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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236/2012-00028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工业、交通,化工,批复
发布机构: 灌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文日期: 2012-05-08
文号: 灌经信发〔2012〕31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关于连云港市华通化学有限公司年产600吨三氟氯氰酸节能和工业循环经济项目竣工验收的批复(原灌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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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经信发〔2012〕31号
 
 
关于连云港市华通化学有限公司年产600吨三氟氯氰酸节能和工业循环经济项目竣工验收的批复
 
连云港市华通化学有限公司:
     你单位年产600吨三氟氯氰酸节能和工业循环经济项目的
验收申请已收悉,我局与县财政局组织有关部门于2012年4月15日对你单位申报项目进行现场察看,审阅项目竣工验收条件,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年产600吨三氟氯氰酸项目由灌南县发改委2004年10月15日批复,文号为灌计发[2004]99号,并于2005年2月开始实施。经审查,该项目档案资料基本齐全,各项手续符合国家项目的管理程序。
二、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坚持“三同时”的原则。安全、环保等单项已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
三、该项目计划总投资710万元,实际投资710万元。经研究,资金使用合理,符合《江苏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同意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四、该项目经生产考核,达到设计要求。
该项目实施良好,同意竣工验收。
此复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节能改造 项目 验收 批复
 抄送:市经信委
灌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2年4月21日印发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