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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260/2020-00071 信息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卫生、体育,卫生,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0-12-18
文号: 灌政办发〔2020〕85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灌南县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灌南县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
时效: 有效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灌南县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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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灌南县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218         

(此件公开发布) 


 

灌南县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

实施方案(试行)

 

为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和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省卫健委等部门《关于推进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建设的通知》(苏卫医政〔201822号)、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的实施意见》(连政发〔2018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医改方针政策,以有效推进落实分级诊疗、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目标,整合提升全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创新医疗卫生管理、运行和激励机制,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构建县、镇、村医疗机构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实现发展方式由以医院为重点以基层为重点转变,服务模式以治病为中心以健康为中心转变,为加快实现全县经济社会高质发展、后发先至提供健康保障。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全县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组织制度框架基本搭建,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区域医疗资源得到有效配置。

2021年,推动医共体牵头医院县第一人民医院达到三级综合性医院水平、堆沟港中心卫生院创成二级综合性医院。分级诊疗制度初步建成,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以上;住院转诊县外明显减少,镇村医疗机构就诊率提高到65%以上,全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资源利用效率明显增强,群众健康水平显著提升。

2022年,推动医共体成员单位三口中心卫生院、百禄中心卫生院、孟兴庄镇卫生院达到二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医共体实现高效运转,让全县群众享有更好的医疗服务,不断增强幸福感和获得感。

三、重点任务

(一)整合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 组建2个县域医共体。

1)组建灌南县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由县第一人民医院牵头,县第二人民医院、硕湖卫生院、新安镇卫生院、三口中心卫生院、百禄中心卫生院、新集镇第一卫生院、新集镇第二卫生院、李集镇卫生院、孟兴庄镇卫生院、汤沟中心卫生院、张店镇卫生院、北陈集镇卫生院为成员单位。成员单位加挂灌南县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分院标牌。

2)组建堆沟港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医共体。由堆沟港中心卫生院牵头,堆沟港镇第二卫生院、田楼镇第一卫生院、田楼镇第二卫生院为成员单位。成员单位加挂堆沟港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医共体分院标牌。

2. 完善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各镇卫生院所辖分院及村卫生室原则上全部纳入医共体,由辖区卫生院负责一体化管理。不断完善村卫生室设施设备,逐步改善农村医疗条件和就医环境。探索村医县招、镇管、村用,进一步保障其收入待遇。

3. 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共享。以县第一人民医院为载体,进一步完善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诊断、心电诊断、消毒供应等五大中心建设,提高运行效率,推动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实现区域检验检查结果互认。

(二)深化县域医疗卫生管理体制改革。

1. 成立医共体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医管委)。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分管副县长任副主任,县卫健、发改、医保、财政、人社、编制管理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推进医共体的规划建设、投入保障、项目实施、人事制度、考核监管等重大事项。医管委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委,负责医管委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卫健委主要负责人兼任。

2. 健全医共体内部治理结构。医共体成员单位保留原有机构设置和机构名称,其单位法人、职工身份不变。成立医共体理事会,理事长由牵头医院主要负责人担任;制定医共体章程,明确牵头医院和其它成员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医共体成员单位负责人由医共体牵头医院提名,报县卫健委审核同意后,经组织考察程序认定,由医共体理事会任命。成立医共体监事会,监事长由县卫健委主要负责人担任。

3. 明确医共体内职责分工。牵头医院负责制定医共体章程;负责医共体发展规划和人、财、物统一管理等重大事项;充分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完善医疗卫生机构改革运行机制,基本建立分级诊疗服务模式;建立重大事项报备制度,按有关组织程序规范人事任免;强化内部管理,加强重点临床专科建设,指导帮扶成员单位提升服务管理能力;向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险结算服务,规范服务行为;承担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支农、疫病防治等任务;负责医共体成员单位的信访稳定、安全生产、医保资金安全、廉政建设等管理工作。成员单位(镇卫生院)负责承担辖区内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等职能任务;做好双向转诊和下转病人康复服务;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升镇村医疗服务能力,做好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负责承担常见病、多发病诊治、签约服务和健康管理,以及疾病防控、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工作。

4. 落实医共体经营管理自主权。按照管好放活要求,充分落实医共体在机构岗位设置、人员管理、中层干部选拔、绩效考核、收入分配、医疗业务发展等方面的自主权,激发医共体运行活力、服务效率和发展动力。

(三)完善县域医疗卫生运行机制。

1. 统一人员岗位聘用。在医共体各成员单位编制总数不增加的情况下,分类核定县级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编制。医共体成员单位编制实行总量控制、动态调整,由医共体统筹使用。医共体实行全员岗位管理,按照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聘上岗、人岗相适的原则,实现定期轮岗、有序流动、统筹使用。

2. 统一财务集中管理。医共体设立总会计师,由医管委委派,医共体负责聘任。医共体设立财务管理中心,统一负责财务、成本、预算、会计核算、价格、资产等管理和会计监督及内部控制工作,成员单位财务实行单独设账、独立核算。成员单位大额资金使用由牵头医院按规定审批,保障成员单位日常运行。医共体负责对医共体成员单位基本建设、设备购置、资金结算等经济活动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审计监督管理。

3. 统一药品耗材采购。医共体成立药械管理委员会,严格落实省级平台集中采购和带量采购政策,实行药品耗材统一管理。以医共体为单位,设立唯一药品耗材采购帐户。医共体成员单位药品耗材采购,实行申报审批制,实行统一用药目录、统一价格、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支付。牵头医院要加强临床用药评价,定期开展处方点评。

4. 统一目标绩效考核。进一步落实医共体内部绩效工资分配自主权,探索建立适应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绩效考核制度,合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完善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适时制订医共体绩效考核办法和医共体成员单位负责人年薪制实施办法。

5. 统一信息互联互通。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医疗健康数据共享中心,实现医共体、医疗卫生单位、卫健委之间的数据安全传输和互通互享。以医共体建设需求为导向,实现临床数据共享、双向转诊、学科会诊、在线教学培训、远程会诊等信息化功能。

(四)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1. 强化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做精做强牵头医院,推进牵头医院重点学科培育和建设。牵头医院要促进人力资源和设备资源重点向成员单位转移,要统筹安排院内专家到成员单位定期服务,合理安排各成员单位医务人员到牵头医院轮岗培训,全面提升成员单位的医疗服务能力,扶持实力较强的中心卫生院创建二级医院。

2. 做实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推动县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动融入医共体建设发展,完善医防协同工作机制,做到防治服务并重。推动公共卫生县、镇、村一体化管理,建立县疾控中心下派医共体公共卫生联络员制度,参与医共体重大公共卫生决策。

3. 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共体内部统筹调配力量,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重点提高老人、妇儿、慢性病、失能半失能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人群的签约率。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努力提高签约服务覆盖面。牵头医院要为签约居民开通转诊绿色通道,对签约患者的转诊实行优先接诊,提高签约服务居民就医的获得感。

4. 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医共体要通过提升医疗能力、服务水平等措施,引导居民县域内就医。医共体牵头医院要成立服务机构,各成员单位要设立双向转诊对接科室,专人负责双向转诊工作。要在医共体成员单位建立康复病区,使下转患者能够得到持续服务。

四、政策保障

(一)创新医保支付方式。实行总额预付、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医保基金管理方式。医保基金对医共体实行按总额预付管理模式,确定医共体的医保费用年度预算额度,用于承担辖区居民的门诊和住院、家庭医生签约(不含大病保险)等符合政策的报销费用。医保经办机构与医共体牵头医院签订结算协议,按月预拨给医共体,由医共体牵头医院统筹管理。合理的超支由牵头医院与医保经办机构根据结算协议分担。结余部分由医共体牵头医院按医共体内医疗机构等级、功能定位和考核结果按比例分配,结余资金主要用于医院建设、业务发展和人员薪酬,引导医共体主动开展疾病预防、健康管理、规范合理使用医保费用等。推行医保基金按人头、点数法、床日、病种、DRGS支付,进一步优化医保差别化支付政策,引导病人在基层就诊。

(二)完善财政投入政策。整合组建医共体后,县财政继续按照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政策,按原渠道足额安排基药补助、公共卫生和基本建设等经费,由医管委办公室,会同县卫健、财政等部门,按资金用途定期拨付给医共体统筹使用。积极化解医共体成员单位符合条件的历史债务,保障医共体持续健康发展。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012月底前)。拟定医共体实施政策框架和工作措施,出台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制定医共体章程。

(二)实施阶段(202012月至20216月)。按照实施方案进度要求,细化出台配套管理文件,完成医共体成员单位挂牌,实行人、财、物、业务考核等集中统一管理,全面推进医共体实质运行。

(三)运行阶段(20216月后)。进一步完善医共体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医共体运行机制,对医共体运行成效进行全面评估,整改落实发现的问题,适时进行政策调整。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医共体建设是深化综合医改、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的有效抓手。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医共体建设作为解决医疗卫生领域突出问题、加快推进健康灌南建设的重要举措。卫健、发改、财政、医保、人社、市场监管、机构编制等单位要按照职责,在县医管委的统一指导下,积极争取省、市政策支持,协调解决医共体运行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完善各项配套政策,形成改革合力。

(二)强化统筹协调。县卫健委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将医共体建设作为推动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的重要抓手,全面加强指导和监督。县委编办要协同推进医疗卫生机构编制管理改革,满足医疗卫生人才资源编制需求。县医保局要加快推进医保总额控制方式改革,进一步优化不同医疗机构和医保差别化支付政策;健全完善药品采购政策,保障基层用药需求,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县财政局要加大财政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县人社局要加大卫生人才招聘计划力度,完善医务人员收入分配机制。县市场监管局要做好药品流通环节监管工作。牵头医院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积极推动医共体建设,确保医共体运行平稳有序。

(三)强化考核评价。由医管委办公室牵头,出台考核评估方案,以县域就诊率、基层就诊率、服务能力、医疗质量、医保基金使用绩效、群众健康改善和满意度等为核心指标,建立健全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评估标准,并定期进行督导和考核,考核结果与医共体财政投入、医保支付、人事任免、院长年薪、评先评优等相挂钩。

(四)广泛宣传引导。要加强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管理人员等的培训教育,引导医共体成员单位干部职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要强化舆论宣传,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介,广泛宣传医共体建设的重要意义和为群众带来的好处益处,引导群众转变就医习惯,全面形成支持和推动医共体建设的良好氛围,为医共体发挥作用奠定社会群众基础。

 

附件:1. 南县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管委会组成人员名单

2. 灌南县紧密型医疗卫生共体建设配套文件

责任分工表

 

 


附件1

 

灌南县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管委会

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苏卫哲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主任:袁丽霞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张文艳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于祥华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蒋国荣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两新”工委书记

任红剑   县委编办主任

秦永春   县发改委主任

宋永武   县司法局局长

徐开明   县财政局局长

赵学荣   县人社局局长

周庆伟   县卫健委主任

涂红祥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刘旭东   县医保局局长

医管委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委,负责医管委的日常工作,周庆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灌南县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

配套文件责任分工表

 

序号

配套文件名称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时限

1

《灌南县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章程》

县卫健委

人社局、编办,牵头医院

2021

3月底前

2

《灌南县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总额付费暂行办法》

县医保局

卫健委、财政局

2021

3月底前

3

《灌南县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若干意见》

县医管委

办公室

卫健委、人社局、编办

2021

3月底前

4

《灌南县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县医管委

办公室

组织部、人社局、财政局、

卫健委、医保局、编办、

市场监督局,牵头医院

2021

3月底前

5

《灌南县双向转诊管理办法(试行)》

县医管委

办公室

卫健委、牵头医院

2021

3月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