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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084/2020-00089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工业、交通,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 2020-06-23
文号: 灌交〔2020〕66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各工程建设指挥部,局机关各科室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深刻汲取浙江温岭“6.13”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危化品运输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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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各工程建设指挥部,局机关各科室:

20206131640分许,一辆牵引车牌号为浙CM9535、挂车牌号为浙CM138挂的液化气槽罐车行驶至G15沈海高速公路往温州方向温岭西出口互通匝道中段发生爆炸,并发生了二次爆炸。截至14930分,事故已造成19人死亡,172人住院治疗,周边建筑物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要求科学有效做好搜救工作,全力救治受伤人员,最大程度努力减少伤亡,妥为做好善后工作,并要求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举一反三,督促各地认真落实交通和重点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危化品运输安全管理,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交通部及省市县领导分别作出具体批示指示。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做好危化品运输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将有关工作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当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性

疫情防控常态化以来,因持续推进复工复产等原因,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特别是发生了“6·13”浙江温岭槽罐车爆炸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暴露出了行业安全生产存在突出问题和不足,必须引起全行业警醒和反思。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充分看到当前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深刻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要坚决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管三必须的总要求,严格落实管理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健全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压实压紧层级安全责任,坚守红线、守住底线,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全力做好危化品运输安全管理

浙江温岭“6·13”事故,教训惨痛。今年以来,我市境内危化品运输泄露屡次发生,必须迅速采取措施,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切实提高危化品运输安全管理水平。一是采取更严措施,加强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要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危化品道路运输企业资质及从业人员、专用车辆资格资质管理;要督促指导危化品道路运输企业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要求,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强化发车例检、安全告知、查验记录、运单使用、设备管理,加强对运输车辆和驾驶员的动态监控,依法加大危化品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力度;要加强与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同联动,依法加强托运、充装、运输车辆及容器检验、道路运行等环节安全管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构建危化品道路运输全链条安全管理体系,有效保障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二是切实加强港口危化品储存和作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危化品港口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和安全条件审查制度,严格开展港口危化品集中区域重大风险评估和管控,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把企业经营资质关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关。三是严格水路危化品运输安全管理。严格审查危化品运输船舶安全技术条件,严禁超范围、超能力和船舶带病运输,督促船公司加强对船舶设备的维修保养,严把船员适任关,严格持证上岗,落实配员要求,切实加强船舶航行动态监管,严禁违规、冒险航行。四是切实加强危化品车辆停放、船舶停泊安全管理。严格危化品车辆停放区和危化品车辆停车场站的安全管理,严禁危化品车辆违规停放,配合公安部门切实加大对违规停放车辆的治理力度;严格危化品船舶锚泊和码头靠泊安全管理,加强巡回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全面加强行业其他重点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防范

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分析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交通运输复工复产工作和季节性特点,充分研判安全生产形势,按照各级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的要求,切实做好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道路客运方面,紧盯长途客运班线和包车客运,加强车辆运行动态监控,严防明停暗开、昼停夜开;城市客运方面,要紧盯城市公交,强化组织调度,增加安全巡查频次,严防危险物品进站上车和大客流安全风险;水路客运方面,要紧盯内河渡口渡船、水上风景游览区旅游客船等涉客运输,严格落实恶劣天气条件下禁限航有关要求;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方面,要重视施工现场和驻地安全管理,突出桥梁隧道施工、高边坡和临崖临水作业,确保安全施工措施落实到位;严格极端天气下施工安全管理,提前研判天气变化,必要时停工。行业消防方面,要加强防火巡查检查,严格消防装备设施配备和维修保养,紧盯公共汽车、客运站场、危化品运输车船、港口储罐和堆场等重点领域和重点场所,强化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发生。

四、切实抓实抓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要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三年开大灶两个不放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和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要求,认真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总要求,结合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明确任务、细化责任、实化措施、狠抓落实,结合单位和行业实际迅速组织开展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全面排查和突出问题治理,全力补短板、固底板、强弱项、堵漏洞,坚决防范和遏制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发生,着力推进提升行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五、抓好防汛防台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工作

当前正值夏季汛期,台风、暴雨、雷电、地质滑坡等自然灾害增多,随着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复工复产步伐不断加快,交通运输量快速增长,保障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稳定的压力大、任务重。要坚决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夏季汛期和常态化疫情防控、行业复工复产特点,加强信息跟踪和形势研判,提前做好各类极端情况下的安全生产预防,及时发布安全预警,充分运用信息手段创新安全监管执法和服务方式,分区分类分级加强安全监管执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公路运营方面,要加大汛期、旱期和台风影响期间路政、养护巡查,发现公路基础设施、安防设施及交通标志存在隐患或缺失的,及时进行维护处置;加强公路排水设施检查,确保功能有效;加强干线公路运行状况监测和预警,凡因汛情和台风影响不能保证路网安全运行的,及时会同公安交警、公路经营管理单位采取相应措施,并主动向社会发布信息。道路运输方面,要加强两客一危车辆运输安全监管,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加强运输车辆检查维护,落实动态监控要求;督促企业加强对驾驶员、押运员等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密切关注天气路况信息,对易受汛情和台风影响的班线、客运车辆要提前做好应对方案,减少途中滞留风险;加强客运站、货运场站、道路危险品运输企业、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等方面防汛防旱防台风工作组织落实情况的检查;要对涉气运输和不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运输企业开展重点排查、采取针对性措施;继续加强公路超限运输治理工作;认真做好汛期、旱期和台风影响期间的应急运输保障工作。水上交通方面,要密切关注天气、台风、水文等变化情况,强化预警管控,提前发布预报预警信息,教育引导和督促船员及航运公司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严格执行恶劣天气船舶禁航限航规定,视情采取限航、封航、禁止船舶进出相关水域等临时性水上交通管制措施;加强现场巡视检查,发现险情应及时处置;加强水上风景游览区、水上施工作业区、桥区、锚地等重点水域的监控;加强渡船、旅游客船、危险品船、施工作业船舶和长期停航船等重点船舶的监管。港口航道方面,要加强港口码头、泊位、锚地的安全监管,督促港口经营单位关注天气、水文变化,及时加固港口安全设施,合理安排生产作业,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落实人员、机械设备和储存货物的防汛防旱防台风措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危险货物码头、储罐、输送管道系统等为重点,加强对设施设备技术状况、电线电路、避雷装置、检测报警装置等的检查,督促企业落实防范措施,完善防汛预案;汛期、旱期和台风影响期间,凡是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作业,要一律暂停;加强航道、航标等通航设施的运行管理,逐一落实行政、技术和巡查责任人,开展应急演练,堵塞管理漏洞,确保安全度汛。工程建设方面,要加强在建公路、水运工程的安全监管,针对洪水、地质灾害和台风等自然灾害风险,督促工程建设单位加强施工工地和施工人员驻地隐患排查,加强用电、用火、用气安全管理;以桥梁施工、机械设施设备、深基坑施工、模板拆装、脚手架拆装使用等方面为重点,落实各项安全施工预防措施;台风影响期间一律暂停户外作业。

六、加强安全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

严格执行应急值班工作纪律,加强应急值守待命,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及时协调解决问题,报告紧急情况。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行业企业,特别是从事危化品运输和储存的经营企业,要进一步充实应急力量、装备和物资,完善应急预案和各项应急处置措施,加强应急演练,切实提高事故应急反应能力,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快速启动应急响应,科学应对、妥善处置,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上报信息,坚决杜绝谎报、瞒报、漏报、迟报现象。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   

    20206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