长以下职务,应当任下一级职务2年以上;
4、在规定任职年限内的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晋升
1、未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
2、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且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影响期内或者处分期的;
5、不得晋升的其他情形。
五、晋升程序
(一)资格审查
1、符合晋升条件的民警由单位向局人事科申请填写《民警职务晋升表》。
2、人事科根据《民警职务晋升表》进行资格审查,填报《晋升民警名册》报局党组研究。
(二)组织考察
晋升四级高级警长及以上职务报县委组织部根据职数要求、竞争择优原则进行考察;其他晋升民警由局党组委托局人事科组织考察。
(三)党组研究
局党组会研究确定晋升民警。
(四)公示
晋升民警在全局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任命
公示期满后,四级高级警长职务报县委组织部审批;一级警长及以下职务由局党组任命,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六、有关政策
1、根据上级规定,以2018年9月18日为时间节点,确定晋升民警的范围,计算晋升民警的年龄,确定晋升民警的晋升时间。
2、民警职务晋升每年度呈报一次。特殊情况及时呈报。
3、民警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不进行年度考核和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得计为晋升职务的年限。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因工作能力较弱、受到组织处理或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现任职务的,应当降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