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超限超载管理,保护路产路权,加大力度治理运输违章,今年以来,县交通部门根据省市文件要求,对货车超限超载行为实施“一超四罚”。
货车超限超载“一超四罚”具体包括, 一是吊销1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二是责令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三是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四是对货运站经营者对超限超载车辆配载、放行出站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交通和公安部门完善管理信息系统功能,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货车超限超载有关信息的自动采集、统计、抄送、接收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