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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20724MB1623154C/2020-00159 信息分类: 其他,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人事工作,人才工作,监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其他,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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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为进一步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工作,规范异地就医经办服务,提升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率,降低异地就医结算报错率,县医保局持续改进和完善政策规定、办事环节、关键流程,实现政策经办同步、信息标准同步、服务管理同步,推动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确保异地就医…

县医保局:进一步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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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工作,规范异地就医经办服务,提升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率,降低异地就医结算报错率,县医保局持续改进和完善政策规定、办事环节、关键流程,实现政策经办同步、信息标准同步、服务管理同步,推动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确保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首先,鼓励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我县参保人员办理转诊备案手续后在市外就医联网结算的,执行与市内就医相同的待遇政策;在市外就医未联网结算的,即相关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比例在市内相应医疗机构支付比例的基础上降低5个百分点。

其次,扩大转外就诊直接备案病种。为方便参保病患转外就诊,进一步扩大我市医疗保险转外就诊直接备案病种,由原来的8种,新增至现在的20种,经三级医院明确诊断后,参保人员可持相关病历资料(病历、检验检查报告、出院记录、影像学资料等)到医保经办机构直接办理转诊备案手续。切实做好优化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服务,全面提升办事效率的服务质量,让参保群众“少跑腿”。

然后,实施未转诊登记异地就医直接联网结算。参保人员未按规定办理转诊备案手续但自愿至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可通过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及微信平台、政务服务网、“我的连云港”APP等渠道办理未转诊登记。登记完成后,参保人员可在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直接联网结算相关住院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比例比市内相应医疗机构降低20个百分点。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刷卡结算后,只需支付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医保负担的部分由医保中心与医院直接结算,改变了过去异地就医手工外报报销周期长、个人垫付压力大的局面,极大方便了群众。值得一提的是,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执行就医地政策,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执行参保地政策。

 截至2020年11月30日,我县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登记备案人员有19211人,发生异地就医住院结算的共16885人次,住院患者已经办理出院直接结算的11947人次,实时结算率达70.76%,统筹基金支付金额为18885.54万元,同比上升1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