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规划计划
索引号: 014309404/2020-00145 信息分类: 规划计划,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建设规划,城乡建设(含住房),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0-08-31
文号: 灌建发〔2020〕94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灌建发〔2020〕94号 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我县智慧工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建设单位、施工、监理企业:为推进我县智慧工地建设,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智慧工地建设的指导意见》(苏建质安〔2020〕78号)、《灌南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等文…

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我县智慧工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字体:[ ]

 

 

 

 

 

 

 

 

 

灌建发〔202094

 

 

 

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我县智慧工地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建设单位、施工、监理企业:

为推进我县智慧工地建设,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智慧工地建设的指导意见》(苏建质安〔2020〕78号)、《灌南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等文件要求,推动我县建筑施工智慧化建设,提升行业监管和企业综合管理能力,结合实际,特制定我县智慧工地建设实施方案,希严格遵照执行。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28日

关于推进我县智慧工地建设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提升行业监管和企业综合管理能力、驱动建筑企业智能化变革、引领项目全过程升级”的总体要求,将我县施工现场所使用的农民工实名制、扬尘在线监测、视频监控、“危大工程”监测等系统整合,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实现施工过程相关信息的全面感知、互联互通、智能处理和协同工作的智慧工地。

二、工作部署

按照省、市智慧工地建设的目标要求,自2020年8月至12月完成第一批智慧工地的建设。原则上,2020年新开工的建设项目,全部按照智慧工地要求建设。

(一)智慧工地项目

经过我局筛选,下列20个项目为我县第一批智慧工地建设项目: 泰瑞南苑、幸福花园、盐西花园、绿云俪都、金融中心、灌南县公路管理站新集养护工区、金灌壹号院、上悦花园、鑫源一品一、二标段、观澜书院、上城福园、人和之家、玫瑰园、海西尊品、海西豪庭、观澜名苑、红星美凯龙、十里桃源、恒基锦苑项目。

(二)建设进度安排

1.项目前期阶段。自8月中下旬召开智慧工地推进会起,上述项目要结合实际情况,认真部署安排,制定实施方案、计划,启动智慧工地建设。

2.全面推进阶段。8月底上述项目上报智慧工地建设计划。

3.软、硬件建设阶段。9月中旬至11月下旬,上述项目完成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及集成平台软件建设和人员信息动态管理、扬尘管控与降尘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高处作业防护预警、危大工程监测预警等硬件建设。

4.12月上旬完成系统数据接入,与我局监管平台数据对接。期间,我局每月开展一次检查、观摩活动。

5.12月中旬组织验收。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住建局成立智慧工地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财务科、建管处(安监站)、质监站负责人为成员,建管处(安监站)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准确把握技术发展趋势。根据工作目标,因地制宜研究提出推进智慧工地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层层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按照时间节点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加大政策支持。结合科技创新、污染防治等方面政策、加大对智慧工地的支持力度。对于实施效果明显、成效显著的项目予以通报表彰,适时组织全县观摩学习。

    (三)加强措施保障。建设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保障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并督促施工单位制定智慧工地建设费用计划同时加强监管,确保智慧工地建设有序推进。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智慧工地建设负总责,智慧工地建设费用从安全文明施工费,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建筑工人实名制费中列支,自主选择技术服务商,自主选定软件、硬件(应满足江苏省建设工程智慧安监技术标准要求)。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接进智慧工地建设,并有效应用于施工现场实际管理。

(四)加强监督管理。我局将根据目标任务,加快推进各项工作,加强对工作进度及效果的检查,确保按时完成各项任务。我局将每月组织检查、观摩、通报,全力推进此项工作按计划实施。在智慧工地建设推进过程中,要做到公开、公正、透明,任何人员不得人为干涉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业和相关单位推荐、指定产品和供应商。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08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