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残联:
《2020年度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考核办法》已经理事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2020年度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考核办法
灌南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4月27日
附件
2020年度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考核办法
为推进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加强和规范残疾人专职委员考核工作,建立一支稳定、实干、高效的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县委、县政府和省、市残联下达的2020年度残疾人工作目标任务,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镇残疾人专职委员。
二、考核内容
1、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2、省、市、县残联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考核原则
坚持按月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日常检查评比与重点事项督查督办相结合,阶段性目标与长期目标相结合的原则。
四、组织实施
考核采取记分制,由县残联各业务科室按照每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各镇专职委员进行打分。县残联办公室对各科室的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公示。
五、奖惩评定
专职委员工资由月最低工资(1620元/月)和月绩效考核工资组成,月绩效考核工资计算方式为:绩效工资平均标准810元/月*四个科室打分的平均值/100,全县15名专职委员考核总分1500分保持不变。年度月考核连续2个月或累计3个月垫底的专职委员,由县残联组织当面约谈;年度月考核连续3个月或累计4个月的专职委员,终止聘用。
六、其它
本考核办法最终解释权归灌南县残疾人联合会。
附件:全县2020年残疾人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
全县2020年残疾人工作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