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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383/2020-00036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0-11-17
文号: 灌财发〔2020〕50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灌南县2021年县直部门预算编制办法》的通知 县直各单位:为进一步做好全县2021年县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健全预算管理体系,特制定《灌南县2021年县直部门预算编制办法》,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灌南县2021年县直…

关于印发《灌南县2021年县直部门预算编制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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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灌南县2021年县直部门

预算编制办法》的通知

 

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2021年县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健全预算管理体系,特制定《灌南县2021年县直部门预算编制办法》,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灌南县2021年县直部门预算编制办法》

 

                                                                                                            灌南县财政局

                                                                                                20201118

附件:

 

灌南县2021年县直部门预算编制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健全规范完整的预算管理体系,全面做好全县2021年县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质量,根据《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各级预算管理文件规定,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2021年县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财政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围绕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发挥积极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能力,切实将六稳”“六保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在常态化防控工作中全面推进经济复苏和产业发展,牢牢守住三保底线,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全面落实党委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要求,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和年度预算平衡。

二、编制原则

一是预算收支平衡原则。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推动化工园区复工复产,大力推进综合治税工作,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快土地挂牌出让进程,加大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调入力度,提升财政保障能力,以收定支,确保预算收支平衡。

二是坚持厉行节约原则。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党委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有关要求,大力压减非紧急、非刚性支出,从严控制机关事业单位支出行为,从紧编制年度预算。2021年,原则上各单位一般性支出预算在2020年预算压减后的基础上再压减5%三公支出预算在2019年决算压减10%的基础上再压减10%

三是坚持有压有保原则。预算安排顺序将三保支出放在首位,确保国家、省制定的基本民生、工资、运转政策落实到位。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向民生领域倾斜,确保民生投入比重不降低。明确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对不属于公共财政保障或超出财政承受能力的项目,不予编制。

四是预算绩效管理原则。建立以绩效目标为先导的预算编制模式,促进预算管理由预算绩效绩效预算转变,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面设置整体绩效目标、政策及项目绩效目标,并作为预算编报的必备内容。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预算安排、政策调整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逐步通过绩效管理倒逼预算单位规范资金使用。

五是强化风险纪律意识。硬化部门预算约束,严格控制预算追加。严肃财经纪律执行,突出部门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加快债务化解进程,防范财政运行风险。深化监督和问责机制,强化人大监督、审计、巡察整改落实。加快预算支出进度,规范实施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

三、编制范围

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将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增强预算完整性,同步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县直行政单位,财政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定额补助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均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四、编制内容

(一)收入预算编制

除教育收费纳入专户管理外,县直部门所有收入均纳入预算管理,先缴库后使用。各单位在编制收入预算时,要根据国家的各项收费政策,全面考虑影响收入的因素,积极可靠、实事求是编制2021年非税收入计划。对因政策变化导致收入计划变动较大的,需提供文件依据或情况说明。

(二)基本支出预算编制

1.人员支出。202011月份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工资为基数,编制人员支出,主要包括:(1)在职在编人员工资、五险两金、住房补贴、公务员车补、上下班交通费等;(2)离休人员工资及住房补贴;(3)退休人员住房补贴,其中,改制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住房补贴在主管部门编制;(4)临时人员仅安排协议用工、环卫工人、公检法司辅警特警、书记员、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临时人员、12345便民服务指挥中心临时人员等,其他临时人员一律不安排;(5)遗属人员补助;6)目标奖,按各单位上一年度县政府目标考核等次的标准、发放人员(借用人员按原单位编制)进行预留,其中,教师目标奖按100%预留;(7)其他纳入预算的人员支出。

2.日常公用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标准按2020年标准编制。其中,行政单位分为三档,行政三档13,000/.人(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行政二档11,000/.人(纪委、政法委、组织部、统战部、宣传部、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局、人武部)、行政一档9,000/.人(其他行政单位)。事业单位除学校外,均按行政一档标准执行。学校公用经费按省定标准,以学生数核定,其中,幼儿园650/.年、小学725/.年、初中1,025/.年、高中1,000/.年。车辆交通费按县车改办核定的派驻车辆数和保留的执法执勤车辆数及定额安排,行政三档、二档单位按52,800/.年、行政一档、事业单位按44,000/.年(在2019年预算压减10%基础上再压减10%)。

日常公用支出中单独编制三公经费,按2019年各单位部门决算数压减10%的基础上再压减10%核定,执行时各单位要严格按编制的三公两费执行,保证账表一致。各预算单位应依法依规合理安排定额标准支出使用,原则上应通过公用定额列支所有基本运行支出。按照扶贫工作要求,应由后方单位承担的帮扶资金通过单位节约公用定额等自行筹集,不单独安排预算。

(三)专项支出预算编制

专项支出实行清单化分类管理,分为民生政策(配套)、工程建设(维护)、设备购置(维护)、债务还本付息、上级要求地方承担事项、党建、县级设立专项资金、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一般性支出共9类。一般性支出安排,原则上在2020年预算压减后的基础上再压减5%。各单位要严肃专项支出编制,不仅要有充分依据,更要有详实测算,确保所有项目内容真实,支出使用合理合规,符合预算既定方向。除涉密单位和涉密事项外,每项支出均单独编制绩效目标。涉及政府采购事项,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否则采购不予审批。

(四)其他事项

1.单位非税收入年度执行时,较年初预算超收部分,县政府一律调控超收部分的30%超收部分的70%,由单位向县政府提出使用申请,县政府同意后,履行追加手续。

2.各单位确需县政府研究追加的事项,申请时应编制绩效目标,否则县政府不予研究。

3.县级预算资金安排的当年支出,年底未使用的,原则上全部收回;上级专项资金安排的结转项目,凡超过两年以上的,先收回后安排。

4.各镇、园区参照本办法编制。

四、编制程序及时间安排

2021年县直部门预算编制采用二上二下的方式,具体时间安排为:

1.第一阶段:1120日至1125日)县直部门预算一上一下阶段。单位上报人员、车辆、年度非税收入计划财政部门审核确定基本支出,反馈预算单位。

2.第二阶段:1126日至124日)县直部门预算二上阶段。单位填报专项支出预算,提供测算依据和项目依据,报送专项支出申请表。财政部门进行初步审核确认,并同步编制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

3.第三阶段:125日至1215日)县直部门预算汇报阶段。根据单位上报情况、财政业务科室审核情况,财政局对2021年县直部门预算进行会审,并科学测算县本级2021年可用财力,确定2021年县直部门预算安排建议,形成汇报材料,报县委县政府研究确定。

4.第四阶段:预算批复、预算公开、完善绩效目标阶段。县直部门预算在县人代会审议通过20日内,批复给预算单位,并在规定时间,按规定程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