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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260/2020-00065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综合政务,其他,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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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一、该细则出台的背景为加强和改进价格调控工作,确保我县居民消费价格运行在合理区间,努力实现年度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任务,为我县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根据连云港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连云港市2020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的实施细则》(连价调控联〔2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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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2020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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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该细则出台的背景

为加强和改进价格调控工作,确保我县居民消费价格运行在合理区间,努力实现年度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任务,为我县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根据连云港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连云港市2020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的实施细则》(连价调控联〔2020230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就2020年我县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提出如下实施细则。

二、价格调控目标是什么?

2020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完成省定目标(3.5%左右)。我县价格调控目标任务是,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完成省定目标,主要商品和服务的年平均价格水平控制在一定幅度,努力维护市场价格总水平的相对稳定。

1.二级粳米、特一面粉、集市鲜猪肉(去骨腿肉)、鸡蛋(新鲜)、鲜菜(15种)年平均价格涨幅均控制在15%以内;

2.散装豆油(国标二级)年平均价格涨幅控制在20%以内;

3.辖区公办学校、幼儿园、医疗单位执行省、市规定的收费标准。

上述1—2类品种、规格等级及具体价格以市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连云港市主副食品价格行情》为考核依据。

具体任务主要有:

1.严格落实价格调控机制。发挥县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机制作用,明确各成员单位价格调控工作职责,确保生产、储备、流通、监管等各项调控措施落到实处。落实300万元的县本级价格调节基金规模,规范基金使用管理,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2.全面保障重要商品生产、流通、储备和供应。落实米袋子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着力推进粮食生产,促进高效设施农业发展。抓好粮食收购,加强储备粮管理,进一步完善粮油应急供应保障体系。重点加强和落实肉类、蔬菜、食用油、化肥等重要商品生产、储备和调运,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3.努力维护民生价格权益。认真落实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加强平价商店长效管理,积极创建示范平价商店,发挥好四两拨千斤的政策效应。严格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确保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落实居民生活用电、用水、用气等阶梯价格制度,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需要。

4.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工作。积极服务高质发展、后发先至和价格机制改革,密切关注重要民生商品和服务价格走势,及时预警预报。完善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加强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的分析预警,做好重大节假日期间和重大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后的应急价格监测。

5.强化市场价格监管。加大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力度,规范市场价格秩序。深入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完善价格异动应急预案,及时处置和防范市场价格异动。

6.科学引导市场理性预期。紧贴市场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切实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作用,及时发布市场动态和预警信息,全面、准确解读价格政策,继续深化民生商品价格公示工作,引导市场科学生产和理性消费。健全价格舆情监测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发现、妥善处置舆情事件。

三、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调控目标任务是什么?

1.加快农业产业化。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确保130.37万亩粮食种植面积,新增高标准农田5万亩,优质稻米种植占比提高到80%以上。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新增稻田综合种养面积3万亩,争创国家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推动牧原生猪养殖体系项目全面建成,年内确保全县生猪存栏30万头、出栏50万头以上,猪肉自给率达到120%以上,确保肉类市场稳价保供。(县农业农村局)

2.健全粮物收购储备、保障供应体系。严格落实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推进粮食收购信息化管理,加强储备粮轮换管理,优化储备布局和品种结构,组织开展粮食应急保供演练。落实增加冻猪肉储备任务,根据市场供需和价格情况及时开展投放。(县发展改革委、县商务局)

3.加强菜篮子产品调控保障工作。加强流通基础设施特别是冷链基础设施、大型批发市场建设,创新推广直供配送、农超对接、电子商务等营销模式,促进产销对接,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制定菜篮子市场供求应急调控预案,确保发生极端天气和突发公共事件时重要菜篮子产品不断档、不脱销。狠抓价格监测数据质量,密切跟踪菜篮子产品价格变化,科学研判价格运行趋势。做好重要菜篮子产品、化肥储备工作,落实储备资金,加强指标考核,保证主要农副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上市供应量。(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供销合作总社)

4.畅通重要商品流通渠道。认真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和促进疫情防控用品流通的相关政策。畅通农产品销售渠道,降低流通成本,确保农产品运输通畅,促进和保障市场供应。(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改革委)

5.提升平价商店功能作用。完善平价商店长效管理机制,落实考核退出和增补机制,创建示范平价商店,更好地保证困难群众菜篮子产品价格稳定。(县发展改革委、县商务局、县财政局)

6.规范价格调节基金使用管理。落实300万元县本级价格调节基金,提升省级价格调节专项资金和县本级价格调节基金使用效益。(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委)

7.强化市场价格监测监管。强化市场调节价商品监测监控和市场巡查力度,高度关注重要商品价格异动,及时发现价格异动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力度,深入推进重点行业价格行为专项整治,进一步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强化粮油、肉菜等重要民生商品及疫情防控用品的价格监管,严厉查处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县发展改革委、县市场监管局)

8.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继续执行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政策。规范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物业服务企业收费行为,加强保障性住房价格与租金管理。(县发展改革委、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

9.加强涉农调查统计。做好粮食和蔬菜播种面积及产量、生猪和能繁母猪存栏数量、猪肉产量等指标的调查统计工作。(县统计局、国家统计局灌南调查队、县农业农村局)

10.做好困难群体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认真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启动并做好低收入群体价格临时补贴发放机制,确保在指数发布当月内将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到位,努力缓解价格上涨对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的影响。(县发展改革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11.保障改善退休及失业人员生活。按照国家和省、市部署,逐步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健全最低工资标准和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机制,认真落实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消费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政策,积极完善和落实低收入群体各项价费优惠政策。(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发展改革委)

12.做好困难家庭学生资助工作。严格落实中小学及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并建立与物价联动的补贴机制,努力保持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基本稳定。(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委)

13.加强民生价格公示工作。扩大公示发布范围,加强涉及民生重要商品、服务价格信息的公布工作,引导市场价格合理形成,有效稳定市场价格预期。(县发展改革委)

14.加强收费行为监管。健全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实行动态监管。严格执行各项收费管理规定,不乱收费、不自立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确保收费政策执行到位。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价格和收费管理工作,提升收费监管合力。(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各相关收费单位)

15.做好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组织落实工作。具体抓好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和协调工作,加强总结、督查和考核,及时向县政府报告相关情况。(县发展改革委)

 

 

原文链接:http://xxgk.guannan.gov.cn/news/show-306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