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委发〔2020〕173号
关于成立新安镇创建“无违建镇”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 知
为扎实推进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无违建镇”工作,结合市、县创建标准,经研究,决定成立新安镇创建“无违建镇”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孙小慧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孙素芹 人大主席
姜 雷 党委副书记
吴洪涛 党委副书记
王大明 纪委书记
单加辉 副镇长
王 亮 副镇长
汪小梅 副镇长
宋虎成 人武部长
孔祥忠 人大副主席
杨咏梅 统战委员
陈 诚 宣传委员
汤 琪 政法委员
罗程元 组织委员
成 员:王金成 朱自强 梁 勇 左海林
蒲茂文 徐 亮 宋成元 陈德军
苗来军 贾庆伟 顾群宝 周 刚
王亚洲 张 飞 付电兵 张友忠
刘新奇 王海军 刘祝贤 刘希雨
程德银 于 彬 单海玲 武西奎
许维根 刘 明 于海峰 王成俊
周祝业 周达仕 胥通新 吴丽红
王发志 李明新 宋昊辉 薛志陆
张益标 管珍才 寇勇进
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推进,办公地点设在镇控违办,王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梁勇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特此通知。
中共新安镇委员会
2020年12月10日
新安镇党政办公室 2020年12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