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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471/2020-00088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新安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0-09-25
文号: 新政发〔2020〕59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新政发〔2020〕59号 新安镇转发关于进一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员会,镇直各部门、各单位:现将《关于进一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灌纪发〔2020〕1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新安镇人民政府2020年9月25日 关于进一步开展“…

新安镇转发关于进一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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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发〔202059

 

 

新安镇转发关于进一步开展小金库专项

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员会,镇直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灌纪发〔20201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新安镇人民政府

2020925

 

 


关于进一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为落实市纪委监委下发的《关于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严防系统性腐败的纪检监察建议》整改要求,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 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促进干部廉洁自律,维护正常财经秩序。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进一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治理范围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二、治理内容

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他形式的资产,均属于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如下:

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7.上下级之间互相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8.其他。

三、治理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从 9 月中旬开始,至 12 月底结束,主要采取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一)自查自纠阶段(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10 30 日)

凡列入专项治理范围的单位,均应认真组织自查,做到不缺不漏、不留死角,实现自查全覆盖,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小金库自查自纠的第一责任人,对自查自纠情况负领导责任。各单位应于1030日前将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表附件 1财政票据使用情况自查表附件 2自查自纠承诺书附件 3上报至县财政局 305 室。以上附件 1-3需在单位公共场所公示不少于 5 天,接受群众监督。

(二)重点检查阶段(111日起1130日)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组织力量开展重点检查,重点检查下列部门和单位:

1.执收、执罚权相对集中的单位;

2.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卫生等单位;

3.管理链条长、分支机构多的单位;

4.以前年度检查发现存在小金库的单位;

5.有信访举报的单位;

6.自查自纠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单位。

(三)整改完善阶段(121日起至1231日)

针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相关单位要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将小金库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如实上报。

四、组织领导

成立灌南县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于祥华同志任组长,县财政局局长徐开明同志、县审计局局长王晓同志任副组长,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相关工作人员为具体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推进和落实小金库专项治理日常工作,徐开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县财政局财政监督科305),联系人:金晶,电话:0518-83695688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负责人要充分认识此次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把此次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强化责任,精心部署落实,确保专项治理工作不走过场。

(二)严肃执纪问责。在灌南在线、灌南V讯等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举报电话:0518-8369568883968169。自查自纠小金库问题为的单位,如果在重点检查中被发现或被举报设立小金库的,一经查实,严肃问责,从重处理。

(三)构建长效机制。各单位要针对小金库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举一反三,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相关制度,堵塞漏洞,牢牢扎紧财经制度的笼子,着力构建小金库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附件:1.灌南县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情况表

2.财政票据使用情况自查表

3.灌南县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承诺书

 

 


附件 1

 

灌南县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序号

自查自纠内容

金额/个数

备注

自查发现小金库情况



1

小金库个数



2

其中:违规开设单位账户个数



3

公款私存账户个数



4

小金库金额



5

其中:违规开设单位账户金额



6

公款私存账户金额



自查纠正小金库情况



1

已撤销小金库账户个数



2

其中:违规开设单位账户个数



3

公款私存账户个数



4

已上缴财政小金库金额



5

其中:违规开设单位账户金额



6

公款私存账户金额



小金库资金来源



1

财政拨款



2

政府性基金收入



3

专项收入



4

会费收入



5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6

罚没收入



7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8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9

投资收益



10

资产处置收入



11

资产出租收入



12

经营收入



13

利息收入



14

捐赠收入



1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16

其他



小金库资金支出情况



1

弥补经费



2

购置资产支出



3

发放奖金、津补贴、福利等支出



4

接待宴请、公款旅游支出



5

礼品礼金支出



6

私分



7

其他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单位分管负责人签:

 

财务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签字:


附件 2

 

财政票据使用情况自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项目名称

自查情况

1

是否专人负责管理财政票据



2

是否建立票据使用登记制度



4

作废票据是否注明作废字样



5

是否定期到财政部门核销票据



6

是否擅自销毁票据



7

是否存在收取资金未入账情况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 单位分管负责人签字:

 

 

部门财务负责人签 填表人签字:


附件 3

 

灌南县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承诺书

 

本单位按照《关于进一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开展了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按照规定步骤,全面开展并完成了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

二、上报的自查自纠工作总结及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三、通过此次自查自纠,本单位已无任何形式的小金库存在,并保证今后也不会设立小金库

 

 

承诺单位(盖章):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

单位财务负责人(签名):

 

       

 

 

 

 新安镇党政办公室                 20209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