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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510409041/2020-00016 信息分类: 其他, 综合政务,保密工作,请示
发布机构: 灌南县残疾人联合会 发文日期: 2020-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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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市残联:为贯彻落实《连云港市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精神,我会认真谋划、积极推进改革进程,起草了《灌南县残疾人联合会改革实施方案》。起草过程中,我会设定了6个综合改革课题,以问题为引领,提出改革举措,形成初稿;初稿形成后,通过会议、座谈和书面形式向各镇残…

关于报送《灌南县残疾人联合会改革实施 方案》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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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残联:

为贯彻落实《连云港市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精神,我会认真谋划、积极推进改革进程,起草了《灌南县残疾人联合会改革实施方案》。

起草过程中,我会设定了6个综合改革课题,以问题为引领,提出改革举措,形成初稿;初稿形成后,通过会议、座谈和书面形式向各镇残联、室、中心、县残疾人各专门协会及部分残疾人工作者和代表征求了意见,形成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分别向各镇和县委组织部、宣传部30个部门单位征求了意见,最终形成了《灌南县残疾人联合会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现将方案提交残联审核。

妥否,请批示。

 

附件:灌南县残疾人联合会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

 

 

                               灌南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0913

 

 

 

 

 

 

 

 

 

 

 

 

 

 

 

 

附件:

 

灌南县残疾人联合会改革实施方案

(送审稿)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要求,按照《连云港市残疾人联合会改革实施方案》,结合灌南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把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进一步增强残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时刻警惕和抵制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倾向,充分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团结带领全县广大残疾人为推动高质发展、后发先至、加快建设强富美高幸福新灌南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把政治性作为残联组织的思想灵魂,始终把残联组织置于党的领导之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广大残疾人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

2.坚持服务大局。把保持和增强先进性作为残联组织的重要着力点,紧紧围绕全县的工作大局,努力为残疾人谋福祉,为党和政府分忧。教育引导广大残疾人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发挥主体作用,在改革发展中建功立业。

3.坚持群众观点。把群众性作为残联组织的根本特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密切联系残疾人群众,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努力成为残疾人信得过、靠得住、离不开、找得着的知心人、贴心人。

4.坚持问题导向。深刻认识残联组织不同程度存在的机关化、行政化问题及其表现,从残联组织最薄弱的短板入手,从残疾人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改起,切实解决思想理念、服务能力、工作作风、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三)主要目标

通过改革机构设置、优化管理模式、创新运行机制,壮大全覆盖的基层残疾人组织,搭建全方位的残疾人服务平台,健全全领域的社会动员机制,进一步提高联系、凝聚、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推动新时代灌南县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改革措施

(一)加强党和政府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

1.强化党委集中领导。建立党委残疾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1名常委具体分管残疾人工作。健全完善各级残联向同级党委定期报告工作制度。

2.完善政府(残工委)领导。将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秘书处更名为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充分发挥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职能作用,进一步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健全完善专题会议、残工委成员单位每年为残疾人事业办实事等制度。各残工委成员单位要将履职情况纳入本部门工作计划和考核内容。

3.强化残联组织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在残联组织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执行。推动基层残联加强党组织建设,探索专门协会、社区残疾人协会等残疾人组织和助残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的新形式、新方法。

(二)优化残联领导机构人员构成和运行机制

1.改进代表大会和主席团人员构成。县残联代表大会中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的比例由50%以上提高到65%以上,自强模范和基层一线代表比例不低于60%,进一步增加基层残疾人、工作一线残疾人及亲友代表和助残社会组织、助残志愿者代表比例。适当扩充主席团人员规模,主席团主席由联系残疾人工作的政府领导担任;另设数名专兼挂职副主席。县残联主席团委员中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的比例由50%以上提高到60%以上,自强模范和基层一线委员比例提高到35%以上,镇残联主席团委员中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比例应不低于65%

2.优化残联执行理事会人员结构。推行执行理事会配备兼、挂职副理事长和挂职理事制度。县残联配备1-2名兼职副理事长,1名挂职副理事长和2-3名挂职理事。兼职副理事长主要从残工委成员单位领导班子中选择。挂职副理事长主要从党政部门、群团组织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成员中产生,挂职理事注重选拔熟悉基层情况、服务残疾人能力较强的优秀的残疾人干部、残疾人亲友、残疾人事业的专家学者、助残社会组织负责人。兼、挂职副理事长由同级党委选派,挂职理事由同级执行理事会选聘。兼职副理事长一般不参与分工,挂职副理事长、理事参与日常工作。兼、挂职副理事长、理事任期2年。

3.完善议事决策机制。建立健全残联主席团审议执行理事会工作报告制度。建立主席团委员和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办理制度、代表大会基层代表列席残联年度工作会议制度。落实执行理事会与专门协会联席会议制度,专门协会主要负责人列席执行理事会有关会议和活动。坚持执行理事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重大决策广泛听取基层、专家和专门协会意见,提升执行理事会议事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加强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建立残疾人事业研究智库。

4.推动残疾人参与民主协商。各级党委、人大、政协重视发挥残联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中的作用,依法按程序提名并推选残疾人工作者和有一定参政议政能力的优秀残疾人及其亲友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引导当选代表和委员的残疾人工作者、残疾人及亲友,积极提交与残疾人事业相关的建议、议案和提案。

5.完善协管干部制度。协助镇党委做好残联领导班子选拔、配备、教育和管理工作,对运转不畅、工作不力的,及时提出调整建议。定期组织镇残联负责人进行培训。

6.加强专门协会建设。健全专门协会法人治理结构,有效发挥专门协会代表、服务、维权作用。选优配强协会负责人,增加专兼职力量,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保障和支持协会开展工作。可根据需要增设专业委员会,搭建交流平台,进一步扩大协会联系本类别残疾人覆盖面。建立专门协会联席会议制度。

(三)优化残联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人员构成

1.优化调整内设机构职能。聚焦代表、服务、管理职能,结合残疾人工作新形势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内设机构,厘清内设机构科室之间、机关科室与直属事业单位之间职责分工,促进职能优化和效能提升。

2.强化直属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职能。加强对直属事业单位的领导,适时对机构职能编制事项进行调整,指导直属事业单位聚焦主业主责,提升服务能力,为全县各类残疾人服务机构提供业务指导、服务示范、人才培养等支持。

(四)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1.强化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镇残联执行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兼职副理事长1-2名。加强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每个镇原则上配备1名残疾人专职委员,辖区内持证残疾人超过1000名的可配备2名。根据新时期基层残疾人工作新要求,提高镇残疾人专职委员任用条件和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由县残联牵头会同镇共同负责专职委员选聘、日常管理和年度绩效考核。搭建专职委员上升通道,进一步改善专职委员薪酬待遇。加强对专职委员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专职委员履职能力。指导村(社区)以及残疾人集中的企事业单位成立残疾人协会或残疾人小组,在村(社区)两委班子中,明确残疾人工作职责和分工。

2.加强残联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打破年龄、学历、身份等限制,选用知残疾人、懂残疾人、爱残疾人的干部,注重从基层选拔优秀干部进入残联工作。建立全县优秀残疾人人才库,加强残疾人干部培养、选拔和使用,残联机关残疾人干部比例不低于15%。推进残联干部在系统内上下交流,与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双向交流,到基层一线挂职锻炼。落实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充分激发残联干部干事创业激情。

(五)提升服务残疾人能力和水平

1.健全县域综合服务网络。实施县级残疾人服务能力提升计划,持续推进县级残疾人康复、托养、就业及综合服务设施项目建设,构建县、镇、村三级联动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网络。打造服务需求采集与评估、服务资源分类与管理、服务项目提供与转介、服务效果评价与反馈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集约化服务平台,为残疾人提供就近便捷的优质服务。

2.健全社会动员机制。把残疾人事业宣传作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托主流媒体、新媒体和残联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加强重大活动设计、组织,广泛传播人道主义思想和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弘扬残疾人自强不息精神,营造全社会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建设扶残助残信息交互平台,畅通社会各界慈善救助力量与残疾人需求之间的信息渠道,形成捐助与受助有效衔接。制定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清单,加大政府购买助残服务力度。加快培育发展助残社会组织,推动全社会持续开展志愿助残公益活动,健全和完善鼓励各级各类组织、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投入扶残助残事业的激励机制。

3.加大困难残疾人帮扶力度。推动实现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协同县民政、教育、卫健、医保、人社、住建、财政等部门,把资源和力量更多地向困难残疾人倾斜,加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料、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和因病因灾致贫残疾人家庭临时救助、智力和精神残疾人家庭支持、流浪乞讨残疾人救助、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和无障碍环境建设、残疾人辅具适配等工作力度。完善救助政策督查考核机制,确保政策措施精准落实到户到人,提高残疾人获得感。加强对残疾人的普法教育、司法保护和法律服务,提升残疾人的法律意识,教育引导残疾人依法维权,加大对侵害残疾人权益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六)改进和创新残疾人工作方式和手段

1.建立密切联系残疾人制度。推进工作重心下移、服务力量下沉,建立残联机关单位联系点制度、机关干部联系居住地残联或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制度、机关干部与困难残疾人结对帮扶制度。积极参加助残社会组织、社区组织的活动。县执行理事会成员每年下基层时间不少于30天。建立和完善残疾人需求和惠残助残政策双向畅达机制。

2.提升信息化工作水平。加强统筹规划,完善全县残联综合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加大互联网+助残服务实施力度。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残疾人康复、托养、教育、就业等业务审批流程,实现不见面审批只跑一次,真正打通服务残疾人最后一公里。大力推进残联机关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各类助残服务机构信息化管理,提高服务残疾人质量。

3.建设阳光残联。健全符合残联机关特点的内控管理制度、基本工作规范,完善服务标准、执行程序、监管办法,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各类残疾人服务机构的监管。增强残疾评定工作透明度,规范残疾人证发放管理。

4.改革残联工作考核评价办法。探索构建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评价办法,落实县、镇二级残联工作民意调查和群众满意度测评制度。

三、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县残联成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改革方案的组织实施。

2.统筹进度安排。20209制定出台改革实施方案,20209月开始组织实施,2020年底前总结完善。

3.落实工作要求。加强思想引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为改革营造良好氛围。坚持依法依章办事,加强沟通协调,稳妥有序推进改革。强化督促检查,跟踪改革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改进不足,确保改革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