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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615/2020-00165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百禄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0-11-23
文号: 百委发〔2020〕52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百委发〔2020〕52号 关于印发《百禄镇党委会议事规则》的通 知 各村(总)支部、村委,各直属单位,驻镇各省市县属单位:现将《百禄镇党委议事规则》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特此通知。 中共百禄镇委员会 2020年11月12日 百禄镇党政办公室 20…

关于印发《百禄镇党委会议事规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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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委发〔202052

 

 

 

 

关于印发《百禄镇党委会议事规则》

   

 

各村(总)支部、村委,各直属单位,驻镇各省市县属单位:

现将《百禄镇党委议事规则》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禄镇委员会  

20201112

 

 

百禄镇党政办公室               20201112日印发

百禄镇党委会议事规则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切实做到重要事项集体讨论决定,现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一、会议主要内容

(一)传达学习中央、市委、区委重要方针、政策、决定、决议和工作部署,制定贯彻意见,研究具体措施。

(二)分析我镇党的建设、经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反腐败斗争形势,讨论决定和部署总体工作或专项工作,提出目标任务。

(三)讨论和决定党委半年(全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明年)工作安排意见。

(四)各委员通报开展工作情况以及某些重要任务的执行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研究对策措施。

(五)组织建设、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

(六)讨论民生民计、重要信访研究或决定。

(七)干部群众思想政治工作、保持我镇稳定的方法和措施。

(八)我镇精神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

(九)制定或修改党委的有关制度、办法、实施细则。

(十)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研究讨论。

(十一)其他应由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会议召集时间及参会范围

(一)党委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时间半天,视议题内容确定。也可根据工作需要,由党委书记临时召集。

(二)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书记因公外出,会议由副书记主持。

(三)参会人员为党委委员,不是党委委员的领导干部或会议涉及的有关人员,也可以列席会议。

三、会议工作要求

(一)除因临时召集的会议外,每次会议的日期、议题,至少提前两天通知与会人员。并发放《党委会议会前准备单》,与会人员需提前一天交书记办公会。

(二)党委会议由党委办公室记录、整理归档。重要会议可根据会议要求或党委书记的要求,编写会议记要。会议记要由党委书记签发,印发各委员、有关领导和有关单位(部门)。对会议决定的事项,各委员、有关单位(部门)应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并及时督促检查落实。

四、会议议事要求

(一)讨论研究重要事项,需要三分之二的委员到会方能进行,委会议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决定重要事项应进行表决,表决采用口头、举手、投票等方式。表决结果记录在案。

(二)如若一些重要问题存在较大分歧意见,党委书记可根据会议情况做出暂缓表决的决定,经进一步调查研究,统一思想后,提交下一次会议表决。

五、会议纪律要求

(一)会议严格执行有关回避制度。

(二)会议做出的决定,个人或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但在末改变决定之前,不能违反或不执行会议决定。

(三)有关会议内容,要保守秘密,在决定或批复以前,不得外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