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与重要意义
行政执法是政府管理经济社会的主要方式。在新的时代背景下,迫切需要通过制度建设整体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治理自身存在的问题,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项制度是遵循了行政自制的路径,在行政组织架构、内部行政法律规则和行政伦理等方面实现拓展,在执法保障建设、行政裁量、执法证件、信息化平台和执法队伍建设等方面,对于建设法治政府、智慧政府、整体政府具有重要意义,是内部行政法和积极行政的重要发展。
二、主要做法
一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点要抓好事后公示。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是政务公开制度的组成部分,法律基础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点重在打造阳光政府,及时主动公开执法信息,让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运行。
二是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在规范程序、强化应用。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在规范程序,健全制度和硬件支撑体系,实现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
三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宜分类推进。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该制度重在合法行政,要义在于通过推进专业化,既实现内部职能分离与互相监督,又提高行政效率,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