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连云港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会议上传出喜讯,县运管所因安全管理工作扎实有效,被表彰为2019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
该所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全面履行“三关一监督”安全管理职责,把安全管理融入到行政许可、日常监管的每一个环节。明确监管责任。严格履行工作职责,严把市场准入关、车辆技术关、从业人员资格关,加强客运站点监管。全所共产党员在安全监督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在日常监管中,执法人员主动亮明党员身份,在敢于较真的同时,亮明身份,接受监督。明确责任主体。明确运输企业安全自检、自查、自纠职责。要求客运企业在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均在出站口逐车发放“安全运输提醒卡”,把安全工作做细、做实。强化车辆技术管理。要求汽车检测机构严格按规定程序和项目检测,不检人情车,如实提供检测报告。运管部门严格按技术指标核定车辆等级。严把农村客运安全关。对新辟农村客运线路,合理确定线路走向,在方便群众乘车的前提下,尽可能避开危桥、险桥,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对新上客运车辆,严把车辆技术关和从业人员资格关,凡车辆不符合规定技术条件、驾乘人员不具备上岗资格的,一律不允许从事农村客运。
该所还对全县运输企业实施安全生产约谈制度,旨在进一步加强道路水路运输行业安全管理,促进安全生产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有效预防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对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运输行业监管职责的运输企业,约请有关单位、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进行提醒、告诫、促进整改的谈话。被约谈单位按照约谈会议提出的整改要求,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对故意拖延或拒不执行的,可视情况暂缓办理除运输证件审验或注销外的相关业务,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