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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682/2012-00015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孟兴庄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2-06-15
文号: 孟委发[2012]33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孟兴庄镇2012年度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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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兴庄镇2012年度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

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为切实做好我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根据国务院《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以及省市县有关会议和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一条  禁烧时间

201261——715

第二条  考核对象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第三条  考核内容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应的工作机构,并有专人负责;建立健全秸秆禁烧工作网络体系,镇、村、组、户层层签订责任状,一级对一级负责,村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在禁烧期间,各村成立秸秆禁烧联防队(每个村民小组不少于2人),在田间地头设立帐篷,每天24小时严防死守。

2、制定禁烧方案。结合实际制定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秸秆禁烧巡查工作方案和烟霭天气应急响应预案,并抓好落实。

3、推动综合利用。各村制定并落实秸秆综合利用方案,推动秸秆综合利用。镇、村、组、包片负责人员要督促农户或组织力量在收割当日将麦草及时清运出田块,做到日割日清。

4、快速应急处置。及时处置县环保局及其督查巡查组通报的火点信息,确保不因大面积焚烧秸秆引起大气污染事故,不因秸秆抛河引发水源污染事故。

5、强化农机监管。留茬高度力争控制在5厘米以内,不得高于7厘米。

6、广泛宣传发动。制定秸秆禁烧宣传工作方案,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横幅、宣传车等载体广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意义,各村要将县政府《关于禁烧秸秆的通告》张贴到田间地头,将《致全县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发放到每个收割机操作员和农户手中,学校要将禁烧秸秆宣传材料发放到每个学生手中,动员全镇上下齐心协力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7、实行信息报送。各村在每日7:30前和19:30前,将秸秆禁烧信息报送至镇党政办公室进行汇总。

第四条  奖惩办法

1、实行保证金制度。镇三套班领导缴纳保证金2000元,村分工干部缴纳1000元保证金,各村党支部书记缴纳1000元保证金,村其它四大员干部缴纳500元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于69前交到镇财政所。

2、配套考核资金。村在秸秆禁烧考核工作中,考核90分以上的,按扣除后的保证金数额1:1兑现奖金;考核高于80分(含80分)低于90分(含90分),不奖励不罚;考核低于80分的,扣除全部保证金。

3、坚决防控全镇“第一把火”(0.5亩以上,下同)。凡发生“第一把火”的村,对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进行诫勉谈话,并责成村党支部书记在镇干部会议上公开检讨。

4、严格禁烧责任。凡被卫星遥感监测发现1个着火点的,扣除村全部保证金,扣年度目标考核分3分,并责成其所在村村党支部书记在镇干部会议上公开检讨;被卫星遥感监测发现2个着火点的,对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进行诫勉谈话,并责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在镇干部会议上公开检讨。被省、市、县督查组检查发现1次着火点,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村支两委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同一村同一片被上级督查组检查发现2次(含2次)着火点以上,并造成一定影响的,对村支两委主要负责人予以必要的纪律处分。

5、实行“一票否决”。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指导、检查、防范、监管不力,发生秸秆大面积(20亩以上,下同)焚烧,以及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除按司法程序处理外,还对村全年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6、总结表彰奖励。每年镇财政拿出一定资金,用于表彰奖励在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第五条  督查考核

1、实施巡查制度。成立由镇纪委、组织科、派出所、农技服务中心等单位组成的联合督查组,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分村进行全面督查,督查组将不定期地对各村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2、集中统一考评。考评工作在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

第六条  考核评分标准

详见《孟兴庄镇2012年度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

第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具体由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一二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