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政文〔2020〕72号 签发人:胥立中
关于解决百禄原招商引资企业停产问题的
报 告
县政府:
百禄镇原服务的招商引资企业灌南县蓝洋水玻璃(别称:泡花碱)制品有限公司位于灌南县新安镇相庄村,由汤井峰于2008年利用原灌南县泡花碱厂原有厂地投资兴办,环评手续齐全,符合生产条件。2017年,县有关部门陆续收到群众举报,反映该企业存在安全、环保等问题。2018年该企业被县经信局确定为“转移类”整改企业,限期转移至化工园区,因化工园区土地紧张等原因未能搬迁。后按照“两断三清”工作要求进行断电处置。
在全省小化工专项整治中,按照“四个一批”工作要求,2019年,该企业与县化工园区、开发区等63家企业一并被确定为关闭企业,须在2020年11月底前完成设备拆除、物流清除工作。该企业从2018年被采取断电措施后,一直停产至今,目前企业设备闲置,还需承担租金,企业负责人多次到县、省上访,要求解决问题。为尽快完成小化工“四个一批”整治要求,稳定投资人情绪,建议县政府将该企业纳入县小化工“四个一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工作范围,进行统一部署,享受同等政策,尽快安排资产评估、拆除方案制定、审核拆除等工作。
特此报告。
灌南县百禄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8日
百禄镇党政办公室 2020年9月1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