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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826/2020-00071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田楼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0-10-30
文号: 田政发〔2020〕27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田楼镇企业安全承诺制度》和 《田楼镇安全生产奖励举报制度》的通知

关于印发《田楼镇企业安全承诺制度》和 《田楼镇安全生产奖励举报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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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楼镇企业安全承诺制度

1.编制目的

为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本质 水平,进一步强化全员安全意识,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镇辖区内各企业

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

    4.安全承诺内容

4.1 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动手、综合管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规定,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4.2 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抵制违章指挥,纠正违章行为。

4.3 严格执行安全作业票证制度,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破土作业时,按规定程序作业许可证,不得无证作业。

4.4 按规定着装上岗,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严格遵守防火防爆,车辆安全等禁令和规定。

4.5 主动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会报警、会自救、会互救,会熟练使用防毒面具呼吸器灭火器、气防设施和器材。

4.6 严格履行岗位安全职责,即安全生产“一岗一责制”是承诺人的重要承诺内容之一。

5.安全承诺的范围和程序

5.1 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都应进行安全承诺。

5.2 新入厂职工在完成“三级”教育后签订安全承诺书,转岗职工在完成新岗位的安全教育后重新签订安全承诺书,如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职工不应在承诺书上签字。

5.3 承诺人必须熟悉安全承诺内容,并在安全承诺书上亲笔签字,不允许他人代签。安全承诺一式两份,一份由承诺人随身携带,一份由安全科存档。

5.4 安全承诺书每年一月份签订,有效期为1年。

6.安全承诺的要求

6.1 单位主要领导是实施安全承诺签字的总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是组织实施和考核安全承诺的责任部门,应定期对承诺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6.2职工进厂必须携带有效地安全承诺书,无安全承诺书者不准入内。

6.3 安全承诺誓词:我已接受过本岗位的安全教育,并熟知安全承诺书内容,愿认真执行,如违反本承诺,愿承担相应责任。

7.违反承诺的责任

承诺人违反承诺,造成责任事故或情节严重的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及安全管理奖惩办法等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承担相应责任。

8.目标考核

各单位、村(社)要将安全承诺制度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检查考核,并制定出检查考核办法。

9.附则

9.1本制度由安全环境部负责解释。

9.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田楼镇安全生产奖励举报制度

  

为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增强和鼓励企业员工及村民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意识,制定本制度。  

一、报告和举报事故隐患可采用书信、电话、口头和委托他人转告等方式,报告人或举报人应对事故隐患进行确切的描述,提供线索或者必要的证据,安全隐患提倡实名举报,便于及时核实、查处和消除隐患。举报人要求保密的,工作人员为其保密。     

二、本经营范围内企业生产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任何人均有权举报。

三、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表彰。

四、物质奖励标准  

1.一般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标准为50元至100元。2.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标准为100元至300元。3.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标准为300元至500元。   

五、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具体负责实施。实行一事一评、一事一奖励,奖励资金由镇财政列支。  

六、安全生产委员会将对举报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做好记录,并立即上报领导,在规定时间内对事故隐患进行核实,对查实的事故隐患要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限期整改,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报告人或举报人答复。

七、为了维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工作的严肃性,报告或举报的事故隐患应当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借举报之名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以举报为名干扰正常工作的,公司将追究举报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将通过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八、举报电话:0518-8370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