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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383/2020-00014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0-06-30
文号: 灌财发〔2020〕28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灌南县财政局2020年财政监督工作计划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为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加强财政业务监督、指导力度,维护良好的财经秩序,促进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江苏省财政监督条例》和《关于印发江苏省财政厅2020年财政监督计划的通知》(苏财监〔20…

关于印发灌南县财政局2020年财政监督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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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灌南县财政局2020年财政监督

工作计划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加强财政业务监督、指导力度,维护良好的财经秩序,促进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江苏省财政监督条例》和《关于印发江苏省财政厅2020年财政监督计划的通知》(苏财监20209),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灌南县财政局2020年财政监督工作计划》(详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为保证今年财政监督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地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重时效

各科室要认真组织实施年度财政监督计划,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严格按照监督计划确定的项目和时间,尽早启动,按期完成。如遇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项目的,应会同财监科列明调整依据、原因和具体项目,报局领导审定。

各项监督检查工作原则上在11月底前完成。

二、规范程序

在开展监督检查时,要严格按照《江苏省财政厅财政监督工作操作规程》(苏财监〔20208)的要求,依法、依规、高质量完成财政监督任务。财政核查项目,可适当简化步骤,但至少具备核查方案、核查通知、核查报告等要素。

各科室应加强对财税政策执行和预算编制、执行以及项目资金等管理情况的监管,采取现场查验与远程信息化监控相结合的方式,实施日常监督,并做好检查资料的收集、保管,形成完整的检查档案,确保检查质量。

三、跟踪落实

各科室要根据《江苏省财政厅监督结果跟踪落实办法》(苏财规〔201741号)要求,负责涉及本科室业务项目财政监督结果的跟踪督查和落实工作。要加强财政监督成果的运用,把监督成果作为完善财政政策、优化业务流程、改进财政管理的重要依据。年末,各科室的财政监督工作纳入局目标考核范围。

 

附件:灌南县财政局2020年财政监督计划表

 

灌南县财政局

202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