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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885/2012-00040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其他,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堆沟港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2-09-02
文号: 五委发〔2012〕27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五委发〔2012〕27号 关于印发《五队乡开展软环境建设“百日提升”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总)支部、村委会,乡直各单位,驻乡县直各部门:《五队乡开展软环境建设“百日提升”活动实施方案》已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

关于印发《五队乡开展软环境建设“百日提升”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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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委发〔201227
 
关于印发《五队乡开展软环境建设“百日提升”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总)支部、村委会,乡直各单位,驻乡县直各部门:
《五队乡开展软环境建设“百日提升”活动实施方案》已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软环境 百日提升 实施方案                                                
抄 送:县优化投资发展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队乡党政办公室                 2012年8月24日印发      
                                    (共印60份)
五队乡开展软环境建设“百日提升”活动
实施方
 
为深入贯彻县委十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和《灌南县开展软环境建设“百日提升”活动实施方案》(灌办发〔2012〕6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投资发展软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乡开展软环境建设“百日提升”活动,用持续100天左右的时间,针对软环境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更加有效措施进行集中治理,实现软环境建设水平的全面提升。为保证活动顺利进行,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十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全县庆祝建党91周年暨创先争优活动表彰大会精神,围绕社会发展大局,彻底解决影响和制约五队乡经济社会大发展的突出问题,全力营造奉公守法、务实高效的政务环境;严明有序、规范健全的法制环境;诚实守信、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努力打造“收费最低、手续最简、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五队软环境品牌。
二、活动内容
把真正解决问题作为这次活动的着力点,从基础抓起,从薄弱环节抓起,从企业和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抓起,边查边纠,边整边改,彻底解决思想上“散”、速度上“慢”、作风上“浮”、行为上“乱”、态度上“傲”、结果上“虚”等问题,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制度。针对目前新的形势发展要求,结合五队实际,进一步完善软环境建设等方面的政策制度,对不利于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的政策、规章和行政措施,依法及时进行清理。进一步落实涉企检查报批许可和处罚报备制度、推行一次性告知和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等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软环境建设责任追究制度。
(二)全面落实服务企业各项措施。在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同时,要做好企业的服务工作,切实做到“招得来商,留得住客”,牢记诚信理念,做到一言九鼎,有诺必践。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做企业之所需,围绕管理提档、工作提速、服务提效、水平提升、制定服务企业的新举措,形成制定,跟踪推进。进一步优化市场资源配置,加快推进“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力求发挥最大功效。
(三)切实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对涉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项目及其法定种类、幅度等内容进行全面梳理,细化裁量标准,严格执行首违不罚、按下限处罚、罚管并重等规定。要开展执法专项检查,强化执法队伍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整治涉企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等行为,减少行政执法行为的随意性,优化投资发展环境。
(四)严肃整治机关工作纪律。进一步加强对全乡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严肃工作纪律,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各单位干部职工要严守县优化办提出的“五个严禁”:即严禁上班迟到、早退、无故缺岗;严禁上班时间利用办公电脑上网炒股、玩游戏和聊天等;严禁上班时间打牌赌博;严禁上班时间办私事、干私活;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所有干部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单位各项工作制度,严格请销假制度、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紧急和重要事项及时报告责任制度,切实做到令出必行,令行禁止,政令畅通。乡纪委要加强监督检查和明查暗访力度,对违反纪律制度的人和事进行严肃处理。
(五)严厉惩处破坏软环境行为。充分发挥监督员作用,整合监督资源,完善明查暗访机制,通过公布投诉电话、设立意见箱、召开座谈会的方式,及时发现在软环境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认真梳理。严格按照县优化办制定的《关于对损害投资发展软环境行为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
三、方法步骤
这次“百日提升”活动集中开展时间从2012年8月25日至11月30日,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学习阶段(8月25日至9月25日)
1.要确定专门时间,召开全体人员会议,传达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软环境建设的重要精神,进行全员发动,确保此项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2.各单位统一组织学习县委书记阮冰在县委十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全县庆祝建党91周年暨创先争优活动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以及全县软环境建设“百日提升”活动动员大会精神,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县软环境建设水平的意见》(灌发〔2011〕13号)、《关于建立优化投资发展软环境十项制度的通知》(灌办发〔2012〕19号)等文件规定
3.组织讨论。通过学习讨论,力争使机关干部职工在解放思想、创新发展理念上都有一个质的飞跃。
(二)查摆剖析阶段(9月26日至10月25日)
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采取调查走访、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多方征求意见,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查,干部职工要共同查。要按照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自己查摆的问题,对照有关规定,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属于普遍性问题由领导班子写出剖析材料,个体性问题由当事人写出剖析材料,使每位领导和干部职工都能对存在的问题有清醒的认识。
查摆问题主要围绕以下五个方面进行:
1.围绕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查摆是否存在工作作风涣散、纪律松弛的问题;是否存在工作消极,被动应付的问题;是否存在迟到、早退、旷工以及工作时间离岗、串岗、脱岗,上网聊天、玩游戏的问题;是否存在工作日午间饮酒的问题。
2.围绕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查摆是否存在政务不公开、办事流程不公布的问题;是否存在擅自增加审批环节,不执行行政审批时限制,刁难、卡要行政相对人或对受理事项无故不办、拖办等“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服务窗口是否定岗、定位、定责任、定服务标准的问题;是否存在“中梗阻”问题。
3.围绕涉企检查和涉企收费,查摆是否存在收费不执行底限、搭车收费的问题;是否存在检查不按程序报批问题;是否存在行政执法不出示身份证明和处罚依据的问题;是否存在拒不执行“首违不罚”等涉企涉软相关制度规定的问题;是否存在行政处罚不告知、不给整改时间以及只收费不服务的问题;是否存在乱用执法权和行政裁量的空间,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等问题。
4.围绕诚信体系建设,查摆是否存在招商引资和行政服务上有诺不践、有约不履的问题;是否存在勒索企业的问题。
5.围绕党风廉政建设,按照乡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具体查摆中层干部是否存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在工作中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管理、服务对象的钱物,接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馈赠、宴请、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征等财物及其他利益的行为;是否存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介绍他人或直接参与工程建设,违规干预插手工程建设,扰乱建筑市场正常秩序的行为;是否存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向企业推销产品,强买强卖,以权谋私的行为。
(三)整改提高阶段(10月26日至11月30日)
各单位要召开专门会议,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解决办法、责任分工和整改时限,并于11月30前报乡纪委。
1.制定措施。结合查摆出的问题,要制定软环境建设承诺书。承诺书既要针对问题加以解决,还要为下一步优化软环境和提高行政效能拿出可行办法。
2.具体落实。要把整改方案和措施体现在具体行动上,及时改正存在的问题。要严格落实各项制度规定及整改措施,签订责任书,把责任具体落实到每个工作人员。
3.长效管理。要以软环境建设“百日提升”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学习教育,健全规章制度,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要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压缩审批项目、程序和时限,推行“一站式”、“一条龙”服务,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办事限时制等优质服务制度,大力推行上门服务、延时服务、特事特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服务。要建立和完善市场监管机制,规范市场秩序,为市场主体创造统一规范、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要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带头参加活动,带领本单位干部职工做好学习、查找、整改等工作。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坚持边学习、边讨论、边整改、边“回头看”的方法,做到学习有笔记、讨论有记录、整改有措施、落实有行动。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介,公开本单位的相关行政事项、办事流程和服务标准,宣传软环境建设管理方面好的经验、典型。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在公共场所开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优化软环境制度规定,广泛接受群众咨询。
(三)强化督查,追究到位。大范围、深层次地开展明查暗访,加强督查督办,将各单位置于社会各界监督之下,凡是被县优化办查处的破坏软环境案件,坚持“五个一律”:即凡是破坏软环境的案件,一律按照党纪政纪上限从严从重处理;凡是破坏软环境的案件,一律公开曝光;凡是破坏软环境案件的当事人,一律先免职再处理;凡是破坏软环境案件的当事人,一律实行单位内部检讨、诫勉谈话;凡是单位干部职工破坏软环境的,一律追究分管负责人,直至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乡优化投资发展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将组成检查组,分阶段检查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并将此次活动纳入年终软环境建设考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