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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316/2020-00008 信息分类: 规划计划,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0-08-24
文号: 灌司发〔2020〕24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印发《关于推进“党建+法治”工作模式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基层司法所,局机关各部门,各律师事务所,法律工作者协会:为全力创建“让党组织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坚持党的建设引领法治建设,推动法治建设强化党的建设,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出台《关于推进“党建+…

印发《关于推进“党建+法治”工作模式 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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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推进“党建+法治”工作模式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基层司法所,局机关各部门,各律师事务所,法律工作者协会

为全力创建“让党组织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坚持党的建设引领法治建设,推动法治建设强化党的建设,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出台关于推进“党建+法治”工作模式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灌南县司法局

2020年8月22日

 

 

关于推进“党建+法治”工作模式实施意见

 

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目标以及实现两个一百年中国梦的根本保证,也是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之举。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创新“党建+法治”工作模式,全面加强基层党建和法治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也是司法行政部门的重要任务。现就推进“党建+法治”工作模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积极探索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在基层实践的思路举措,统筹实施,扎实推进,坚持党建引领,推进党建和法治互促共进、互动双赢,为服务全县高质量发展大局、决胜全面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党建工作与司法行政工作相结合。统筹谋划开展党建工作与司法行政工作,做到三个同步。一是同部署。各基层所、各部门、各单位要紧扣《2020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突出党建引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党建工作计划,有效推进党建和司法行政工作稳步开展。二是同推进。要完善局党组织网络体系,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重要作用,推动“三会一课”常态化开展,激发队伍活力;各基层司法所要切实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推动组织活动常态化开展,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推动新时期基层司法行政“三大平台”建设的引领作用,力求各所党支部标准化创建率达100%。三是同考核。党建工作在司法行政工作全年目标考核中占较大权重,各基层所、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以党建促法治,带动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发展,努力创建“党建+法治”特色品牌,力争在年度考核中取得更好成绩。

(二)推进党建创新与法治建设相结合。首先,要牢固坚持政治机关的定位随着司法行政部门职能的强化,特别是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县司法行政部门不仅是政府组成部门,更是县委工作部门,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坚持法治灌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县委提出的美丽灌南建设贡献司法行政力量。其次,要找准党建与法治工作的结合点。要认识到党建与法治工作的内在统一、互相促进,党建工作融入法治工作则更加具体、更加鲜活,法治工作坚持党建引领则更有方向、更有动力;要着力推进党建和法治互促共进,在党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中,要突出法治工作内容和司法行政工作特点;同时,在推进法治各项重点工作上,要注重党的政治引领、党的路线方针、党组织作用发挥等党建成果运用,从而保证党建与法治工作密切结合、深度融合。第三,要推动党建与法治创新。党建和法治建设都是宏大的系统工程,具有明显的长期性、战略性。在具体实践中,必须在科学规划的指导下,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要在一些规定动作上主动创优,在一些特色工作上积极创新,用创新的思维理念,创新的方式方法,来实现党建与法治建设的最新成果。善于用“党建+法治”工作模式,贯彻县委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工作要求,不断创新实践,创造工作特色,增强司法行政工作的源源活力,建设让党组织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

(三)推进基层党建与依法治理相结合。各基层所党支部要积极争取镇党委镇政府的支持,依托基层村(社)党组织,村民议事会、村民监委会、村民委员会“一委三会”,将党建与依法治理相互融合,实现“三个一”目标:党建法治阵地一起建,党课普法教育一起讲,党建法治工作一起抓。挖掘地方文化内涵,借助法治文化阵地,结合镇村党组织发展特色,创新打造“党建+法治”特色宣传方式,设立“党建+法治”宣传栏、书吧、长廊、广场、小游园等,推动党建与法治宣传阵地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党支部宣传指导作用,联合各镇村党组织共同开展党课、普法课等教育培训活动等,引导和推动镇、村(社区)重视党建和法治建设,将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与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法治文化阵地提档升级同步进行,共同推进,推动更多村(社区)建成省级或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四)推进党组织作用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带头作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广大群众提供全方位、全领域、全时空的法律服务。在县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创建党员模范窗口,接待来访群众做到“四个一服务”:一个和蔼微笑、一句亲切问候、一个熟练办理、一个有效答复。充分发挥党组织效能,优化资源配置,引导律师、法律工作者、公证员、行政工作人员组成法律服务党员先锋队,每月组织一次法律服务党员先锋队深入村(居)、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矛盾纠纷调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活动,提升服务质效,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各基层司法所要与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做好对接,完善村(居)法律顾问制度,深入开展困难群众专项服务,对劳动就业、土地流转、医疗卫生、养老保障等方面加强法律需求走访摸排,定向帮扶,争取相关部门给予配合,深化“结对帮扶”工程,做好法律扶贫攻坚工作,巩固法律扶贫成果。

(五)推进党员带头与激发队伍活力相结合。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调动和激发全体干部队伍活力,提升队伍整体战斗力。各基层司法所、各部门、各单位积极选树先进典型,挖掘身边的感人故事、弘扬正能量,扩大正面宣传激励,强化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加强对系统内青年党员队伍培育,通过实践锻炼强化素质,加强忠诚意识、创新意识、吃苦意识、协作意识教育,提升年轻党员干部在讲政治、懂法律、会调解、能动笔、善创新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建立“司法助理员”制度,推行一岗多责、差别化薪酬等激励措施,强化对聘用人员的管理,奖勤罚懒,增强动力。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各部门要把“党建+法治”工作模式放在新时代背景下,予以高度重视,统筹谋划,完善提升,以党的建设和法治建设的最新成果,为全县经济社会实现“高质发展后发先至”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二)创新工作模式。全系统工作人员要坚持以新思想新理念指导党建和法治工作,强化思想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理论学习等“十项制度”,持续开展“理论夜校”学习培训、学习竞赛等活动,有效加强党建和法治建设新思想新理论的学习。认真落实“321”调研制度,有效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推进学习型、规范型、创新型、勤廉型“四型机关”创建工作,分别成立4个推进小组,定期开展工作督查研究,确保创建各项工作落实见效。

(三)提升工作质效。全系统要围绕创建“让党组织放心、让人民满意模范机关”的总定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切实提高“党建+法治”工作与党组织的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的契合度。要继续倡导“为民、务实、创新、争先”的工作作风,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面实施司法惠民工程,一项一项抓好落实,以实际工作成效不断提升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

(四)加大推进力度。要坚持以“党建+法治”工作模式为抓手,强化组织领导,建立责任体系,以更大的力度推进工作落实。在全系统内形成“统筹谋划、突出重点、注重协同、共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大绩效考核力度,通过运用绩效考核的指挥棒,推动重点工作落实和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同时,积极推动“党建+法治”工作模式在全县各级各部门的普遍认同和支持,把党建与法治作为推动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和新时代文明实践的根本动力,进而丰富形成“党建+德法文明”的理念,以此促进全县人民素质的提升,共同为建设强富美高新灌南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