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残联:
现将《灌南县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示范点改造提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灌南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4月29日
灌南县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示范点
改造提升实施方案
根据《江苏省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示范点改造提升实施方案》(苏残发〔2020〕5号)、《关于印发〈2020年度全市残疾人工作“四个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连残发〔2020〕7号)及《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示范点改造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连残发〔2020〕14号)文件精神,为顺利完成全县社区康复示范点改造提升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中国残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标准>的通知》(残联函〔2019〕206号)、省残联等三部门转发该文件的通知和《江苏省“十三五”时期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试行)的通知》精神,以维护残疾人健康为目标,整合社会化资源,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残疾人之家”等现有康复服务设施,紧紧围绕解决“为谁服务、谁来服务、服务什么、怎么服务”四个方面问题,探索社区康复服务模式,拓展社区康复服务内涵,提升社区康复服务能力,让广大残疾群众就近就便获得基本医疗和个性化康复服务。
二、工作目标
坚持高标准建设、高质量服务,以提升服务能力、规范服务内容为重点,大力推进社区康复点改造提升,完成5家社区康复示范点提升改造任务。
三、工作内容
依据中国残联等三部门《关于印发〈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标准〉的通知》、《江苏省残疾人基本康复目录(2019年版)》和《连云港市深化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精准康复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社区康复示范点服务对象为社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成年持证残疾人,主要提供康复需求和服务状况调查、基本医疗卫生、健康知识宣教等基础性服务,提供集中健康康复指导、入户康复护理指导、入户随访等个性化服务,配合做好辅助器具适配和转介服务。
四、有关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社区康复是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当前我县残疾人康复工作中的短板和弱项,以改造提升社区康复示范点为契机,统筹各种社区康复资源,培育发展社会康复服务机构,就近就便为残疾群众提供基本康复服务。
(二)加大统筹推进力度。积极协调卫健部门,建立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将社区康复点建设纳入基层康复服务体系统筹推进,纳入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施,结合区域特点,优选工作有一定基础、条件相对较好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残疾人之家作为改造提升对象。
(三)确保改造提升质量。加强经费保障,对每个示范点可以投入5万元建设经费,所需经费从专项康复经费中列支。购买服务经费标准仍按照《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深化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精准康复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执行。加强工作督导,指导各示范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改造提升任务,强化运行质量管理,鼓励有条件的示范点拓展职业康复、娱乐康复、精神康复和运动康复等内容,提高社区康复服务标准。
附件:1. 灌南县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点名单
2. 2020年灌南县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示范点改造提
升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