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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404/2020-00064 信息分类: 规划计划,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0-06-23
文号: 灌建发〔2020〕69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灌建发〔2020〕69号 关于开展建筑施工深基坑工程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防范和遏制深基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决定在我县范围内开展建筑…

关于开展建筑施工深基坑工程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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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建发〔202069

 

 

关于开展建筑施工深基坑工程

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防范和遏制深基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决定在我县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现场深基坑工程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我县范围内基坑开挖深度大于3(含3)或深度不足3但地质条件或周围环境复杂的基坑。

二、检查内容

1.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相关专业承包企业以及工程监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危大工程专项档案及深基坑工程自查自纠情况;

2.相关的施工安全专项方案(包括基坑支护、土石方施工等)的编制、专家论证、审批、技术交底、组织实施以及验收情况;

3.深基坑临边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4.基坑周边堆置土方、料具、施工机械等荷载是否符合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要求情况;

5.对深基坑工程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变形监测情况;

6.涉及深基坑工程的安全管理人员、施工从业人员上岗前接受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情况;

7.相关的应急预案编制情况及相关责任人落实情况。

三、工作要求

1.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建立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和安全保障措施,按照职责分工将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实施长效管理机制。

2.监理单位要认真审查深基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施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对拒不整改的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住建局安监站自623起将组织安全监督人员对建筑施工深基坑工程开展专项检查,发现深基坑施工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安监站将按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查处或通报批评。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623

 

 

 

 

 

 

 

 

 


 

 

 

 

 

 

 

 

 

 

 

 

 

 

 

 

 

 

 

 

抄报: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0623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