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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20724MB1623154C/2020-00123 信息分类: 其他,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人事工作,人才工作,监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其他,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0-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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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工作,规范异地就医经办服务,县医疗保障局自8月1日起多项措施促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一是实施长三角地区异地就医门诊待遇“一单制”结算。对门诊慢性病、门诊特定项目(含职工医保的门诊特定项目和居民医保的门诊特殊病种,下…

县医保局:8月1日起,异地就医有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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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工作,规范异地就医经办服务,县医疗保障局自8月1日起多项措施促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

一是实施长三角地区异地就医门诊待遇“一单制”结算。对门诊慢性病、门诊特定项目(含职工医保的门诊特定项目和居民医保的门诊特殊病种,下同)长三角地区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按照就医地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进行结算。参保人员在长三角地区异地就医联网结算门诊待遇时,根据“待遇就高、不重复享受”的原则,按照参保人可以享受的门诊医疗待遇类别,以门诊特定项目、门诊慢性病、普通门诊统筹的先后顺序进行结算,已享受一种统筹待遇后应由个人自付的部分不再享受其他统筹待遇。

二是鼓励异地就医直接联网结算。为鼓励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参保人员办理转诊备案手续后在市外就医联网结算的,执行与市内就医相同的待遇政策;在市外就医未联网结算的,仍执行原连云港市转外就医待遇政策,即相关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比例在市内相应医疗机构支付比例的基础上降低5个百分点。

三是扩大转外就诊直接备案病种。为方便参保病患转外就诊,进一步扩大我县医疗保险转外就诊直接备案病种,在原有8个病种的基础上,新增12个病种:白化病;肌萎缩侧索硬化;天使综合征;肝豆状核变性;致死性大疱性表皮松解症;马方综合征;新生儿糖尿病;X-连锁隐性遗传脊髓小脑性共济失调;常染色体隐性无丙种球蛋白血症;肾上腺脑白质营养不良;克罗恩病;11β-羟化酶缺陷症。

以上病种经市区三级医院明确诊断后,参保人员可持相关病历资料(病历、检验检查报告、出院记录、影像学资料等)到医保经办机构直接办理转诊备案手续。

四是实施未转诊登记异地就医直接联网结算。参保人员未按规定办理转诊备案手续但自愿至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可通过医保经办机构窗口、“灌南医保”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网、“我的连云港”APP等渠道办理未转诊登记。登记完成后,参保人员可在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直接联网结算相关住院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比例比市内相应医疗机构降低20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