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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295/2012-00020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重点项目建设,批复
发布机构: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2-06-10
文号: 灌发改号〔2012〕35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关于百禄镇小窑新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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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发改号2012〕35
 
关于百禄镇小窑新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
一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灌南县百禄镇人民政府
你们报来的新建百禄镇小窑新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一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新建百禄镇小窑新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一期工程。
二、项目编码:2012320724FG0003。
三、项目选址位于百禄镇窑湾村。
四、百禄镇小窑新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一期工程设计处理规模为480m3/d,主要工艺是接触氧化法。工程主要单体为:格栅井、调节池、水解酸化池、一级接触氧化池、二级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消毒池、清水池、污泥浓缩池。
五、该项目总投资为180万元,资金来源:向上争取及自筹。
六、项目法人代表:陈跃军。
七、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项目完工后应及时向我委申请竣工验收。
八、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二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二○一二年六月五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 批复
抄送:县统计局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年6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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