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各基层武装部,县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现决定对灌南县民兵整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任 瑜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袁丽霞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戴永军 县委常委、县人武部部长
殷旭明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孙肖龙 县人武部政委
成 员:刘 峰 县政府党组成员、政府办公室主任
吴春朋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朱进法 县发改委主任
朱 亚 县公安局副局长
潘井连 县民政局局长
赵学荣 县人社局局长
徐开明 县财政局局长、金融办主任
潘龙飞 县住建局局长
朱海波 县住建局副局长、人防办主任
丁成兵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张明国 县交运局党委书记
孙存康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周海兵 县商务局局长
郑宏恩 县文广体旅局局长
任红剑 县卫健委主任
梁顺新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刘 玮 县人武部副部长
江怀明 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亚东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张庆霹 江苏灌河半岛临港产业区管委会主任
管三松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封 波 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鲁守峰 移动灌南分公司总经理
王立权 新安镇政府镇长
朱洪军 堆沟港镇政府镇长
鹿存梅 田楼镇政府镇长
吴召冲 三口镇政府镇长
胥立中 百禄镇政府镇长
李良亚 新集镇政府镇长
宋 能 李集镇政府镇长
周 鹏 孟兴庄镇政府镇长
吴 祥 汤沟镇政府镇长
安学益 张店镇政府镇长
卜 海 北陈集镇政府镇长
戴国涛 县人武部军事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人武部军事科,戴国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人武部军事科,戴国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若有变动,需及时向县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不再另行发文调整。
职责分工
(一)县委宣传部:指导各级抓好民兵工作的宣传教育,动员适龄公民积极参加民兵组织,挖掘培塑具有新时代特点的民兵先进典型和先进单位,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民兵工作的良好氛围;配合协调民兵“心理、法理、舆论宣传斗争”有关工作。
(二)县发改委:协调推动将民兵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指导各级做好民兵工作相关建设项目的规划计划。
(三)县公安局:指导各级协助做好民兵政治考核工作和辖区常住、流动人口的潜力调查工作。
(四)县民政局:指导各级协助做好所辖区域各类社会组织的潜力调查和编兵整组工作。
(五)县人社局:指导各级抓好相关人员参加民兵训练和执勤期间工资、奖金、福利待遇和相关训练生活补助的落实,配合民兵工作主管部门对民兵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表彰。
(六)县财政局: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民兵事业经费保障的相关政策,及时拨付民兵事业相关经费,指导各县区做好民兵事业经费保障和管理工作。
(七)县住建局:指导做好改建民兵训练基地相关工作。
(八)县人防办:统筹规划各类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和民兵防空队伍的建设;指导各级协助做好民兵对空抗击、防护伪装、消除空袭后果等民兵队伍的编兵整组工作。
(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协助做好民兵整组工作中编兵任务,同时加强任务研究和队伍建设。
(十)县交运局:指导各级协助做好交通运输行业潜力调查和编兵整组工作,统筹推进国防交通专业保障队伍和民兵交通运输、道桥保障、工程抢修等专业力量建设。
(十一)县农业农村局:指导各级提供渔业船舶信息数据,并协助做好海上民兵队伍的编兵整组工作。
(十二)县商务局:指导协调县经济开发区开展民兵编兵整组工作。
(十三)县文广体旅局:协助做好民兵整组重点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十四)县卫健委:指导各级协调落实民兵体格检查工作。
(十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协助做好辖区内退役军人(退役复原大学生)相关数据信息统计调查和编兵整组工作。建立完善和落实执行多样化军事任务民兵预备役人员抚恤优待相关政策。
(十六)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协助做好本单位民兵编兵整组工作。
(十七)县经济开发区:协助做好本单位民兵编兵整组工作。
(十八)灌河临港产业区:协助做好本单位民兵编兵整组工作。
(十九)县融媒体中心:协助做好本单位民兵编兵整组工作及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二十)县供电公司:协助做好本单位民兵编兵整组工作。
(二十一)移动灌南分公司:指导开展好通信保障,协助做好本单位民兵编兵整组工作。
灌南县人民政府 灌南县人民武装部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