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政发〔2020〕71号
关于印发《百禄镇安全生产管控能力提升三年行动两张任务清单》的通知
各村委会,各相关单位:
为了提升全镇安全生产管控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操作性,根据《关于印发连云港市镇街安全生产管控能力提升三年行动三张建议清单的通知(连安办〔2020〕86 号)文件精神,制定我镇各村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安全网格员工作职责,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灌南县百禄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7日
百禄镇党政办公室 2020年8月27日印发 |
村安全责任清单
1.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共为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村安全生产工作总负责。两委班子成员是村安全生产网格责任人,对村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
2.带头学习贯彻安全生产各项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定期召开村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现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3.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排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上报镇街相应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4.每年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5.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及时完成各项安全生产专项任务。
6.组织党员群众,利用村开展的各类活动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常识。本村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第一时间报告镇街党委政府,及时组织抢救,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网格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1.做好辖区内各类型企业、单位和“九小场所”日常安全生产排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安全隐患及时提醒整改和报告。
2.利用社会综合治理网络及时上传隐患排查情况。
3.收集整理辖区内安全生产相关台帐资料,并及时报告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变化信息。
4.做好辖区内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5.做好辖区内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