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评估审核工作
助推健康养殖
为了规范动物防疫条件审查,有效预防控制动物疫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生态环境局组成评估小组,按照《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及(苏农规〔2020〕5号关于《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件审查选址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对灌南县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第十四分场、灌南县尹颖乐馨农牧业有限公司开展动物饲养场选址风险评估及兴办动物防疫条件现场审核。
联合评估审核组对2家动物饲养场的选址进行评估,同时对养殖场布局、设施设备、岗位人员配备、相关制度等进行审核,评估审核结果为可以设立,符合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核要求。
通过审核畜禽规模场的防疫条件 ,对了解基层养殖、指导生产防疫、控制畜牧业的盲目投资、实现行业监管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是规范畜牧生产的重要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