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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295/2012-00019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重点项目建设,批复
发布机构: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2-06-02
文号: 灌发改〔2012〕29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关于百禄镇小窑新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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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发改〔2012〕29号
 
 
关于百禄镇小窑新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灌南县百禄镇人民政府:
你们报来的百禄镇小窑新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建百禄镇小窑新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一期工程
二、项目拟位于百禄镇小窑新村,具体选址由规划部门确定。拟占地350平方米,设计处理规模为480/日,主要工艺为:接触氧化法,工程主要包括调节池、水解酸化池、一级接触氧化池、二级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消毒池、清水池、污泥浓缩池等。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180万元,建设资金向上争取及自筹。
四、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自签发之日起计算。请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各项前期工作,依法取得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的书面意见,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待项目手续齐备、条件成熟后,按照规定开展节能评估工作,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一二年五月二十九
 
 
 
 
主题词:城乡建设 项目 项目建议书 批复
抄送:县国土局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年5月29日印发
共印:4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