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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578/2020-00049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三口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0-10-16
文号: 三政发〔2020〕45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各村(社)委员会,镇直各部门及驻镇各单位: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特制定《三口镇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灌南县三口镇人民政府2020年10月16日 三口镇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强…

关于印发《三口镇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的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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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委员会,镇直各部门及驻镇各单位:

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特制定《三口镇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灌南县三口镇人民政府

20201016

 

 

 

 

 

三口镇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强化监督,严厉打击事故瞒报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三口镇各企业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平安和谐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镇决定实行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在三口镇范围内存在下列行为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有权举报:

(一)生产安全事故;

(二)重大隐患、差错;

(三)重大安全违法行为。

二、举报办法

举报人可以采用当面、电话、书面、微信等形式向镇主要领导进行举报,举报内容应详实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或证据。

举报人应当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借举报之名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以举报为名,干扰正常工作的,依法追究责任。

三、举报受理和查处

安全生产举报热线:83552010,安全生产举报负责人员对举报人的举报进行登记、处置、答复、督办、统计和报告制度。

根据举报人的举报内容,予以受理和查处。对举报的生产安全事故,由镇安监所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举报的重大事故隐患及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管理权限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交办,对举报结果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四、举报奖励

对举报的生产安全事故、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情况属实且有关部门尚未知情立案的,举报人可获得奖励。

1、举报重大隐患、差错,重大安全违法行为,对举报人奖励500元至5000元;

2、举报各类漏报、瞒报死亡事故的,对举报人奖励1000元至10000元。

五、举报人的保护

举报受理工作人员应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对泄露举报者相关信息的,一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实行回避制度,凡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与举报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受举报企事业单位不得以非正当理由辞退、开除本单位举报人或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