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灌发改发〔2020〕60号
关于印发《灌南县发改系统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委能源科、安全仓储与科技科,各电力企业、粮食和物资储备企业:
现将《灌南县发改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9月2日
灌南县发改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真正把安全生产作为重大政治问题、重大民生问题,以守初心担使命的政治自觉,把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根据《全市发改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连发改办发〔2020〕365号)和《灌南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灌办发〔2020〕35号),经委党组研究决定从2020年4月起至2022年12月,在全县发改系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现制定全县发改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牢牢把握“两个不放松”总要求和“务必整出成效”总目标,深刻汲取响水“3·21”等事故教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事故和有社会影响的事故,大幅减少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以抓好安全生产的实际行动和良好成效践行“两个维护”。
二、主要任务
通过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全县发改系统及相关行业领域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健全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委领导的领导责任、科室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落实到位;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全面提升发改系统及相关行业领域安全水平。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要全面开展学习教育。定期安排县发改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内容。结合电力、粮食仓储等行业实际研究贯彻措施,分级分行业分批开展专题学习,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在党员“固定学习日”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二要全覆盖全方位推进专题宣讲。深入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宣讲活动,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带头宣讲,组建安全生产宣讲小分队,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全县发改系统宣传工作重点,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宣传教育两个“全覆盖”。发挥媒体平台作用,在灌南在线等网站发布“百团进百万企业”宣讲活动。三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全委安全生产季度履职报告、年度述职考评制度。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20项重点事项清单,建立生产经营单位主动报告安全生产风险制度;严格安全责任追究,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强化安全生产警示提示、重要工作事项督办等制度应用,完善事故调查处理、整改评估和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四要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突出电力、粮食仓储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整治,充分发挥安全生产问题处置监管平台的督促指导作用,推进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五要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建设和人才培养,招录、选调或者聘用电力、仓储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对作出显著成绩和重要贡献的安全监管干部要适时表彰奖励,优先提拔任用。六是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实行安全生产人民监督员、安全生产有奖举报等制度,完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制度规范。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要推动企业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企业严格执行江苏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20项清单。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足额提取并按规定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生产支出。建立完善企业安全承诺和报告制度,完善和落实举报奖励制度。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达到法定规模的生产经营单位应配备安全总监。2021年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二要推动企业严格落实全员岗位责任。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鼓励企业依托各类高校培养重点岗位人才,支持我县职业学校结合我县产业实际开设安全生产相关的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进而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三要推动企业严格落实安全防控责任。严格执行《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风险报告规定》,建立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警示报告等制度,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治理措施。加强危险源和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加强风险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重大危险源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落实企业重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告制度,2020年底前,企业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成重大危险源和危险作业事项的排查建档工作并建立管理制度、落实管控措施;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和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失控漏管;2022年底前,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四要推动企业严格落实基础管理责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加强职工安全防护管理,加强外包等业务安全管理,加强复工复产安全管理。充分应用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提升企业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五要推动企业严格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建立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企业严格遵守事故报告有关规定,不得瞒报、漏报、谎报、迟报。发生事故后,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次生灾害和二次事故,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开展调查处理。六是构建企业安全生产共建共治共享格局,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与专业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推动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并充分发挥其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运用安全生产“一查三督”工作法,加强联合监管,强化责任落实,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三)电力行业安全专项整治。一要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切实加强电力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燃煤电厂重大危险源(液氮罐区)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加强燃煤电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控,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二要加强风险隐患防控治理,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控操作规程和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建立完善安全风险档案,实行安全风险分类分级动态管理,逐级落实管控组织、制度、技术和应急措施,实现管控目标,到2021年底前企业要建成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制度。三要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定期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安全检测和检查。各有关企业要在2020年底前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1年底前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失控漏管,2022年底前,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四要创新安全管理理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向全体员工承诺、其他负责人向主要负责人承诺、员工向上级领导承诺,并强化考核考评,促进践行诺言、落实责任;推进电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开展企业内部自主评定和外部评审定级,准确评估企业安全生产状况,2020年底前,所有电力企业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五要持续推进电力安全专项整治,加强电网、发电、工程、网络安全整治力度,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确保重大风险隐患全面见底并整治到位,建立完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化解影响制约电力安全生产的基础性、源头性矛盾问题,防范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确保电力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和电力可靠供应。
(四)粮食仓储安全专项整治。一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使“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成为刚性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完善“两个安全”长效机制,切实提高“两个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二要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围绕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的《粮油储存安全责任暂行规定》、《粮油安全储存守则》、《粮库安全生产守则》(简称“一规定两守则”)等法规要求和有关标准规范,开展全行业全覆盖拉网式安全生产和安全仓储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通过三年时间,着力提高行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红线意识、风险防控效能、安全管理能力、事故防范效果和安全治理水平,通过行业安全生产法治化、标准化、程序化、智能化建设,达到安全生产诸要素有效融合,使各种隐患始终处于受控制状态。三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2020年底前2.5万吨规模以上粮食仓储企业全部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四要强化熏蒸药剂管理。加强药剂库建设管理,落实熏蒸库点药剂“零库存”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形成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一张图,使行政管理部门监管人、库点负责人和保管员对储粮化学药剂实施多层次全方位有效管控,建立健全药剂领退用制度,加强台账管理,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2020年4月至7月)。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开展全覆盖专题宣讲和宣传活动。委能源科、安全仓储和科技科及电力、粮食仓储企业要按照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县发改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总体部署要求,制定各专项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保障措施,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2.排查整治(2020年8月至12月)。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坚持自查自改与督查整改相结合,突出条块结合、联动推进,在全县电力、粮食仓储等企业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对查出的问题隐患具备整改条件的,按照“一年小灶”要求立查立改、应改尽改;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制定整改方案,紧盯不放,推动整改落实。对市、县督导组现场指出和移交的问题隐患要立即整改销号。深入分析一些地方和行业领域在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原因,对重点单位、重点企业以及重要场所、重要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制度措施清单(简称“两个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加快推进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3.集中攻坚(2021年)。坚持举一反三抓整改,持续推进省、市、县督导组反馈问题隐患、县发改部门排查发现各类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对“存量”问题隐患进行集中攻坚、建档销号。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坚决啃下一批“硬骨头”。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督导督查力度,特别是对突出问题、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
4.巩固提升(2022年)。聚焦为“二十大”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全方位全领域纵深推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分析行业性安全风险、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挖掘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梳理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完善的具体制度,逐条逐项推动落实。深入总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经验,将治理实践提炼固化为长效机制,形成系统完备、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委有关科室、电力和粮食仓储企业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抓好组织实施,电力和粮食仓储企业要成立领导机构,协调推动本行业领域、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建立例会制度,定期研究专项整治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负责日常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开展督导督查。
(二)强化制度建设。以专项整治为契机,深入排查安全生产制度体系漏洞,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针对性修订相关标准规范,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现代化。建立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评审管理制度,修订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办法和审计监督机制。
(三)强化保障能力。各有关单位要合理安排安全生产工作经费。一要大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加大安全生产技术改造、科技进步的力度,推广先进安全技术装备,推动企业装备的转型升级;二要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有条件的企业要组建专职应急救援队,不具备单独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的企业要及时与邻近专职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并组建自己的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三要大力推行安责险制度,有关企业要加强与保险机构沟通协作,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四)强化基础管理。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强化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突出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闭环整改。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五)强化隐患整改。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严格安全准入,最大程度降低和减少重大安全风险。加快推进问题隐患存量整改,对久拖不决、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等行为,发现一例、严查一例。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坚持从严从快立查立改,确保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存在重大隐患难以整改到位的坚决依法关停。
(六)强化问效问责。委有关科室、电力和粮食仓储企业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本单位的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将整治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充分运用安全生产问题处置监管平台,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要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强化信息报送
委有关科室、电力和粮食仓储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各自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于9月15日前报县发改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要及时梳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每月25日前,将阶段报告(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工作进展、存在问题、下一步打算等)报送县发改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2020、2021年12月5日前,分别将专项整治年度总结报送县发改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2022年11月5日前,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结报送县发改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附件:1. 灌南县发改委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
2. 灌南县发改委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
行动专题实施方案
3. 灌南县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4. 灌南县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
治三年行动方案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9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