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农业农村局文件
灌农发〔2020〕173号
关于印发《灌南县2020年农机维修点建设等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0年农机职业技能培训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苏农便[2020]19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灌南县2020年农机维修点建设等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供有意愿申报项目的单位参照上报申报材料。
联系方式:县农业农村局农机科 电话:0518-83999712
特此通知。
(此面无正文)
灌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1月6日
抄送:市农业农村局。
灌南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0年11月 6日印发
附件:
灌南县2020年农机维修点建设等项目
申报指南
一、申报项目
根据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0年农机职业技能培训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苏农便[2020]194号)及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机合作社机库和农机维修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农机规〔2015〕1号)文件精神,2020年我县农机职业技能培训等项目有农机维修点建设和区域农机维修中心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下简称农机维修中心建设)。具体申报项目内容为:农机维修点建设项目和农机维修中心建设项目。
二、申报目标
全县扶持3个农机维修点建设,农机维修中心建设项目1个。
三、申报主体
(一)农机维修点建设项目
1、为本县取得三级(含)以上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或具有同等维修能力且正常运行超过1年的农机维修点,并已录入江苏省农机维修管理信息系统。
2、维修设备和人员条件等符合农业部《农业机械维修业开业技术条件》(NY/T 1138.1—2006)和省农机局《江苏省农业机械维修点等级审定条件》等相关规定。
3、联合收割机、大中拖、插秧机等高性能农机产品特约维修站、农机合作社维修点优先扶持。
4、同一维修点(不含升级和改扩建)只能补助一次。近三年已享受省级农机维修点建设补助的维修点不得申报。
(二)农机维修中心建设项目
1、为本县取得二级(含)以上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或具有同等维修能力且正常运行超过1年的农机维修点,并已录入江苏省农机维修管理信息系统。
2、维修设备和人员条件等符合农业部《农业机械维修业开业技术条件》(NY/T 1138.1—2006)和省农机局《江苏省农业机械维修点等级审定条件》等相关规定。
3、联合收割机、大中拖、插秧机等高性能农机产品特约维修站、农机合作社维修点优先扶持。
三、建设内容
农机维修点建设等二项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用于补助建设主体添置农机维修计量器具、通用设备、试验检测设备、清洗拆设备、手工具等。
四、建设标准
1、农机维修点建设项目建成后,在设备条件方面达到农业部《农业机械维修业开业技术条件》(NY/T 1138.1—2006)所列的二级农业机械综合维修点的设备条件相关要求。
2、农机维修中心项目建成后,建设标准达到二级以上农业机械综合维修点的设备条件。
建设项目实行先建后补。项目建设须在2020年12月 31 日前完成。
五、补助标准及资金用途
农机维修点建设项目,每个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0万元;农机维修中心建设项目,每个项目补助资金30万元。项目补助资金 用于项目建设主体添置农机维修计量器具、通用设备、试验检测设备、清洗拆装设备、手工具等。
六、申报要求
(一)材料。项目申报单位须按要求填写灌南县涉农资金项目申报表、申报信用承诺书、《2020年省级农机职业技能培训等项目建设申报书》各一式两份,并同时报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农机维修技术等级合格证书或具同等能力证明材料等复印件相关材料。
(二)时间。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 13 日,逾期不予受理。
七、申报流程
一是报送材料。申报对象自愿按照申报要求,将材料报县农业农村局农机科。
二是组织评审。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制定评审方案,对项目申报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择优选择项目建设单位。
三是公示确定。对审核通过的项目申报主体在灌南县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项目建设主体。
附件:1、灌南县涉农资金项目申报表
2、灌南县涉农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3、2020年省级农机职业技能培训等项目建设申报书(样式)
附件1: | |||||||||||||||||||
灌南县涉农资金项目申报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别 | ||||||||||||||||||
实施单位 | 实施地点 | ||||||||||||||||||
实施单位 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
项目计划 总 投 资 | 申请财政补助 | 自筹资金 | 金融资金 | 其他资金 | |||||||||||||||
项目实 施内容 | |||||||||||||||||||
申请财政资金支持的环节和金 额 | |||||||||||||||||||
项目实施单位意见 | 项目主管部门意见 | ||||||||||||||||||
负责人: | 负责人: | ||||||||||||||||||
(单位印鉴) | (单位印鉴)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附件2: 灌南县涉农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 |||||||||||||||||||
申报单位 | 组织机构代码 |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别 | ||||||||||||||||||
项目总投资 | 万元 | 申请财政资金 | 万元 | ||||||||||||||||
项目所在地 | 联系电话 | 主管部门 | |||||||||||||||||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 1.本单位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2.同一会计年度本主体(载体)仅享受一次财政补助,不重复申报项目、多渠道享受补助。 3.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申报要求,票据合法,会计核算健全,账务处理规范,据实提供。 4.专项资金获批后将按规定使用,自筹资金足额到位,不虚增,资金收支原则经银行结算,现金使用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5.如违背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同意有关主管部门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严重失信的,同意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 |||||||||||||||||||
项目申报责任人(签名) | |||||||||||||||||||
单位负责人(签名) | (公章) | ||||||||||||||||||
年 月 日 | |||||||||||||||||||
附件3:
2020年省级农机职业技能培训等项目建设
申报书(样式)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申报日期:
项目申报内容
一、项目与项目单位概况(包括立项背景、必要性、项目单位近两年财务状况、技术条件、管理方式等)
二、项目建设方案(包括实施地点、范围和实施计划;建设内容和技术方案)
三、资金来源及投向(明细预算)
四、项目效益分析(包括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
五、项目实施组织管理(参加人员及分工)
六、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