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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156/2020-00038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20-08-31
文号: 灌人普办字〔2020〕25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灌人普办字〔2020〕25号 关于转发《江苏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 各镇、各园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将《江苏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问题解答之一》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灌南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

关于转发《江苏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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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人普办字2020〕25号

 

关于转发《江苏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

 

各镇、各园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江苏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问题解答之一》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灌南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811

 

 

灌南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811日印发

江苏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问题解答之一

      ——关于区域划分和地图绘制工作相关问题的说明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规定,普查区域划分坚持地域原则,做到不重不漏、完整覆盖。普查区及以上区域与同时期统计用行政区划一致,普查区按照完整地域原则划分成若干个普查小区。现就相关问题具体说明如下:

一、按地域原则进行区域划分

(一)对于两个村级单位在同一地域上混合居住的情况。要根据管辖情况将地域分块,划分到不同普查区,保证地域不重叠。开展普查登记时,要严格按划分的普查小区地域进行登记,不允许用“挑选”方式只登记属于本村(居)委会的人口。

如果在同一地域上同时设置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是一套班子两个牌子,将地域全部划为居委会,村委会设空壳村。

(二)没有地域的村级单位,一律设置为空壳村,原村级单位户籍人口按现地域归入相应村级单位。

(三)对于因大规模拆迁、异地搬迁等原因,集中居住于外村区域,原管辖地域仍然保留的情况,要按居住地域所属村级单位进行普查区划分,不能将居住地域切割划分给原村级单位。相关村级单位要做好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四)对于使用村民委员会部分地域且没有单独的统计用区划码的农场、林场等单位,不再单独设置普查区。

二、军队、武警大院等敏感区域的划分问题

对于军队、武警部队营院和监狱区域,应坚持地域完整覆盖原则,划入相应普查区域,不得遗漏。没有常规普查对象的建筑物,可作为空地处理;有常规普查对象的居住用建筑物,正常标绘,但不填写单位名称等敏感信息。划分普查小区时,要根据这些地域内需要入户登记的常规普查对象的数量,单独划分为普查小区或与相邻地域合并划分为普查小区,按普查小区编码规则正常编码。

三、划分普查小区时的建筑物拆分问题

超大建筑物可以作为一个普查小区,对于登记人数接近或超过2000人的,可以拆分为多个普查小区或分割建筑物。拆分为多个普查小区的,只能按单元拆,不能按楼层拆(例:可以一单元为1个小区;不可以1-5层为1个小区)。超大建筑物拆分为多个普查小区操作步骤:先将该建筑物划分到某个普查小区,再选中该建筑物进行拆分;拆分时,要在原普查小区保留一部分住房,备注清楚每个普查小区包含的楼层、门栋、空地等信息。(解释:如001普查小区中有一栋超大建筑物,共三个单元,现按单元将超大建筑物拆分为3个小区,其中一个小区必须匹配给001普查小区并在备注中注明情况,剩下的2个小区在建筑物拆分功能中处理)。注意不要遗漏地下室等可能有人居住的区域。超大建筑物也可以在标绘建筑物时,按单元从上往下分割为两个或多个建筑物。

四、特定人口群体的划分

对一些特定人口群体(依法被判处徒刑人员,大规模连片拆迁区域内户口未迁的户籍人口,高校、人才交流中心、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集中管理的空挂的大集体户人口),各地在组织开展普查区域划分工作时,暂无需考虑。区划与标绘系统中只反映实有区域和建筑物。摸底、登记时在数据采集平台通过增加虚拟普查小区和在采集小程序中增加虚拟建筑物处理。

五、关于建筑物标绘

符合细则中建筑物概念的建筑物和不符合建筑物概念但是有人居住的房屋都要进行标绘。确定无人居住的未竣工建筑,用一个框标绘,备注为“工地”;已竣工建筑,确定无人居住的用一个框标绘,备注为“未交付”;未全部完成拆迁但已无人居住,用一个框标绘,备注为“拆迁”;政府大院、厂矿企业等无人居住的大范围建筑物可整体标绘成一个建筑物;居无定所人员、水上人口,在所属小区里,填写在虚拟建筑物中。商住两用的建筑物,商业区和住宅区区域分割明显,可以按一个建筑物进行标绘,也可以按商业区和住宅区拆分为两个建筑物。

标绘建筑物时,建议使用电子采集设备(PAD或安卓版手机)现场进行核实,无条件的可先携带纸质地图到现场核实、标绘、记录建筑物信息,最后在平台完成标绘工作。

六、普查小区划分时空地的处理

农田、森林、公园、无人区等空地应与本普查区内有人居住的区域一起划分普查小区,空地不能单独划分为一个普查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