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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20724MB180342XD/2020-00008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文日期: 2020-09-28
文号: 灌退役军人发〔2020〕38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灌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一、总则(一)目的及依据为有效预防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积极、稳妥、快速地处置社会突发事件,充分发挥我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的职能作用,保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市委…

关于印发《灌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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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及依据

为有效预防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积极、稳妥、快速地处置社会突发事件,充分发挥我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的职能作用,保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与应急结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级响应、依法处置的原则。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或退役军人群体突然发生的、造成或有可能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或者一般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突发公共事件、社会安全事件。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任务

(一)成立局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

 长:梁顺新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孟凡银  党组副书记 

        孙从洋  副局长 

 员:张大万  孙学权  杨海潮  廖书丹     潘杨兵

负责部署和推动全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分管领导按照业务分工,负责相应类别安全生产的应急管理工作。

(二)应急指挥小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班子其他领导为副总指挥,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应急指挥组负责全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管理和协调。

其主要职责是:决定启动、终止本预案,决定有关重要事项,提出重大决策建议,采取处置措施;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连云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告有关情况,组织事件信息的发布;派员赶赴现场指导调查处理、紧急救援和慰问安抚;负责与其他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三)应急办公室。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副局长任主任。应急办公室挂靠在局办公室开展日常活动,具体负责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

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日常信息监测、采集、汇总、分析、判断,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提出预警及预案启动的建议;

2.起草相关文件;

3.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分别向有关部门和各党委政府通报情况,联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工作;

4.根据应急领导的指示,制定应急措施,督促、指导全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开展应急工作;

5.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对突发事件进行处置;

6.跟踪了解事件的进展情况和处置情况,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7.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应急办公室具体划分为后勤保障组、综合信息组、法律政策组、事件调查组等四个工作组。各工作组分工如下: 

1.后勤保障组由办公室负责。其职责是: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络、沟通,给予应急处置所需工具支持,提供相应的资金以及车辆、通讯装备、器具等;

2.综合信息组由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负责。其职责是:对突发事件性质及事态发展变化情况进行收集汇总,及时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报送,并做好上级领导批示、指示的反馈和对外统一发布事件信息工作;

3.法律政策组由优抚科和拥军褒扬科负责。其职责是:对突发事件及其他可能引发的问题的法律性质进行分析讨论,并对处置突发事件中遇到的复杂情况所应采取的措施提供法律意见;

4.事件调查组由移交安置科和烈士陵园负责。其职责:对案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调查总结。

三、预测、预警

(一)信息监测及预测

各科室、下属各单位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定期不定期开展信息的监测及预测工作,对监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分析,对可能发生的危机、情报及时处理,做出科学的预测和判断。

(二)预警处置

进入预警后,可根据实际需要,采取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等措施,同时各救援小组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准备启动应急预案。并由局应急领导小组指挥将有关情况报告县政府。

四、应急处置

(一)信息报告

一经发生突发事件,应实行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要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向局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件的简要过程、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采取的措施,同时,随着事态的发展做好续报工作。因瞒报、少报、漏报、迟报而导致处置工作被动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局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在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报告事项进行核实,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时向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汇报。

(二)先期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应组织进行先期处置,并尽量取得当地乡(镇)政府、派出所等机构的支援。局应急领导小组视情况,讨论决定后派员赶赴现场指导、组织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响应

按照分级处置的原则,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不同程度启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时,按照县政府规定启动县级专项应急预案和县总体应急预案;发生较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局应急领导小组紧急议定应急工作具体方案,根据情况将行动指令下达到各行动小组,各行动小组迅速到达指定岗位,按照各自职责立即开展处置工作履行职责,做好紧急控制、救援和撤离等工作,确保现场稳定,必要时请示上级启动更高一级的响应程序。

(四)扩大应急

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依靠局应急处置队伍无法控制和消除危害时,需要实施扩大应急行动。由局应急领导小组请示县政府意见后作出扩大应急的决定及行动。

(五)终止应急 

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完成,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由局应急领导小组下达指令,应急处置队伍按照指令撤离现场,恢复常态管理。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灾后重建及对有关人员的奖惩等。

(二)调查报告及处理意见 

突发事件结束后,由局应急领导小组负责起草突发事件的调查报告,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并向县委、县政府、连云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上报有关情况。 

六、应急保障

(一)值班制度

应急管理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协调各参与单位应每天确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工作人员应确保随时在岗、通讯畅通等。

(二)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1.应急队伍保障。局办公室负责紧急情况下应急队伍的组织、动员及应急活动的考核、奖励工作。

2.交通运输保障。局办公室负责应急信息汇总和车辆调配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全部车辆听从局应急领导小组及局办公室调遣。

3.法制宣传保障。由优抚科和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负责在应急过程中开展相关的宣传、联络和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4.治安保障。由移交安置科和拥军褒扬科组织开展应急过程中的秩序的维护等工作。

七、责任与奖惩

局党组对参加事件处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