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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471/2020-00091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新安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0-09-08
文号: 新政发〔2020〕63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新政发〔2020〕63号 关于印发《新安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委员会,镇直各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央、省市县相关部署要求,经研究,特制…

关于印发《新安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计划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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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发〔202063

 

关于印发《新安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计划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委员会,镇直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央、省市县相关部署要求,经研究,特制定《新安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安镇人民政府

202098 


灌南县新安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计划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江苏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全面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连云港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灌南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等要求,现制定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部署要求。牢牢把握两个不放松总要求和务必整出成效总目标,深刻吸取响水“3·21”等事故教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贯穿全过程,把学习提高与狠抓落实贯穿全周期,把压紧压实责任与细化实化措施贯穿全链条,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事故和有社会影响的事故,大幅减少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发现并整治一批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建设强富美高新灌南提供坚实的安全生产保障,以抓好安全生产的实际行动和良好成效践行两个维护

二、主要任务

通过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推动镇村基层组织、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差距等突出问题,推动安全发展理念在灌南落地生根;通过持续强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落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地生根;通过建立各层级分工负责,审批、监管、执法有效衔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和其他行业管理部门相互配合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体系,使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成为刚性要求,推动部门监管责任落地生根。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充分认识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重要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推进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双重预防机制工作手册》,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精细化、信息化管理工作理念,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主要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围绕五个能力提升,全面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扎实推进镇安全生产管控能力提升三年行动。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一是全面开展学习教育。镇党委组织全镇生产经营单位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安全生产专题学习交流会;参加县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研究班,参加县委党校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列为主体班次必修课程。我镇各部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干部在线学习和日常教育培训重要内容。

二是全覆盖开展专题宣讲。镇党委领导干部带头宣讲,组建安全生产宣讲团,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各部门宣传工作重点,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镇党政领导干部、各部门负责同志深入企业一线系统宣讲,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宣传教育两个全覆盖。组织开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大讨论和书记和镇长说安全活动。发挥媒体平台作用,主流媒体在报、网、端、微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

三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实行镇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年度专项述职等制度。认真落实新产业、新业态方面的监管责任,主动向前走一步,协同共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漏洞。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20项重点事项清单,建立生产经营单位主动报告安全生产风险制度;严格安全责任追究,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强化安全生产警示提示、约谈、重要工作事项督办、重点管理单位督导等制度应用,完善事故调查处理、整改评估和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

四是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突出消防、道路运输、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五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建设和人才培养,鼓励经济综合、城市和社会管理等部门与安全监管部门之间的干部交流任职;对承担安全生产专项重要工作、参加应急救援和抢险救援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和重要贡献的安全监管干部适时表彰奖励,优先提拔任用。

(二)推动企业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1.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等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应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亲自推动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在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要在岗在位、盯守现场,确保安全,经常深入一线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监督安全生产制度落实,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每年至少向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一次安全生产情况,接受职工、股东监督。加强对下属独立法人单位(含境外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督促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完善企业安全承诺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在进行全面安全风险评估研判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方式途径,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治理等情况。2020年底前,全镇应制定出台包括所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并推动企业落实。

2.坚持依法生产经营。企业必须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依法取得安全生产相关证照和许可,符合法律法规、国家和地方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及时主动获取并严格执行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依法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和安全防范措施;严禁使用国家和省市明令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设备及工艺,及时淘汰更新陈旧落后的设备及工艺;生产有毒有害物质或发生事故可能影响公众安全健康的高危行业企业,应建立与公众沟通的交流机制,定期公布相关信息;要完善和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利用社会、舆论和企业职工的力量参与监督,不断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

3.加强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企业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及标准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船舶修造拆解、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等行业和领域内生产经营单位除按上述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外,对达到一定规模的还应配备安全总监、注册安全工程师。企业要全力支持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工作,在明确岗位职责的同时要明确相应的权力,并建立奖惩制度。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团队,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企业要建立安全技术团队,持续提升安全管理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到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

4.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企业要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应将安全生产投入纳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足额提取并按规定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生产支出。坚持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严禁违规挪作他用,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相关法律责任。高危行业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鼓励其他企业积极投保。

5.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类企业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和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自主建设,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八个方面,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企业要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运行过程中,根据人员、设备、环境和管理等因素变化,持续改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2022年底前,高危行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均应完成自评工作。

(三)推动企业严格落实全员岗位责任

1.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要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从业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严格落实以师带徒制度,确保新招员工安全行为。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将安全文化阵地向一线班组和工作现场延伸,强化员工安全生产意识。

2.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安全培训规定要求,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理论教学与实践技能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具备而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充分利用国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政策,加强企业安全人才培养,高危行业企业应抓好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新上岗员工安全技能培训、班组长安全技能提升培训等。

3.严格责任制考核奖惩。企业应建立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每年组织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考核结果与员工收入、晋级等挂钩,激发全员参与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四)推动企业严格落实安全防控责任

1.建立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针对本企业类型和特点,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评估,加强动态分级管理,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实现一企一清单

2.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企业要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对安全风险分级、分类进行管理,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建立岗位责任清单,从组织、制度、技术、作业规范、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重点环节,高度关注运营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要建立起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

3.建立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企业应当在公示栏中或专门设置安全风险公示栏,公示较大以上安全风险基本情况;在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设备设施或区域醒目位置设置安全风险警示牌,标明重大安全风险情况,并强化监测和预警。企业要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并组织培训,确保每名员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企业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和报告工作全面负责,要按照安全风险管控制度的要求,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定期向相关监管部门报送风险清单。

4.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企业要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定期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安全检测和检查,尤其是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部位、环节等的隐患排查;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通过与政府部门互联互通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等方式,及时向监管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严格落实治理措施。企业要按照有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2020年底前,企业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1年底前,全镇各类企业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失控漏管;2022年底前,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6.加强各类危险源安全管理。企业应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和建档,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现场动态监控,定期检测评估,制定应急预案,完善控制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并与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联网。对存在较大或以上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应建立运行、巡检、维修、保养的专项安全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事故应急处置卡,配备消防、防雷、通讯、照明等应急器材和设施,根据生产经营设施的承载负荷或者生产经营场所核定的人数控制人员进入。定期组织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体检式安全评估,确保始终处于安全可靠状态。2020年底前,企业要完成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建档工作并建立管理制度、落实管控措施。

7.加强危险作业安全管理。企业应加强对爆破、吊装、动火、登高、受限空间作业,设备检维修、危险装置设备试生产、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拆除、油罐清洗、临时用电、涂装、危险品装卸,以及涉及重大危险源、油气管道、临近高压输电线路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定专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企业要组织对危险作业事项进行排查和风险分析,并进行技术交底、人员培训,作业时要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监督作业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及时采取措施排除事故隐患、纠正违规行为。2020年底前,企业要完成危险作业事项的排查和管理制度、措施的制定。

(五)推动企业严格落实基础管理责任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投资,应纳入项目建设概算,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应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高危行业领域建设项目应依法进行安全评价,安全设施未经设计审查合格不得施工建设,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

2.加强职工安全防护管理。企业应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按规定开展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检查,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实记录购买和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情况,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企业要加强职工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的监督管理,督促、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企业工会应加强督促检查,贯彻实施工会劳动保护三个条例,建立专兼职结合的工会劳动保护队伍。

3.加强外包等业务安全管理。企业要加强外包项目和外来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按照外包作业管理相关规定,将其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范围。委托其他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危险作业的,应在作业前与受托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告知其作业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企业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的,应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事项。

4.加强复工复产安全管理。企业复工复产前,应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和规定,制定复工复产方案,组织对生产系统特别是管道、阀门、仪表等机械设备,通风除尘、污水处理等处理设施,应急报警、放射防护、防雷防爆装置等保护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安全方可复工使用。

5.提升智能制造水平。企业应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加大淘汰落后力度,及时更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积极运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加强安全生产,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控系统并接入政府监管部门信息管理平台。加快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实现精细化生产、标准化管理,从源头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化工生产企业应建成集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信息、企业安全风险分区信息、生产人员在岗在位信息以及企业生产全流程管理信息等于一体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风险隐患一表清、一网控、一体防

(六)推动企业严格落实应急处置责任

1.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企业应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特点及危害,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不具备单独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企业,应与邻近建有专业救援队伍的企业签订救援协议,或者联合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配备与本企业风险等级相适应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装备等物资,定期组织应急救援实战演练和人员避险自救训练,使各级各类人员熟悉应急救援预案,熟记岗位职责和应急处置要点,熟练操作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装备,提高现场应急救援能力。

2.严格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企业应严格遵守事故报告有关规定,按照报告时限、内容、方式、对象等要求,及时、完整、客观地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不得瞒报、漏报、谎报、迟报。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应按规定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3.强化举一反三整改落实。企业应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对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妥善做好事故善后工作,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按照事故调查报告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并接受监督检查。重视加强对轻微事故、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及原因分析,研究落实预防改进措施,防范人员伤亡和有较大财产损失的事故发生。建立事故信息共享机制,针对同行业、本地区发生的典型事故,及时组织学习反思、警示教育和自查自纠,有效预防类似事故发生。

(七)构建企业安全生产共建共享共治格局

1.提升专业服务机构服务水平。推广中小微企业社会化服务,支持专业化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做大做强并做好监督管理,落实有关技术服务机构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做到规范运作,为企业提供高水平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和管理服务。

2.充分发挥安责险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高危行业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鼓励其他企业积极投保。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技术服务体系。落实有关第三方评估公示制度,对保险机构预防费用投入不足、未履行事故预防责任、委托不合法的社会化服务机构开展事故预防工作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督促整改,拒不整改的,纳入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2021年底前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建立安责险管理平台,2022年底前所有承保保险机构安全预防服务实现在线监测。

3.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对存在以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生产监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产生重大安全隐患,违规更改工艺流程,破坏监测监控设施,以及瞒报、谎报、迟报事故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故意行为的单位及主要责任人,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失信联合惩戒,从严监管。2020年底前,修订完成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制度。

4.运用安全生产一查三督工作法。通过查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督导企业主体、部门监管、属地管理三个责任落实,推动安全生产人人参与、人人履职、人人尽责。采取随机抽、当面问、书面考、全面查、实地看等方式,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对专项整治行动实效综合评估。

5.鼓励企业组建区域性安全生产业主委员会。将政府决策与企业共治相结合,搭建企业安全生产交流、沟通及合作平台,凝聚企业安全发展共识,促进企业优生、优育、优长,打造优等生俱乐部

四、进度安排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市县部署要求,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及镇安全管控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从20204月至2022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4月至7月)。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开展全覆盖专题宣讲和宣传活动。我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部署要求,统筹安排本镇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定总体实施方案和各专项实施方案,各部门根据本方案要求,集合实际制定本行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并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7月至12月)。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坚持自查自改与督查整改相结合,突出条块结合、联动推进,在全镇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2020年底前,完成对全镇的摸排梳理,落实全镇专项整治主体责任,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制度措施清单(简称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对查出的问题隐患具备整改条件的,按照要求立查立改、应改尽改;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制定整改方案,紧盯不放,推动整改落实。对国务院督导组、省督导组、市督导组现场指出和移交的问题隐患要立即整改销号。深入分析一些地方和行业领域在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原因,对重点单位、重点企业以及重要场所、重要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加快推进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坚持举一反三抓整改,持续推进国务院督导组和省、市督导组反馈问题隐患、本地区本部门排查发现各类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对存量问题隐患进行集中攻坚、建档销号。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坚决啃下一批硬骨头。聚焦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精准执法,全面全员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全面消除监管盲区漏点。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督导力度,强化对突出问题、重大隐患的跟踪督办、闭环整改。

(四)巩固提升(2022年)。聚焦为二十大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全方位全领域纵深推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分析区域性行业性安全风险、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入分析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挖掘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梳理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完善的具体制度,逐条逐项推动落实。深入总结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经验,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镇安全管理的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安全管理制度成果,将治理实践提炼固化为长效机制,形成系统完备、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安全生产三年行动计划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长: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王立权  镇长  

孙素芹  镇人大主席

   镇党委副书记

朱开龙  镇纪委书记

王大明  副镇长

单加辉  副镇长

汪小梅  副镇长

李小艳  副镇长

宋虎成  镇人武部长

孔祥忠  镇人大副主席

杨咏梅  镇统战委员

张竹祥  组织委员

   宣传委员  

   政法委员

员:王金成  朱自强          殷开田

            金孝峰      胡雪晴  蒲茂文

        倪志宜    高平海  左海林  张益标

        张同能  李生亚  潘晓  周中明    

        崔怀进  陈泓旭  胡启东  寇勇进  朱崇磊

        王国伦  王海涛  葛建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安监部门,负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通过工作例会、专项会议等,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二)强化保障能力。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经费保障和人员保障,规范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管理,分系统分专业安排部署具体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时、有序推进。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政策支撑体系,强化镇财政对安全生产的经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向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工作倾斜。加快推进互联网+安全监管模式,完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推行应用执法手册APP。在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责险制度,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三)改进监督方式。开展自查自改,全面督查,并对专项整治重点工作实行跟踪指导的基础上,实施分系统、分专业精准化监督检查。结合常规类日常检查,开展安全交叉检查和集中技术力量会诊,保障重点问题彻底解决。

(四)强化法规制度建设按照灌南县安全三年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课题研究,先行先试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建立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评审管理制度,修订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办法。

(五)强化监管执法。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对突出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闭环整改。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六)强化风险隐患防控整改。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将安全生产作为区域产业规划、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调整高危行业产业结构布局,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严格安全准入,最大程度降低和减少系统性重大安全风险。加快推进问题隐患存量整改,对久拖不决、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等行为,发现一例、严查一例。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坚持从严从快立查立改,确保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存在重大隐患难以整改到位的坚决依法关停。

(七)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进一步梳理安全生产领域事故发生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刑罚适用条款,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可能造成事故发生的,依法责令企业立即消除隐患,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力、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发生有重大社会影响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相关责任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八)强化问效问责。全面落实《关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检监察建议整改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巡查。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纳入镇政府督查督办、镇政府安全生产巡查、党政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内容,推动取得实际成效。充分运用安全生产问题处置监管平台,完善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推进对安全生产监督的再监督。加强对镇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专项整治落实情况的监督,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内容,推动取得实效。严格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监督,将专项整治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项目进行考核。对专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隐患问题逾期不整改的责任人,坚决问责。

(九)高度重视上级部门下沉帮扶工作。为全面实现我镇安全生产领导能力、防控能力、监管能力、应急能力、保障能力五个提升,按照《连云港市镇街安全生产管控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连委办发〔20203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对待对接好市、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下沉我镇各部门各单位帮扶工作,帮助我镇及时解决条线安全生产问题,推动镇安全生产管控能力提升。

(十)实施清单化管理。细化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组织制定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清单、村社安全生产工作清单、安全生产网格员工作清单,形成镇街区域性安全生产风险清单,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清单,通过清单化形式推动各方积极履职。

(十一)强化社会化服务。加强购买安全生产服务力度,聘请优质第三方服务机构,定期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解决基层镇街安全生产监管专业人才匮乏、专业能力不足的问题。

(十二)强化工作督促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依据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深入一线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化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培训教育等机制,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聚焦重点行业、监管盲区、职能交叉重叠领域,坚持齐抓共管,强化部门联动,完善推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政策措施,不断提升行业领域安全水平。

(十三)全员参与安全教育培训。应严格按照国家安全培训规定要求,采取送出去学、请进来教等形式,加强对对监管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和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培训学习,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及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理论教学与实践技能培训,并记入教育培训考核档案。同时抓好企业在岗人员安全技能提升培训、新上岗员工安全技能培训、班组长安全技能提升培训等。通过经常性的教育培训,使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使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特种岗位作业的专业技能,使班组长、车间主任具备一线岗位安全管理的知识和能力,使一线从业人员具备本岗位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的基本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十四)全面建立动态长效双控预警机制。加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定期排查、全面辨识、动态更新、严格管控生产工艺、设施设备、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并依据事故发生概率和可能后果,按照有关标准评估确定风险等级,针对不同等级的安全风险制定相应安全管控措施,逐一明确具体的责任部门、责任人,确保风险可控。(必要时可运动互联网+安全监管,政府企业监管信息化平台、线上双控平台)

(十五)强化应急管理整治。一是落实急救站以及应急队伍建设。二是落实节日期间应急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零报告,执行重大操作升级监护、双人双岗安全巡检等安全预控措施。

(十六)构建齐抓共管基层安全监管格局。落实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清单,制定村(社)安全生产工作清单和责任清单,落实安全网格员工作清单和责任清单,各司其职、相互联动,形成上下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十七)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投资,应纳入项目建设概算,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应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高危行业领域建设项目应依法进行安全评价,安全设施未经设计审查合格不得施工建设,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部分早期建设运行、未进行安全设计审核和验收的企业,应请原设计单位或有资质的第三方安全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安全评估和设计,并按要求进行补充建设,经验收合格后再投入使用。

(十八)运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加强安全生产。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和新材料,建立安全生产监控系统并接入政府监管部门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快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实现精细化生产、标准化管理,从源头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附件: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

2.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3.消防防火和易燃物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4.天然气等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附件1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

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根据《 新安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其精神实质,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充分认识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重要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生产贯穿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切实做到安全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高度重视,集中开展学习教育。

安排专题学习,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并结合实际落实具体措施,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作为重要内容,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要抓住鲜活事例典型案例深入剖析,通过多种多样的方式,推动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走深走实。

(二)持续开展全覆盖贯彻落实。

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围绕生产经营单位现场,在微信公号,办公楼、办公区宣传栏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全覆盖贯彻落实。

 

 

 

 

 

 

 

 

 

 

 

 

 

 

附件2

 

 新安镇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落实好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根据《 新安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落实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有效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全员职业技能,全面提升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标准化管理能力。

二、工作内容

(一)安全培训。

1.落实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和员工培训及上岗资格管理。新上岗生产人员必须经过现场规程制度的学习、跟班实习、仿真机培训等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规定的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2.落实安全生产法规、规程制度的定期考试。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进行 1 次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考试; 各单位的运行、检修、试验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每年进行不少于 2 次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考试。

3.落实多种多样的安全培训教育。持续开展每日一例事故预想、班前班后会安全活动、师带徒点对点、一对一、结对子、安全警示教育、安全技术问答、每日一例事故预想等安全教育活动,并将内部及外部的典型事故案例编成教材,及时对有关人员进行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二)应急管理。

1.落实应急预案编制与备案、以及应急能力建设评估, 完善三体系两台账建设,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完善岗位应急处置卡。

2.落实应急物资储备、维护。定期对季节性三防、急救药品、应急车辆等应急物资点检,并做好记录。

3.落实创伤急救体系、急救站以及应急队伍建设。根据年度计划落实现场人员应急培训、演练,建立台账。建立完善应急救援队伍,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医院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和应急救援绿色通道

4.落实节假日期间安全工作。节假日期间各单位必须按照《清洁能源节假日期间安全措施》要求,落实安全生产零报告,执行重大操作升级监护、双人双岗安全巡检等安全预控措施。


附件3

 

消防防火和易燃物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

 

为落实好消防防火和易燃物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 新安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落实责任制度、日常生产区域管理、重点场所治理、宣传教育等工作,有效防范化消防防火和易燃物品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防火和易燃物品标准化管理能力,提升从根本上消除消防防火和易燃物品风险隐患的管理水平,推动公司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消防防火。

1.落实安全疏散设施、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等安全管理,定期组织对日常生产生活区域进行针对性检查,对设有启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按规定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测, 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及时整改、销号。

2.严格落实输电线路消防防火工作,对供配电箱及供配电线路进行针对性定期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及时整改、销号。

3.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责任制及业务保安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并对制度落实情况组织考核。

4.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演练工作,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和应急演练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5.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整改实施清单化管理,确保责任明晰、措施落地、闭环管理、整改到位。

(二)易燃物品。

1.落实易燃物品采购、储存、使用记录制度。严格台账管理。记录应包括易燃物品类别、品名、数量、易燃物品管理及取用人员的相关信息。外购易燃物品的单位要索取技术说明书。动火作业按规定进行可燃气体分析;受限空间作业按规定进行可燃气体、氧含量和有毒气体分析。

2.落实易燃物品生产储存安全管理。全面排查易燃物品生产储存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落实易燃物品按照标准分区、分类、分库存放,外部安全装置、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易燃 物品泄漏检测报警系统按照标准设置、使用或定期检测校验, 保证在用安全装置(设施)正常使用。

3.严格落实易燃物品安全管理责任。明确岗位责任制及业务保安部门安全责任,并对制度落实情况组织考核。

4.落实易燃物品宣传、教育、培训、演练工作,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和应急演练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5.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整改实施清单化管理,确保责任明晰、措施落地、闭环管理、整改到位。

 

 

 

 

 

 

 

 

 

 

 

 

 

 

 

 

 

 

附件4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落实好危险化学品(天然气)储存使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 新安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推进江苏一年小灶与全国三年大灶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一年专项整治和三年提升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环节相关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落实,消除监管盲区漏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2020年底前,进一步明晰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联动机制。

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率达到100%、全面建成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化工园区封闭化管理,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等考核达标率100%,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监管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足和城镇人口密集区的企业搬迁改造任务如期完成,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较大事故以及有重大社会影响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2019)等标准规范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经评估具备就地整改条件的,整改工作必须在2020年底前完成,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停止使用。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尽可能减少储存并科学确定最大安全储存量,实现即产即用即销,防止安全风险外溢

(二)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

1.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协助上级有关部门每年至少对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一次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配合市级有关部门每年至少对其他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一次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企业按照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开展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列入企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并按照新上岗人员培训标准离岗培训,2021年底前安排1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完成职业技能晋级培训,2022年底前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严格从事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学历要求和技能考核,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自20204月起,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至少要具备中级及以上化工专业技术职称或化工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并具有3年以上化工行业从业经历,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现有人员应在2022年底前达到相应水平。危险化学品生产和有储存设施的经营企业,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备1名。

(三)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严格精准监管执法。县应急管理部门对同一企业确定一个执法主体,分别制定并公布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执法计划,进一步加大对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强化事故责任追究,经事故调查明确应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责。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建立企业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必须做出安全承诺并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控情况,不按规定作出安全承诺和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或安全承诺和报告失实的,要依法依规对有关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对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到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依法对其实施职业禁入。

2.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培植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内容和日常执法检查重点内容有机结合,持续改进企业安全管理。

3.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结合本地区化工产业特点,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使用行为;全面整治违规违章问题,特别是强化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执法检查;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对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依法从重处罚。深入排查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的注册生产经营范围与实际是否一致,对于发现的问题企业,要认真甄别其行业属性和风险,逐一明确并落实监管责任,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4.强化社会化技术服务能力。认真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清单化管理制度,培育引导一批有能力信誉好的行业协会、技术机构、科研院所、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治理,为政府监管和企业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服务,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社会治理水平。

5.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加强应急队伍装备建设,提升全县综合应急救援和区域协同救援能力,构建完善全县应急救援框架体系。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成立危险化学品安全专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工作组,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专项整治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协调;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镇政府要压实责任,协调推进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各责任部门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主动靠前、担当作为,加强对本部门、行业、领域的危险化学品整治提升工作的指导。

(二)强化政策支持。要结合我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特点,突出重点目标任务,制定相应的优惠扶持政策,从项目准入、财税、信贷、技术服务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引导危险化学品企业积极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技术改造、自动化控制系统建设、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提升、先进安全科技成果运用等。

(三)加强示范引领。全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重点任务的进展,及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专项行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同时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支持,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四)抓好督导服务。全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适时组织进行督促、指导、检查,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组织专家深入基层一线,帮助相关中小企业解决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改造、重大危险源监控等重点任务推进过程中的难题,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

 

 

 

新安镇党政办公室                     202098日印发

   政策解读链接:http://xxgk.guannan.gov.cn/news/show-307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