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建发〔2020〕92号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涉黑涉恶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工程建设领域涉黑涉恶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18日
工程建设领域涉黑涉恶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市住建局、县纪委要求,决定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涉黑涉恶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开展“行业清源”的要求,坚持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问题为突破口,聚焦工程建设领域强揽工程、暴力拆迁、违法发包、违法分包、转包、挂靠、恶意拖欠、暴力讨薪等涉黑涉恶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将市场治乱与扫黑除恶有机结合,进一步强化日常行业监管,健全长效机制,着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实现“深挖整治”“长效常治”,为建设美丽灌南提供坚强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严厉打击工程违法发包、违法分包、转包、挂靠、出借资质等行为
严格对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2019〕1号),依法依规监管工程建设市场的发承包违法行为。强化监管队伍建设,明确职能职责,规范监管流程,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对违反工程承发包行为的,及时报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查处,有效维护工程建设市场秩序。
(二)强化工程施工现场监管,开展施工安全质量专项整治
督促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到岗履职,对于项目管理人员不在岗履职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给予企业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导致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必须依法按照情节严重情形给予处罚,记录严重失信行为。开展安全质量专项整治,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加快推进“智慧工地”建设,严格进场建筑材料送检,严控主体结构施工质量,推广应用远程监控、人脸识别、智能化考勤等现代化技术,强化施工现场实时监管,捕捉项目建设过程中转包挂靠、聚众闹事、阻拦施工、以次充好、指定产品、强迫交易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
(三)整治暴力征收(拆迁)行为
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按照规定的征收范围、补偿标准和征收程序,依法征收、公平补偿。严厉打击征收(拆迁)方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或突击、“株连”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严厉打击在拆迁工作中,委托企业或以购买服务的形式,进行强制征收拆迁,坚决杜绝开发建设单位直接组织或参与征收拆迁,确保征拆工作依法、规范、有序进行。对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利益输送、拉拢腐蚀公职人员、构建关系网侵害群众利益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四)严肃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为契机,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领域用工实名制管理,会同人社部门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在建项目落实工资支付制度。建立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查处通报制度,主动做好因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原因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查处工作。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查处工作,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施工企业,落实黑名单制度。对于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强揽工程、煽动滋事、敲诈勒索等线索,及时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三、任务分解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达到实效,分条线成立长效督查专项领导小组,组长:潘龙飞,其他具体人员如下:
1.建筑工地专项督查组
副组长:姜 辉
成 员:于 宇 王杰奇 沈 慧
2.建筑材料专项督查组
副组长:朱海波
成 员:解晓东 沈 慧
3.拆迁地块专项督查组
副组长:张 帆
成 员:王君华 李 伟
4.物业小区专项督查组
副组长:杨 红
成 员:张虎如 赵大伟
5.公用事业专项督查组
副组长:陈永先
成 员:刘从喜 王抗美
四、工作实施步骤
2020年是巩固扫黑除恶三年斗争成果的攻坚年,各相关部门要扎实有效推进本部门承担的工程建设领域涉黑涉恶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一方面是线索排查工作常态化,要将扫黑除恶工作融入日常行业管理工作中,对日常执法检查、专项督查和办理的群众投诉举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发现一条移送一条。另一方面是开展建筑市场、房屋征收(拆迁)、安全质量、农民工工资等专项治理,重点排查工程建设领域项目违法发包、围标串标、违法分包、转包、挂靠、暴力征收(拆迁)、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并及时立案查处。
(一)第一阶段:制定方案、摸排问题(2020年7月-8月)
各相关单位要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列出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任务分解表,广泛宣传发动,让每个施工现场人员知晓黑恶势力常见表现形式、辨别方法。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建立台账,能立行立改的问题要立即整改,短期内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整改措施、专人负责,确保涉黑涉恶涉乱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二)第二阶段:推进集中整治(2020年9月-10月)
各相关单位要对本地区在建工程项目全面排查、检查、治理,集中查处行业内违法违规突出问题。对前两年的工作要“回头看”,强化线索排查,特别是近年来的涉访涉诉案件进行排查梳理,深挖有无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涉乱线索,对发现的线索及时移交公安、纪委监察等相关部门。要强化依法打击,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的原则,坚持目前的工作要再深入,重视打小挖根,通过小案、个案,撕开口子、揭开盖子、挖出根子,实实在在取得成效,始终保持对工程建设领域涉黑涉恶突出问题的严打高压态势。要强化扫黑反腐,把扫黑除恶和反腐斗争结合起来,对在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三)第三阶段:督查评估、巩固提升(2020年11月)
各相关单位要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落实,在集中整治突出问题的同时,将集中整治的经验做法提炼固化为制度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建立防腐预警机制,对党员干部以及行使公权力的人员存在“保护伞”苗头的,做到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充分认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对市场秩序的破坏和对市场主体切身利益的损害,把专项整治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检验,主动落实好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认真抓紧抓实各项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细化工作任务和分工,明确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内容、目标任务、进度安排、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加强工作调度和政策指导,有序推进落实。要进一步加强与纪检监察、政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交、联动查处、通报反馈的协调机制,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三)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专项管理台账,严格按规定程序处置问题线索。实行涉黑涉恶线索核查责任制,对上级交办的投诉举报件要认真查办、按时反馈;对属于下级单位办理的要及时转送、提出办理要求。同时,建立健全线索排查移交机制,对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移送县扫黑办给予查处。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强对专项整治的舆论宣传,有计划地宣传报道一批典型案件,广泛发动市场主体和社会群众参与专项整治。要及时向群众公示整治重点,公布整治成果,做到整治内容直面群众关切,整治过程邀请群众参与,整治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五)建立长效机制。坚持“边整边改”“边整边建”,分析研判行业隐患和监管漏洞,及时完善工程建设领域监管制度,加强和市局、县纪委、县“扫黑办”协作配合,积极做好相关工作,长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机制。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0年8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