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索 引 号: 014309770/2020-00032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综合政务,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张店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0-09-03
文号: 张委发〔2020〕35号 关 键 字: 关于印发《张店镇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 责任清单》的通知
内容概述: 张店镇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己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关于印发《张店镇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 责任清单》的通知

浏览次数:  字体:[ ]


 

 

 

 

张委发〔202035

 

 

关于印发《张店镇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

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镇有关单位

《张店镇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己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附件:张店镇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中共灌南县张店委员会    张店镇人民政府

2020814

 

 

附件

张店镇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精神及省、市、县要求,制定镇党镇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具体如下。

一、镇党委书记食品安全工作责任

全面加强党对全镇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职责主要包括:

(一)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不断提高党政领导干部的政治站位,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全面加强党对全镇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向镇党委会报告的重要内容;

(三)建立健全镇党政干部食品安全相关工作责任清单,督促镇党委班子成员履行食品安全相关工作责任,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针对村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每年通过召开镇党委会议或专题会议,听取食品安全工作专题汇报不少于1次,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重大问题不少于1件,推动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

(五)加强镇食安办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六)协调各方重视和支持食品安全工作,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把握正确舆论导向,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二、镇长食品安全工作责任

担任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组组长。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以及省、市、县的决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职责主要包括:

(一)领导全镇食品安全工作,组织推动镇政府及村(居)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二)坚持新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发展和安全的关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全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府工作重点,并接受镇人大的监督;

(三)建立健全全镇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明确镇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和镇政府相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指导督促镇政府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落实工作责任;

(四)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执法能力建设,整合监管力量,优化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保障监管、执法部门依法履职必需的经费和装备;

(五)每年开展食品安全工作专题调研不少于1次,组织召开镇党政联席会或食品安全专题会议1次以上,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突出问题;

(六)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推进食品及食品相关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提高产业发展水平。

三、镇党委其他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

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分管行业或领域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的领导,统筹推进分管行业或领域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分管行业领域食品安全工作问题。

(一)镇纪委书记责任

1.指导督促全镇党政领导干部和各村(居)党组织书记、镇直单位负责人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情况,纳入监督内容;

2.指导督促纪检委成员依纪依法查处食品安全领域违纪违法行为,全面认真履行监督专责,跟进开展问询问责工作。

(二)宣传委员责任

1.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论述和食品安全监管专业知识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

2.指导督促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三)组织委员责任

1.制定方案,进一步选优配强镇食安办及村食品安全联络员、信息员队伍,不断加强镇食品安全队伍建设力量;

2.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论述和食品安全监管专业知识纳入镇村党员干部培训内容,通过举办专题研讨班、开展现场教学实践等形式,提升镇村党员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

(四)政法委员责任

1.指导督促政法机关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

2.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强化行刑衔接,支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将食品安全网格化建设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坚持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考核。

四、镇政府分管负责人食品安全工作责任

加强对全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具体负责组织本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分管食品安全领导成员责任

1.协助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担任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指导分管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组织制定贯彻落实上级以及党委、政府的决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谋划一批重大项目并优先列入政府民生实事工程;

2.指导督促镇财政部门落实食品安全经费保障,加强和支持食品安全工作;

3.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督促政府相关部门和各村(社区)和镇直单位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指导督促目标考核部门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内容,权重比例不低于2%;

4.指导督查党委、政府重大部署以及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5.每年组织开展1次以上的食品安全工作专题调研,牵头召开食安委成员会议,安排部署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组织研究制定本地区食品安全专项规划、年度重点工作计划,统筹推进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

(二)分管农业领导成员职责

1.协助政府主要负责人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制定贯彻落实上级以及党委、政府决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推进食品安全民生实事工程建设;

2.每年组织协调农业、畜牧渔业等相关部门,及时分析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会议1次以上,研究解决至少1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相关问题,推动完善“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全过程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3.组织推动农业及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推进“互联网+”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4.组织实施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出管理,坚决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

5.组织制定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组织开展本地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调查处理;

6.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普法和科普宣传、安全教育、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

1.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抓好分管范围内的食品安全相关工作,健全和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督促指导分管行业和分工村把食品安全纳入行业领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将食品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研究完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机制和应急管理体系,推动构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预防排查治理工作机制;

2.依照职责分工督促联系科室、站所等单位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相关工作,围绕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热点、难点问题,根据需要适时开展调研检查。

 

 

 

 

 

 

 

 

 

 

 

 

 

 

 

 

 

 

 

 

 

 

 

 

 

 

张店镇党政办公室                         20208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