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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404/2020-00065 信息分类: 其他,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0-06-23
文号: 灌建发〔2020〕70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灌建发〔2020〕70号 关于印发《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控烟管理制度》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控烟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控烟管理制度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关于印发《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控烟管理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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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建发〔202070

 

 

关于印发《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控烟管理制度》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控烟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控烟管理制度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23日

 

 

 

附件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控烟管理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灌南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倡导健康生活方式,营造和谐、无烟、健康、文明的社会环境,特制定本控烟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通过深入开展公共场所控烟行动,大力倡导健康生活方式,营造无烟环境,减少“二手烟”在公共场所对不吸烟人群造成的危害,为建设“无烟单位”,推进“健康灌南”奠定坚实基础。

二、控烟范围

(一)在局各办公室、会议室、走廊、洗手间、楼梯间、电梯间等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实行全面禁烟。

(二)在全县供气、供水等生产和营业场所实行全面禁烟。

(三)在全县物业管理小区电梯间及等候区域实行全面禁烟。

三、控烟要求

(一)成立控烟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

(二)各单位、科室要严格按照控烟要求贯彻落实;

(三)各单位、科室工作人员禁止在公共场所和禁烟区吸烟,各办公室禁止摆放烟具,不向来客或不接受来客敬烟;

(四)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和教育,并按实际情况设控烟监督员,做好监督和劝导工作;

(五)积极开展控烟工作,及时向县爱卫办反馈控烟工作最新信息,并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单位、科室要充分认识控烟工作的重要性,从创建“平安灌南”和无烟单位,减少吸烟危害,保障自身身体健康的大局出发,全力推进公共场所控烟工作,确保如期实现禁烟工作。

(二)积极宣传,营造氛围

各单位、科室要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公共场所控烟宣传,营造舆论氛围,使全体干部职工自觉遵守控烟规定。

(三)加强管理,督促推进

要切实加强对无烟环境创建工作的日常巡查等工作,监督检查情况纳入各单位、科室年度综合考评,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各单位、科室予以通报,并督促其限时整改。

本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制度自印发起施行。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06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