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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404/2020-00081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0-05-29
文号: 灌建发〔2020〕55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灌建发〔2020〕55号 关于印发《灌南县住建局20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五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灌南县住建局20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五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灌南县…

关于印发《灌南县住建局20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五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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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建发〔202055

 

 

关于印发《灌南县住建局2020年创建

全国文明城市五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灌南县住建局20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五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529

 

 

 

灌南县住建局2020年创建

全国文明城市五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20年是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决战决胜之年。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为了进一步巩固我县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切实解决住建系统实地考察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力助推我县顺利创成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对照文明城市创建最新体系标准,细化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推动我局所负责的各类点位整体升级、全面达标,高质量助推我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二、工作目标

严格对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聚焦小广告专项整治、居民小区(楼)全面达标、城市道路破损修复等五大工作重点,强基础、抓长效、重人文,以点带面、上下联动,推动城市环境干净整洁、城市道路平整通畅、城市面貌井然有序、城市文明全面提升。

三、行动计划

(一)摸底排查阶段(5月)各责任科室和责任单位根据专项行动任务,认真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薄弱环节,制定具体专项行动方案,并报局创文办。

(二)集中攻坚阶段(68月):各责任科室和责任单位根据职责分工集中力量、全力攻坚,根据具体方案开展各项工作,确保所有项目全部达标。

(三)巩固迎检阶段(9月):各责任科室和责任单位巩固创建成果,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工作。

(四)长效保持阶段(1012月):各责任科室和责任单位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创建项目达标工作,并建立常态创建机制,坚决把每项工作做实、做深、做精。

四、行动项目

(一)小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1.完成县城区灯杆上的小广告管理和清除工作。(责任单位:路灯所)

2.完成所辖物管小区、商业区内所有区域、设施、工地等小广告清除和长效管理工作。(责任单位:物业监管科、房产处)

3.在物业小区统一增设便民广告粘贴板、宣传板等,并及时做好维护清理,满足群众发布生活信息的正常需求。(责任单位:物业监管科、房产处)

(二)居民小区(楼)全面达标行动

1.完成居民小区(楼)环境专项整治,确保小区公共区域整洁卫生、无堵塞和杂物堆放;完成楼道墙面粉刷出新,确保楼道内无蛛网,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采取疏导结合方式,因地制宜设置集中晾晒区,杜绝乱拉乱扯晾晒现象。(责任单位:物业监管科、房产处)

2.完成居民小区(楼)道路路面硬化改造,及时修补道路坑洼、缺损,完善相应排水设施;完成小区楼道照明设施改造工作,确保装灯率(亮灯率)达100%(责任单位:物业监管科、房产处)

3.完成居民小区(楼)垃圾分类工作,明确垃圾分类标准,建立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实现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全覆盖。(责任单位:物业监管科、房产处)

4.完成小区居民小菜园、摊贩占道经营清理和违法搭建清理拆除工作,小区绿化带无损坏和占用。(责任单位:物业监管科、房产处)

5.完成居民小区(楼)的体育健身器材配备、检修工作,对现有居民小区损坏、锈蚀健身器材进行更新、改造。(责任单位:物业监管科、房产处)

6.完成居民小区(楼)僵尸车辆清理工作,全面清理居民小区飞线充电问题。(责任单位:物业监管科、房产处)

7.完成居民小区(楼)微型消防站配置工作,指导基层单位按要求配备消火栓,及时处理堵塞、占用消防通道问题。(责任单位:物业监管科、房产处)

8.完成居民小区(楼)车辆划线、有序停放等管理工作,采取探索45度角停车、微循环改造、车辆登记管理等形式,合理增设机动车停车泊位,规范停放秩序、提高通行效率。(责任单位:物业监管科、房产处)

9.加强对社区及物业工作人员、网格员的文明服务培训和管理,建立健全小区文明管理网格,常态化开展文明引导和志愿服务,常态保持小区干净卫生整洁、文明有序有礼;对公益广告和各类指示牌、标识牌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更换破损的内容,并适时进行提档升级。(责任单位:物业监管科、房产处)

(三)城区道路及配套设施破损修复行动

1.完成机动车道护栏、车挡等城市家具动态维护,因交通问题产生的破损,需在24小时内修补完成。(责任单位:公用事业科)

2.完成县城区道路绿化带修复、行道树补植工作;做好绿化带卫生保洁并长效保持。(责任单位:园林所)

3.完成县城区道路雨污管道窨井盖的修复工作,同时督促各设施产权单位实施动态排查,按照城市家具建设标准全部修复到位。(责任单位:公用事业科)

4.完成县城区主次干道创文景观小品的日常维护工作。(责任单位:公用事业科)

(四)市民文明素养提升行动

开展畅通物业小区生命通道百日攻坚行动,针对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对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点位的消防设施使用进行现场教学,开展生命通道主题宣传活动;摸排居民小区消防设施安装情况,进行查漏补缺。(责任单位:物业监管科、房产处)

(五)市容市貌提升行动

完成县城区绿化美化亮化提质工作,保持公园、广场环境整洁卫生。(责任单位:园林所、路灯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五大专项行动是推动全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举措,各责任科室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行动方案,组织精干力量,整合各方资源,强化措施落实,完成好创建规定动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责任科室和单位要按照各自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保质保量完成文明城市各点位的整治和提升任务。

(三)营造浓厚氛围。利用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重点报道我局五大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具体措施和工作成效,及时发布动态信息,让五大专项行动深入人心,有效推进创建工作。

(四)严格督导考核。局创文办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创建中的困难和问题。要经常对专项行动开展监督检查,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科室和单位进行通报和反馈,并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0529印发



链接:《灌南县住建局20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五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