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建发〔2020〕55号
关于印发《灌南县住建局2020年创建
全国文明城市五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灌南县住建局20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五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29日
灌南县住建局2020年创建
全国文明城市五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20年是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决战决胜之年。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为了进一步巩固我县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切实解决住建系统实地考察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力助推我县顺利创成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对照文明城市创建最新体系标准,细化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推动我局所负责的各类点位整体升级、全面达标,高质量助推我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二、工作目标
严格对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聚焦“小广告”专项整治、居民小区(楼)全面达标、城市道路破损修复等五大工作重点,强基础、抓长效、重人文,以点带面、上下联动,推动城市环境干净整洁、城市道路平整通畅、城市面貌井然有序、城市文明全面提升。
三、行动计划
(一)摸底排查阶段(5月):各责任科室和责任单位根据专项行动任务,认真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薄弱环节,制定具体专项行动方案,并报局创文办。
(二)集中攻坚阶段(6—8月):各责任科室和责任单位根据职责分工集中力量、全力攻坚,根据具体方案开展各项工作,确保所有项目全部达标。
(三)巩固迎检阶段(9月):各责任科室和责任单位巩固创建成果,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工作。
(四)长效保持阶段(10—12月):各责任科室和责任单位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创建项目达标工作,并建立常态创建机制,坚决把每项工作做实、做深、做精。
四、行动项目
(一)“小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1.完成县城区灯杆上的“小广告”管理和清除工作。(责任单位:路灯所)
2.完成所辖物管小区、商业区内所有区域、设施、工地等“小广告”清除和长效管理工作。(责任单位:物业监管科、房产处)
3.在物业小区统一增设便民广告粘贴板、宣传板等,并及时做好维护清理,满足群众发布生活信息的正常需求。(责任单位:物业监管科、房产处)
(二)居民小区(楼)全面达标行动
1.完成居民小区(楼)环境专项整治,确保小区公共区域整洁卫生、无堵塞和杂物堆放;完成楼道墙面粉刷出新,确保楼道内无蛛网,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采取疏导结合方式,因地制宜设置集中晾晒区,杜绝乱拉乱扯晾晒现象。(责任单位:物业监管科、房产处)
2.完成居民小区(楼)道路路面硬化改造,及时修补道路坑洼、缺损,完善相应排水设施;完成小区楼道照明设施改造工作,确保装灯率(亮灯率)达100%。(责任单位:物业监管科、房产处)
3.完成居民小区(楼)垃圾分类工作,明确垃圾分类标准,建立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实现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全覆盖。(责任单位:物业监管科、房产处)
4.完成小区居民“小菜园”、摊贩占道经营清理和违法搭建清理拆除工作,小区绿化带无损坏和占用。(责任单位:物业监管科、房产处)
5.完成居民小区(楼)的体育健身器材配备、检修工作,对现有居民小区损坏、锈蚀健身器材进行更新、改造。(责任单位:物业监管科、房产处)
6.完成居民小区(楼)“僵尸车辆”清理工作,全面清理居民小区“飞线”充电问题。(责任单位:物业监管科、房产处)
7.完成居民小区(楼)微型消防站配置工作,指导基层单位按要求配备消火栓,及时处理堵塞、占用消防通道问题。(责任单位:物业监管科、房产处)
8.完成居民小区(楼)车辆划线、有序停放等管理工作,采取探索45度角停车、微循环改造、车辆登记管理等形式,合理增设机动车停车泊位,规范停放秩序、提高通行效率。(责任单位:物业监管科、房产处)
9.加强对社区及物业工作人员、网格员的文明服务培训和管理,建立健全小区文明管理网格,常态化开展文明引导和志愿服务,常态保持小区干净卫生整洁、文明有序有礼;对公益广告和各类指示牌、标识牌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更换破损的内容,并适时进行提档升级。(责任单位:物业监管科、房产处)
(三)城区道路及配套设施破损修复行动
1.完成机动车道护栏、车挡等城市家具动态维护,因交通问题产生的破损,需在24小时内修补完成。(责任单位:公用事业科)
2.完成县城区道路绿化带修复、行道树补植工作;做好绿化带卫生保洁并长效保持。(责任单位:园林所)
3.完成县城区道路雨污管道窨井盖的修复工作,同时督促各设施产权单位实施动态排查,按照城市家具建设标准全部修复到位。(责任单位:公用事业科)
4.完成县城区主次干道创文景观小品的日常维护工作。(责任单位:公用事业科)
(四)市民文明素养提升行动
开展畅通物业小区“生命通道”百日攻坚行动,针对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对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点位的消防设施使用进行现场教学,开展“生命通道”主题宣传活动;摸排居民小区消防设施安装情况,进行查漏补缺。(责任单位:物业监管科、房产处)
(五)市容市貌提升行动
完成县城区绿化美化亮化提质工作,保持公园、广场环境整洁卫生。(责任单位:园林所、路灯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五大专项行动是推动全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举措,各责任科室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行动方案,组织精干力量,整合各方资源,强化措施落实,完成好创建规定动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责任科室和单位要按照各自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保质保量完成文明城市各点位的整治和提升任务。
(三)营造浓厚氛围。利用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重点报道我局五大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具体措施和工作成效,及时发布动态信息,让五大专项行动深入人心,有效推进创建工作。
(四)严格督导考核。局创文办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创建中的困难和问题。要经常对专项行动开展监督检查,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科室和单位进行通报和反馈,并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链接:《灌南县住建局20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五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