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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1000X/2021-00001 信息分类: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综合政务,电子政务,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经济开发区管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1-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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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2020年经济开发区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开发区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密结合经济发展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强化组织领导,整合资源建平台,落实制度促…

经济开发区2020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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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开发区2020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开发区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密结合经济发展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强化组织领导,整合资源建平台,落实制度促管理,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加强了法治政府建设。现将开发区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2020年经济开发区在信息公开目录系统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根据县政府要求,开发区对网站及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自查,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如有的在认识上还停留在“要我公开”上;有的还存在怕公开后增加工作难度等认识;有的满足于一般性的办事程序、办事原则公开。二是基础性日常管理上存在不足,例如网页更新速度缓慢、政务公开方式不丰富等。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清理开发区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

(二)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公开信息更新频率,按照《条例》和相关文件规定,根据工作实际,提高公开信息的更新频率。

(三)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方式,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开设网站、会议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