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学校财务内部审计工作的
通 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强化学校财务监管,规范财经行为,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的意见》(苏委教〔2017〕1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系统开展学校财务内部审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对象
全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
二、审计内容
根据《会计法》《预算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及有关财经法规、规章制度等,对各学校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财务管理、伙食费管理、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及债务化解等工作进行全面审计(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三、审计时间及方法
2020年8月,由局审计室牵头,抽调系统内财务工作人员组成审计组,对各学校、幼儿园进行全面审计。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学校主要负责人作为财务内部审计的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增强对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此次内审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各学校要如实填报相关数据,按照规定提供财务收支各项审计报表、会计账簿、记账凭证等财务资料,坚决杜绝瞒报、漏报、虚报等情况出现,确保本次审计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2.规范操作,廉洁自律。参加财务内审人员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擅自传播审计过程信息,同时严格遵守各项廉洁规定。各学校要对照审计中发现的各种问题,逐一整改落实。
3.落实责任,完善制度。要做到检查对象与检查内容全覆盖、不留死角,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措施和完善相关制度。要强化问题导向,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发现一起、问责一起。
灌南县教育局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