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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471/2020-00080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新安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0-08-24
文号: 新委发〔2020〕128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新委发〔2020〕128号 关于印发新安镇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委会,镇直各部门:《新安镇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新安镇委员会 新安镇人民…

关于印发新安镇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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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委发〔2020128

 

关于印发新安镇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委会,镇直各部门:

《新安镇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新安镇委员会  新安镇人民政府

2020824

 


新安镇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的通知》(厅字201913)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的通知》 (苏办厅字201945)以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 (连办20206)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新安镇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如下。

一、镇党委书记食品安全工作责任

全面加强全镇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县委的决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职责主要包括:

(一)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不断提高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的政治站位,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全面加强党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将食品安全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考虑、系统推进,并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向镇党委会报告的重要内容;

(三)加强对全镇食品安全问责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三套班食品安全相关工作责任清单,督促其他三套班成员履行食品安全相关工作责任,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

(四)每年通过开展食品安全工作专题调研、召开三套班会议和专题会议等形式,至少听取1次食品安全工作专题汇报,及时研究解决至少1项食品安全工作重大问题,推动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

(五)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构建设,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六)协调各方重视和支持食品安全工作,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把握正确舆论导向,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二、镇长食品安全工作责任

加强对全镇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的决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职责主要包括:

(一)领导全镇食品安全工作,组织推动各村(社区)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二)坚持新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发展和安全的关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全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府工作重点,并接受人大的监督;

(三)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明确三套班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和镇政府相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指导督促镇政府其他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落实工作责任;

(四)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执法能力建设,整合监管力量,优化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保障监管、执法部门依法履职必需的经费和装备;

(五)每年开展至少1次食品安全工作专题调研,通过党委会或者专题会议等形式,至少听取1次食品安全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至少1项食品安全工作突出问题;

(六)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督促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全镇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推进食品及食品相关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提高产业发展水平。

三、分管农业副书记食品安全工作责任

(一)协助镇政府主要负责人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制定贯彻落实上级以及镇党委、政府的决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推进食品安全民生实事工程建设;

(二)每年组织协调农业技术等相关部门,及时分析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至少1,研究解决至少1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相关问题,推动完善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全过程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三)组织推动农业技术等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推进互联网+”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四)组织实施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出管理,坚决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

(五)组织制定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组织开展本地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调查处理;

(六)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普法和科普宣传、安全教育、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四、党委会其他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

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的领导,统筹推进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实施本行业、本领域内的问责工作,指导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问题。

(一)纪委书记

1.指导督促巡察机构将党政领导干部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情况纳入巡察监督内容;

2.指导督促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查处食品安全领域违纪违法行为,认真履行监督专责并开展问责工作。

(二)组织科长

1.指导督促考核部门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

2.指导督促组织人事部门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以及机构建设,落实考核奖励工作;

3.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论述和食品安全监管专业知识纳入党政干部培训内容,通过举办专题研讨班、开展现场教学实践等形式,提升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

(三)宣传科长

1.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论述和食品安全监管专业知识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重点;

2.指导督促宣传部门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四)政法委员

1.指导督促政法机关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

2.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强化行刑衔接,支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将食品安全网格化建设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坚持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考核。

五、镇政府分管负责人食品安全工作责任

加强对全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具体负责组织本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分管副镇长食品安全工作责任

1.协助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担任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组织制定贯彻落实上级以及党委政府的决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谋划一批重大项目并优先列入镇政府民生实事工程;

2.指导督促财政部门落实食品安全经费保障,加强和支持食品安全工作;

3.指导督促考核部门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全镇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内容,权重比例不低于20%

4.指导督促督查部门跟踪督办食品安全重大问题隐患整改、重大部署以及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5.每年组织开展至少1次食品安全工作专题调研,召开镇食安委成员会议,安排部署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组织研究制定本地区食品安全专项规划、年度重点工作计划,统筹推进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

(二)三套班其他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

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的领导,协助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统筹推进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问题,职责主要包括:组织、指导和督促教育、民宗、公安、民政、司法、生态环境、住房和建设、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粮食物资、农业、综合执法等单位依法履行与食品安全紧密相关的工作职责。

 

 

 

 

 

 

 

 

 

 

 

 

 

新安镇党政办公室                 20208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