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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383/2020-00017 信息分类: 其他,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0-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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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项目单位: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单位:灌南县财政局评价机构:连云港龙翔会计师事务所 2020年4月 目 录一、项目基本情况-----------------------------------3(一)项…

2018年灌南县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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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

项目单位: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委托单位:灌南县财政局

评价机构:连云港龙翔会计师事务所

 

2020年4月

 

 

 

目      录

一、项目基本情况-----------------------------------3

(一)项目概况-------------------------------------3

(二)项目绩效目标---------------------------------8

二、绩效评价情况-----------------------------------8

(一)评价思路-------------------------------------8

(二)指标设定-------------------------------------8

(三)绩效评价框架---------------------------------8

(四)证据收集方法--------------------------------10

(五)绩效评价实施过程----------------------------11

三、绩效评价结论----------------------------------12

(一)评价结论------------------------------------10

(二)评价分析------------------------------------12

四、主要做法和绩效 -------------------------------19

(一)主要做法------------------------------------19

(二)取得绩效------------------------------------20

五、存在问题--------------------------------------21

六、有关建议--------------------------------------21

 

 

 

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共灌南县委、县政府印发〔灌南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灌发〔2019〕13号)的有关要求,受灌南县财政局的委托,连云港龙翔会计师事务所组成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对灌南县2018年基本公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实施了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设立背景

    为扎实做好灌南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提高服务水平,提升服务质量,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8﹞18号)、和省卫生健康委、财政厅、中医药局《关于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苏卫基层﹝2018﹞12号)和市卫生健康委、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连卫基层〔2018〕19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2017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连卫基层〔2017〕18号)和灌南县卫计生委《关于印发2018年灌南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灌卫〔2018〕67号)等立项文件,开展了灌南县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2、项目投入

2018年预算安排资金4213.32万元,其中:省财政2960万元、县配套1253.32万元(含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补差10.78万元,预算追加101.32万元),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详细情况见表1。

表1     灌南县2018年公共卫生资金安排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预算

省财政

县配套

小计

基本预算

2960

1152

4112

追加预算

101.32

101.32

合计

2960

1253.32

4213.32

3、服务项目内容及承担单位

2018年灌南县继续执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4类55项,服务项目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包括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健康监督协管、免费提供避孕药具项目和健康素养促进项目,各项目服务主要由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并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各类服务具体内容见表2。

表2       灌南县2018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

序号

类别

服务对象

项目及内容

1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辖区内常住居民

健康档案信息校正、健康档案维护管理

2

健康教育

辖区内居民

印刷资料发放、播放音像资料、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服务、举办健康知识讲座

3

预防接种

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

预防接种管理

4

儿童健康管理

辖区0-6岁儿童

新生儿家庭访视、0-6岁儿健康管理

5

孕产妇健康管理

辖区内居住的孕产妇

母子健康手册发放、孕早期健康管理、产后访视

6

老年人健康管理

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

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健康指导

7

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辖区内35岁及以上2型糖尿病患者、原发性高血压患者

筛查、信息管理、健康体检、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

8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辖区内常住居民中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筛查、信息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管理、健康体检、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

9

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

辖区内确诊的常住肺结核患者

筛查及推介转诊、入户随访、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

10

中医药健康管理

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036个月儿童

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儿童中医调养

11

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辖区内居民

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风险管理、发现、登记、信息报告和处理

12

卫生健康监督协管

辖区内居民

协管巡查

13

免费提供避孕药具

育龄人群

免费发放避孕药具

14

健康素养促进

辖区内居民

健康促进县(区)建设、健康科普.健康促进医院和戒烟门诊建设

4、资助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财政拨付基本公共卫生资金4213.32万元,2018年已使用资金4112万元,2019年2季度追加使用101.32万元,详细情况见表3。

表3   2018年灌南县基本公共卫生资金拨付情况表 单位:万元

 

批次

拨付金额

已使用金额

备注

1

2196

570

1626

2

1152

900

含补17年公卫不足10.78万元

10.78

3

549

1016

4

215

5

101.32

101.32

2018年追加,于19年2季度使用

合   计

4213.32

4213.32

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资金共使用4202.54万元,资金使用具体明细见下表4。

表4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支付情况表

 

单 位

服务人数

分配资金(万元)

堆沟港镇第二卫生院

33939

240.56

堆沟港中心卫生院

38268

275.10

田楼镇第二卫生院

23404

150.80

田楼镇第一卫生院

36112

243.74

三口中心卫生院

45875

313.31

百禄中心卫生院

47067

311.86

新集镇第一卫生院

24387

185.40

新集镇第二卫生院

27198

209.25

李集乡卫生院

52388

291.10

孟兴庄镇卫生院

41162

258.16

汤沟中心卫生院

21048

142.72

北陈集镇卫生院

29019

181.44

张店镇卫生院

27041

167.63

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

190292

1227.29

妇幼保健院

4.18

合 计

637200

4202.54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通过2018年度财政补助资金的投入,提高公共卫生水平,进一步优化公共卫生服务人群结构。项目符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达到《2018年灌南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规定的目标。

二、绩效评价情况

(一)评价思路

评价工作共分四个阶段,即准备阶段:确定评价任务、确定评价任务的实施模式、编制评价任务大纲;设计阶段:前期准备、确定绩效评价框架、形成评价实施方案;实施阶段:证据收集、证据整理、证据分析、专家意见、形成评估结论经验教训和建议;最后将结果反馈、应用和公开。

(二)指标设定

采用层次分析法,将绩效评价指标分为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四个层次,最终形成一个由多个相互联系的指标组成的多层次指标体系。然后由评价组专家对指标进行分析、权衡、补充和选择,确定评价指标。

(三)绩效评价框架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注重项目支出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公正公开原则: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绩效相关原则:针对具体支出及其项目绩效进行评价,以保证评价结果清晰反映项目支出和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评价标准

(1)计划标准: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数据作为评价的指标。

(2)行业标准:参照国家、本省、市、县公布的相关行业评价标准。

(3)历史标准:同类指标采用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4)其他标准:经财政部门确认的其他标准。

 3、评价方法

(1)以项目为评价对象,由被评价单位承担撰写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组织绩效评价工作组在评价单位绩效自评报告的基础上,对照评价指标和计分标准进行评价,对项目支出的实施情况进行核查,核实相关信息并量化评分,形成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表和绩效评价报告。

(3)采用现场核查评定和专家评议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被评价单位自评与主管业务股室评价相结合的方法。

 4、评价指标体系

本项目评价指标体系依据灌南县财政局制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确定,分为四大部分,即投入、过程、产出及效果四个方面对评价指标体系进行逐步分解,评价采取百分制的计分方式。根据项目支出的实际情况,针对项目特点及各指标维度、类别考评内容,并参考了评价小组及被评价单位的意见,最终确定各个指标相对于总体绩效的权重分值,投入权重值为10%,过程权重值为20%,产出权重值为40%,效益权重值为30%。

投入标准分10分,该部分反映项目实施单位的项目立项规范性、资金落实等情况;过程标准分20分,该部分反映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等情况;产出标准分40分,该部分反映项目实施单位的实际完成、质量达标情况;效益标准分30分,该部分反映项目社会效益及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

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分5个等级: 95-100分为优秀、80-94分为良好、70-79分为一般、60-69分为较差、60分以下为差。

(四)证据收集方法

证据及佐证材料收集主要通过日常资料积累、被评价单位提供和发放问卷调查表等三种形式进行。

1、日常的资料积累。由项目承担单位根据项目支出实施情况提供评价所需辅佐资料及项目开展自评情况。

2、要求被评价单位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地提供相关资料,并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认真的核查核实。

3、发放问卷调查表。主要开展服务对象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知晓情况和综合满意度进行调查。

(五)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1、前期准备

我所及时组织了绩效评价小组,并聘请相关专家,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次评价工作,制订整体评价的工作思路及工作安排,参考学习相关制度、实施方案和相关的工作文件,为评价工作的开展提供工作指引。

 2、组织实施

 评价小组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及资金分配、使用及自评情况,及时与项目实施单位沟通协商,确定现场评价时间进行现场勘察、核实工作,并做相关问卷调查,据实酌情调整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剖析问题产生原因。

 3、报告完成

 评价小组根据现场勘察情况和书面资料整理分析情况,围绕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支出绩效进行评分,并撰写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报告正式定稿后,反馈灌南县财政局及灌南县卫健委确认。

 4、归档

 评价小组对本次绩效评价工作资料进行整理,完善绩效评价工作底稿,然后归档。

三、绩效评价结论

(一)评价结论

绩效评价综合得分83.28分,评价等级为良好。本项目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规定的要求,项目资金能及时到账,相关管理制度基本完备,并能严格遵守,项目的实施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 评价分析

    1、投入指标,分值10分,得10分。

    (1)项目立项规范性,分值2分,得2分。

    项目申报及相关资料完整,实事求是。该项目根据省卫生健康委、财政厅、中医药局《关于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苏卫基层﹝2018﹞12号)和市卫生健康委、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连卫基层〔2018〕19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2017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连卫基层〔2017〕18号)和灌南县卫计生委《关于印发2018年灌南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灌卫〔2018〕67号)等文件为基本公共卫生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为立项提供了科学的依据。

    (2)项目立项合理性,分值3分,得3分。

该项目总体目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项目实施绩效目标与职责密切相关,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项目绩效总目标:通过2018年度财政补助资金的投入,提高公共卫生水平,进一步优化公共卫生服务人群结构。

(3)项目立项指标明确性,分值3分,得3分。

单位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数量和质量绩效指标,项目单位指标是清晰的、完整、可衡量的,绩效指标与项目年度任务数相对应。

(4)资金到位率,分值1分,得1分。

县财政年度指标计划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5)资金执行率,分值1分,得1分。

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预算安排资金4213.32万元(含2017年财政结余10.78万元,预算追加101.32万元),财政批复下达计划4213.32万元,已全部支付,执行率100%。

2.过程指标,分值20分,得16分。

(1)项目制度健全性,分值2分,得2分。

    项目单位有健全的业务管理制度。卫健委制定了《关于印发灌南县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灌卫〔2018〕132号、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18年灌南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灌卫〔2018〕67号)等一系列制度和审批流程。

(2)项目制度执行有效性,分值2分,得2分。

在项目管理制度执行符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

(3)项目质量可控性,分值2分,得2分。

灌南县卫健委定期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和绩效考核,制定了考核程序与考核要求等控制措施。

(4)信息公开情况,分值2分,得2分。

灌南县卫健委对承担单位定期考核的情况进行通报,并对各承担单位季度考核成绩进行公示。

(5)资金管理制度健全性,分值2分,得2分。

灌南县卫健委制定了《灌南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6)资金使用合规性,分值4分,得2分。

通过检查项目承担单位相关会计资料,部分承担单位存在公共卫生资金发放工资、劳务费核算无具体明细等,劳务费发放无统一标准。

(7)资金单独核算,分值2分,得2分。

各承担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合理建立相关账目及会计科目,确保会计信息及、准确、真实、完整。

(8)财务信息质量,分值2分,得1分。

各承担单位财务工作质量较高,财务人员熟悉相关资金管理法规,但是会计核算附件不完整,不能直观反映具体工作量。

(9)财务监控有效性,分值2分,得1分。

灌南县卫健委设专人负责各承担单位项目资金支付审核,但未提供灌南县卫健委对基层卫生部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资料。

3、产出指标,分值40分,得30.8分。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分值2分,得1.8分。

全县常住人口摸底数635100人,截至2018年12月底,全县本年度新建居民健康档案1152份,累计建档624236份,规范化建档617461份,建档率98.28%,规范化建档率97.22%,但存在信息未及时更新等情况。

(2)健康教育案,分值10分,得7分。

全县各基层医疗机构开展重大卫生日宣传活动,向群众免费发放宣传资料152.83万份,播放音像资料时间29万小时;宣传栏更新3444余次;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服务活动170余次,接受咨询人数3.85万余人;举办健康教育讲座1812场次,居民参加听讲9.06万余人,部分项目未完成灌南县卫健委关于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

(3)预防接种,分值2分,得2分。

2018年全县应建立预防接种证42406人,已建立预防接种证42406人,建证率100%。根据灌南县卫健委申报的2018年度预防接种管理报表反映,疫苗接种率分别为:乙肝疫苗98.49%、卡介苗99.65%、脊灰疫苗98.98%等。

(4)0-6岁儿童健康管理,分值2分,得2分。

全县接受1次及以上随访的0-6岁的儿童60569人,儿童健康管理率98.03%。其中新生儿5896人,接受1次及以上访视的新生儿5841人,新生儿访视率99.07%。

  1. 孕产妇健康管理,分值2分,得2分。

全县产妇活产5896人,早孕建册5715人,早孕建册率96.93%。产后出院28天内接受产后访视的产妇人数5789人,访视率98.19%。

  1. 老年人健康管理,分值2分,得0分。

全县65岁及以常驻居民68626人,接受健康管理58943人,老年人健康管理率85.89%;本年度体检人数59533人,实际健康管理率44.69%,本条引用《2018年度市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

  1. 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分值6分,得4分。

全县年内累计在管高血压患者63002人,规范管理高血压患者48985人,规范管理率77.75%。最近一次随访血压达标患者38124人,管理人群血压控制率60.51%。全县年内累计在2型糖尿病患者21981人,规范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16716人,规范管理率76.05%。最近一次随访血压达标患者13311人,管理人群血压控制率60.56%

(8)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分值2分,得2分。

全县累计登记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2731人,在管患者2572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94.18%。

(9)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分值2分,得1.8分。

全县登记传染病病例145人,报告传染病病例145人,报告及时的病例145人,传染病疫情报告率100%,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时率100%,但存在部分承担单位档案保管不规范。

(10)监督协管,分值2分,得1.8分。

全县年内发现的卫生监督协管事件或线索52次,报告的卫生监督协管事件或线索52次,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100%。协助开展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实施巡查306次,但存在部分承担单位档案保管不规范。

(11)中医健康管理,分值2分,得1.8分。

全县65岁及以常驻居民68626人,接受中医院健康管理服务65岁及以上居民56233人,65岁及以上居民中医药健康管理率81.94%。全县应管理0-3岁儿童23427人,接受中医院健康管理服务儿童19313人,0-3岁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82.44%,但存在部分承担单位档案保管不规范。

(12)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分值2分,得1.8分。

全县年内经上级医疗机构确诊并通知基层医疗机构管理的肥结核病患者156人,肺结核患者管理率100%。年内已完成治疗的肺结核患者190人,按照要求规则服药的肺结核患者190人,肺结核患者规则服药率100%,抽查发现部分随访表未填写完整。

  1. 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分值2分,得1.8分。

各承担单位严格遵守药具发放基本原则,免费发放,对药具疑似不良反已上报,但部分承担单位未提供台账。

  1. 健康素养行动,分值2分,得1分。

各承担单位能很好的完成居民健康素养在线测评,规范设立吸烟区,但各承担单位未开展戒烟门诊或流于形式。

4、效果指标,分值30分,得26.48分。

(1)社会效益,分值10分,得8.43分。

通过向居民免费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健康咨询、举办讲座等形式的健康教育的宣传,提高了居民健康意识,改变了不良生活方式,逐步树立起自我健康管理的理念;通过预防接种和健康管理,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及慢性病的发生和流行;通过突发公共卫生服务事件的处理,提高了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服务应急处置能力,建立起维护居民健康的第一道屏障,对于提高居民健康素质有重要促进作用。根据问卷调查统计,77.03%的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所了解,91.67%的居民认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使自己的健康状况得到预防和改善,提高了自我保健意识。

  1. 经济效益,分值5分,得4.72分

通过项目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居民健康体检、日常健康管理的费用负担。根据问卷调查统计,94.44%的居民认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供的健康体检减轻了自己的健康体检及日常健康管理费用。

  1. 可持续影响,分值5分,得3.89分

通过公卫工作人员对项目的宣传,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政策内容理解得更为深入,会更加主动地选择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利用率将会得到提高,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督促基层医务人员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可持续地发挥服务效益。根据问卷调查统计,77.78%的居民认为乡村医务人员业务水平及服务态度有所提高。

  1. 社会公共或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分值10分,得9.44分。

根据问卷调查统计,94.44%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的整体服务比较满意。

四、项目实施的主要做法和绩效

(一)主要做法

1、确定购买服务对象

全县具有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的乡镇卫生院、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为购买服务主要对象。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含非公立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条件和能力,作为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充对象。确定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及相应单位的服务项目和各单位任务。

2、签订购买服务合同

县卫健委与确定的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象签订购买服务合同,明确购买服务的项目、区域、数量、时限和标准,并明确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3、开展绩效考核

绩效评价按《灌南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考核工作方案》(灌卫〔2018〕132号)文件执行。经费补助结算方式作适当调整,在结算补助经费时把购买服务项目按考核实际完成的数量乘以单次服务价格进行拨付。县二级医疗机构、妇幼保健院和新安镇辖区内乡镇卫生院承担服务项目由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评价发放。

(二)取得绩效

2018全县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97.22%;提供健康教育资料1528340份,举办健康知识讲座1812次;免费为48985名高血压患者、16716名糖尿病患者、2572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规范管理服务;0-6岁儿童保健管理60569人,儿童健康管理率达98.03%;早孕建册的产妇数5715人,早孕建册率达96.93%;全县基层服务机构共登记报告传染病145例,报告率和及时率达100%;已管理肺结核患者156人;全县数字化门诊覆盖率达100%,为42406名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建证率达100%,同时全县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均达95%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81.94%,0-36个月龄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82.44%;报告处理卫生健康监督协管事件52例,信息报告率100%,协助开展食源性疾病、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计划生育实地巡查306次,各乡镇能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落实项目责任人,定期开展项目培训,规范有序开展各项工作。

  1. 存在问题

    1、电子档案信息不完整,纸质档案不明晰,开展宣传记录信息不全面,部分无一一对应的具体明细、日期、照片等资料,部分访视记录不完整不规范,部分避孕药具无进销存明细。

2各承担单位及村卫生室设置健康宣传栏、印发宣传材料效果不明显,宣传项目免费政策、服务内容不到位。居民不了解相应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公共卫生知晓率较低,参加具体体检人员基本为村卫生室短信或电话通知。

3、项目承担单位存在公共卫生资金发放工资、劳务费无具体明细等,劳务费发放无统一标准,会计核算附件不完整,不能直观反映具体工作量,主管单位未对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

六、有关建议

1、加强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加强信息系统综合应用,充分发挥信息化对健康管理的支撑作用,各单位要按照县卫健委《关于开展灌南县城乡居民健康档案核查和清理工作的通知》(灌卫[2018]115号)要求,深入开展电子健康档案核查工作,每一份档案封面、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信息、健康管理记录、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等要准确真实,并剔除失联、死亡等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不断提高档案质量和使用效率。

2、加强项目常规宣传,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各单位要在乡村两级机构相应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宣传项目免费政策、服务内容的实物;要按照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连卫基层[2018]19号)要求,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公益广告宣传工作;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群众知晓率,增强居民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动性和依从性。

3、严格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资金使用监督工作。加强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照《灌南县卫健委实施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要求,根据村级提供的服务数量、质量和绩效考核结果,发放劳务费,并加强专项资金使用后的监督工作。

附件:

1. 2018年灌南县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2. 灌南县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绩效评价调查问卷汇总

评价机构(盖章)                 评价机构法定代表人(签章)

注册会计师(盖章)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