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索 引 号: 014309391/2020-00014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国土资源、能源,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0-06-30
文号: 灌自然资发〔2020〕64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灌南县森林警察大队执法勤务警员职务套改暨晋升方案》的通知 县森林警察大队: 《灌南县森林警察大队执法勤务警员职务套改暨晋升方案》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灌南县森林警察大队执法勤务警员职务套改暨晋升方案 灌南县自然…

关于印发《灌南县森林警察大队执法勤务 警员职务套改暨晋升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印发《灌南县森林警察大队执法勤务

警员职务套改暨晋升方案》的通知

 

县森林警察大队:

   《灌南县森林警察大队执法勤务警员职务套改暨晋升方案》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灌南县森林警察大队执法勤务警员职务套改暨晋升方案

 

灌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6月1日

 

 灌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2020年6月1日印发

附件:

 

灌南县森林警察大队执法勤务警员

职务套改暨晋升方案

 

根据《国家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及《江苏省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警员职务序列改革实施方案》(苏组通〔2018〕8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县森林警察大队具有公务员身份的森林公安在职民警。

二、套改要求

按照《江苏省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警员职务序列改革实施方案》(苏组通〔2018〕85号)文件和县委组织部要求执行。

三、晋升职数

1、执法勤务警员四级高级警长及以上按警员职位总数的10%设置;

2、一级警长及以下不设定职数。

四、晋升条件

(一)职务晋升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热爱森林公安事业;

2、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3、晋升四级高级警长以下职务,应当任下一级职务2年以上;

4、在规定任职年限内的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晋升

1、未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

2、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且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影响期内或者处分期的;

5、不得晋升的其他情形。

五、晋升程序

(一)资格审查

1、符合晋升条件的民警由单位向局人事科申请填写《民警职务晋升表》。

2、人事科根据《民警职务晋升表》进行资格审查,填报《晋升民警名册》报局党组研究。

(二)组织考察

晋升四级高级警长及以上职务报县委组织部根据职数要求、竞争择优原则进行考察;其他晋升民警由局党组委托局人事科组织考察。

(三)党组研究

局党组会研究确定晋升民警。

(四)公示

晋升民警在全局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任命

公示期满后,四级高级警长职务报县委组织部审批;一级警长及以下职务由局党组任命,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六、有关政策

1、根据上级规定,以2018年9月18日为时间节点,确定晋升民警的范围,计算晋升民警的年龄,确定晋升民警的晋升时间。

2、民警职务晋升每年度呈报一次。特殊情况及时呈报。

3、民警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不进行年度考核和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得计为晋升职务的年限。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因工作能力较弱、受到组织处理或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现任职务的,应当降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