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园区企业私自出租厂房和更改经营范围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近期因企业厂房私自出租和私自更改经营范围而导致发生多起安全环保事故,影响较坏,为加强管理,让企业依法依规合法经营,经研究,任何企业和人个未经园区批准,一律禁止私自出租厂房和更改经营范围,否则园区将组织安监、环保和消防等部门综合执法,严肃查处,从严处罚,绝不姑息。
灌南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0年5月27日
索 引 号: | 01431000X/2020-00012 | 信息分类: | 政府文件,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其他,通知 |
发布机构: | 灌南县经济开发区管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20-05-27 |
文号: | 灌开发〔2020〕32号 | 关 键 字: | |
内容概述: | 关于禁止园区企业私自出租厂房和更改经营范围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近期因企业厂房私自出租和私自更改经营范围而导致发生多起安全环保事故,影响较坏,为加强管理,让企业依法依规合法经营,经研究,任何企业和人个未经园区批准,一律禁止私自出租厂房和更改经营范围,否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