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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295/2020-00044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综合政务,其他,商贸、海关、旅游,旅游、服务业,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0-07-08
文号: 灌发改发〔2020〕50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灌发改发〔2020〕50号 关于正式核定二郎神文化遗迹公园门票价格的通知灌南县二郎神文化景区管理处:鉴于二郎神文化遗迹公园门票价格试行期满,根据《连云港市景区门票和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实施细则》(连价规〔2018〕1号)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关于正式核定二郎神文化遗迹公园 门票价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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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发改发〔2020〕50

 

关于正式核定二郎神文化遗迹公园

门票价格的通知


灌南县二郎神文化景区管理处:

鉴于二郎神文化遗迹公园门票价格试行期满,根据《连云港市景区门票和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实施细则》(连价规〔20181号)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二郎神文化遗迹公园门票价格为30元/人。你单位设置月(季、年)度门票的,月(季、年)度门票价格由你单位提出申请,经我委批准后执行。

二、你单位应当执行价格优惠政策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身高1.4米(含1.4米)以下的儿童、70周岁(含70周岁)以上老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人、伤残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残疾人以及重度残疾人的一名陪护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免收门票6周岁(不含6周岁)18周岁(含18周岁)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在校学生、60周岁(含60周岁)至70周岁(不含70周岁)的老年人、低保对象凭有效证件门票实行半票景区内宗教活动场所所属宗教教职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景区内宗教活动场所所属的宗教是同一宗教的,凭有效证件进入景区前往宗教活动场所免收门票。

你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景区售票处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门票价格优惠范围以及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特此通知。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1日

 

 

 

 

 

抄送:市发改委,县政府办、县文广旅局、县市场监管局。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