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索引号: 014309084/2021-00239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工业、交通,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 2021-01-11
文号: 灌交〔2021〕1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现将《任务分工表》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细化每一项任务的责任领导、部门和人员,明确任务时限,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 “百日行动”工作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

浏览次数:  字体:[ ]

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各工程建设指挥部,局机关各科室:

为落实《县安委会关于印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灌安〔20216号)要求,参照《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连交传〔20211号),根据各相关单位安全职责,对方案明确的各项任务进行了责任分解,形成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方案任务分工表(以下简称《任务分工表》),现将《任务分工表》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细化每一项任务的责任领导、部门和人员,明确任务时限,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为切实推进百日行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请局安委办制定综合监督检查计划并不定期组织实施,请各行业监管部门制定执法监督检查计划,并在百日行动期间组织实施;请运管所制定春运检查计划并在春运前、春运中等期间组织实施;请各行业监管部门及时将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情况报局安委办(联系人:郑勇,电话:83219239)。

 

附件: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方案任务分工表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

                                                   2021111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方案任务分工表


序号

工作任务 

任务内容

牵头部门

(一)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行动

1

加强旅游包车客运安全管理

严格落实《江苏省旅游包车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旅游客运企业落实旅游包车车辆例检、旅客行包安检及旅客实名制等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加强旅游包车客运企业从业人员冬季春运安全教育落实情况的检查,加强冬季运输车辆二级维护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严格落实省、市际包车客运业务备案要求,加强对申请事项的事前审核和事中事后监管衔接的管理,严格规范包车客运标志牌发放。

县运管所

2

深化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管理

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督促危险货物装货人落实五必查工作的通知》,督促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托运人落实相关安全要求,督促装货人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充装或者装载查验、记录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严格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予以处罚。

县运管所

3

在机动车维修领域重点开展危化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全面摸清危化品使用底数、存在隐患,落实管控措施。

县运管所

4

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

对涉及省际班线客运、省际旅游客运的道路客运企业,以及涉及剧毒、爆炸、放射性货种的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未能在 2020 年底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的,坚决取消相应的经营许可。

县运管所

5

组织开展两客一危挂靠车辆清理工作回头看,对存在挂靠车辆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一律依法吊销经营许可。

县运管所

6

加强对城市客运、机动车维修企业、驾校安全生产的检查,对部分违法违章率较高的企业等开展安全生产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相应的经营许可。

县运管所

7

开展春运车辆、人员的全面排查

督促两客一危企业在 2021 年春运前对所有营运车辆开展一次检查,对车辆技术等级未达到一级的,逾期未检的,不得安排从事春运期间营运。

县运管所

8

对拟从事春运的营运驾驶员开展一次全面排查,督促企业对不符合规定的驾驶员调离驾驶岗位,杜绝有吸毒行为记录和罹患精神病等有安全隐患的驾驶员参与春运。严禁有严重交通违章记录或发生过较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的驾驶员参加春运。

县运管所

9

强化道路运输联合执法

联合公安部门建立执法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大超限超载整治力度,重点整治百吨王,健全完善车辆装载源头追溯机制和工作流程,落实装载源头单位联合倒查机制。

县运管所

县公路站

10

持续深化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在两客一危的应用,贯彻落实《江苏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对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采集的严重报警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县运管所

11

依法从严查处非法营运、超范围经营、违规托运危险货物、未按规定填写电子运单、道路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车辆未按规定进行检测和维护等严重违法行为。

县运管所

12

加强非法营运智能化整治系统应用,实行精准执法、联合执法和全链条抄告,对非法运输坚持零容忍,保持高压态势,2021 1 31 日前,将核查范围扩大到本省籍 7-19 座和外省籍 10-19 座的车辆,实现动态清零。

县运管所

(二)水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行动

13

严格船舶通航管理

严格禁止 600 总吨及以下载运危险化学品的船舶夜间22 时至次日凌晨 5 时在灌南内河水域航行,禁止所有单壳危化品船和单壳油船在灌南内河水域航行、停泊;严禁船队超长拖带和超宽拖带;严禁超吃水船舶进入相关航道,严格落实夜间 600 总吨及以下载运危化品船舶禁止过闸等制度。

县地方海事处

14

加强渡运安全管理

严禁车辆违规渡运。2021 春运前对渡船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一律不得参与春运期间营运。加强渡运安全巡查,严厉查处超载运输、冒险航行、疲劳驾驶、违规横越等违法行为。

县地方海事处

15

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会同有关部门,强化对航运企业和水上游览活动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指导督促企业和单位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公司自有船员比例。对辖区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企业、旅游船舶、乡镇渡船和到港的危险货物运输船舶组织开展排查,坚决纠正船证不符、船舶未按规定进行例行检验、船舶未按规定配备船员、船舶安全设施配备不足等违规行为。

县地方海事处

16

强化水上交通监管执法

积极开展通航、特别是夜航安全检查,切实履行航行监督管理责任。加强船舶适航的动态管理,落实枯水期、极端天气等通航安全保障措施,加大对重点水域和重点航段的管控力度,遇有极端天气及时采取封航、限航等交通管制措施,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保障事关民生重要物资的水路运输安全畅通,做好春运期间回港停泊船舶的安全管理。

县地方海事处

17

严厉打击内河船舶从事海上运输、未按规定标识船名船籍港、未按规定开启船舶自动识别系统、未持有有效营运证、超限超载超航区非法运输、非法过驳、非法浮吊作业等违法行为,巩固三无船舶整治成果,督促港口码头不得为内河涉海运输船及未持有船舶营业运输证的船舶装卸作业,严禁为三无船舶等提供过闸服务。

县地方海事处

(三)港口安全生产专项行动

18

强化港口本质安全

加强港口安全基础管理,全面摸清危化品使用底数、存在隐患,落实管控措施。对涉及甲 A、甲 B 类危险货物作业,以及涉及重大危险源的港口经营企业,未能在2020 年底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的,取消相应的经营许可。

局港口科

19

加强对港口危化品储罐和压力管线的检查,对罐龄在20 年以上的或储存介质危险性较高的储罐进行抽检,抽检比例不低于储罐总数的 5%,对抽检不合格的,一律暂停使用。

局港口科

20

强化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安全

督促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严格按照港口经营许可证附证所确定的危险货物品种进行作业,并按规定向所在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报告,未经批准,不得进行危险货物港口作业。港口所在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加大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申报的监督管理,建立危险货物作业申报核查制度,定期对企业申报情况进行复核,危险货物作业结束后,督促港口企业在江苏省港口安全监管与应急管理系统中提交相关单位出具的载运危险货物品名和数量的报告。

局港口科

21

开展港口动火、吊装、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专项检查,落实防火、防静电、防泄漏等三防措施,对存在未出具动火作业票开展动火作业、未实施动火作业第三方监管、动火作业前未对周边环境进行检测等重大隐患的,一律实施挂牌督办。开展港口危化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全面摸清危化品使用底数、存在隐患、落实管控措施。

局港口科

22

强化船舶进出港口管理

加强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管理,督促运输船舶落实进出港申报制度。

局港口科

23

督促载运危险货物船舶、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落实船岸界面检查制度。

局港口科

24

载运危险货物船舶装卸作业前,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与作业船舶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和落实作业期间的安全、防污染和应急措施,杜绝违规操作。

局港口科

25

联合推进危化品货主(码头)高质量选船机制

持续加强政策宣贯,督促辖区危化品货主、码头按照选船标准开展选船检查,鼓励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提高选船检查的专业性、公平性和公正性。督促辖区危化品货主、码头严格按照《高质量选船机制推荐检查和评估程序》《高质量选船机制船舶不良行为惩戒期推荐标准》开展评估,对处于惩戒期的船舶不予安排作业计划,促进船载危化品航运市场优胜劣汰,推动建立危化品水上运输市场本质安全型管理体系。

局港口科

(四)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专项行动

26

强化建设安全风险管控

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监理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检查,认真组织开展《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法》宣贯和执行,紧密结合年度平安工地建设考评和坚守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等专项行动部署,认真分析冬季施工易发和多发事故的类型、原因,查找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制定防火、防雪、防冻、防坠落、防坍塌等一系列安全风险防控措施。

县交通质监站

各工程建设指挥部

27

加强施工安全隐患治理

加强对临时工程、未完工程、机械设备、施工用电、施工脚手架、模板支架、深基坑支护、高空作业、起重吊装、交通组织、高墩等重点部位和安全关键环节的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交通工程项目的桥梁施工及水上作业等。

县交通质监站

各工程建设指挥部

28

开展冬季施工安全排查治理

加大对春节期间不停工项目的督查力度。加强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联合发布《公路水运工程淘汰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目录》规定淘汰事项执行情况的检查,严格禁止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和材料的使用。

县交通质监站

各工程建设指挥部

(五)铁路沿线外部环境安全治理专项行动

29

加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

对既有铁路,全面开展划定工作;对新建铁路,在铁路开通运营前完成划定。所有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均按规定设置标桩。

县铁路办

30

加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安全隐患的整治

重点整治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擅自建造建(构)筑物,依法规范取土、挖沙、挖沟、采空作业、堆放悬挂物品、上跨下穿管线、施工作业等行为。加强线路护坡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县铁路办

31

加强铁路沿线轻飘物及危树整治

重点整治铁路两侧 500 米范围内的彩钢板、防尘网、塑料薄膜、广告幕布等轻体漂浮物和倾倒后影响铁路设备设施的高大树木,防止在大风天气下被刮起后侵入铁路限界。

县铁路办

32

加强铁路沿线外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整治

重点整治铁路沿线两侧建造、设立生产、加工、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和放射性物品等危险品的场所、仓库,治理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防护距离隐患。

县铁路办

33

加强铁路道口的安全管理

全面摸排铁路道口现状和存在的安全问题,依据铁路道口相关法规规定,明确道口的安全责任主体和监管要求,加强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

县铁路办

(六)交通基础设施运行安全专项行动

34

强化公路运行安全管理

落实公路冬防养护措施,保证路面、路基排水通畅,及时处置积雪冰冻,避免衍生灾害和次生灾害的发生。

县公路站

交通工程处

35

深入开展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突出三类及三类以下桥梁,跨(穿)铁路、高速公路、等级航道桥梁,公路隧道,重要平面交叉口、集镇段、急弯陡坡、临水临河路段等重点部位的排查。

县公路站

交通工程处

36

加强公路防护设施规范管理

认真开展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专项整治。重点对公铁并行交汇地段防护桩(墩、墙)、公跨铁立交桥防抛网和铁跨公桥梁防撞设施、限高防护架、安全警示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的合规性进行检查,落实安全防护要求。

县公路站

交通工程处

37

强化航道基础设施运行安全保障

加强航道基础设施和港口公用基础设施风险防控和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贯彻落实双重预防机制。切实强化冬季低水位、雨雾冰冻、严寒天气等恶劣天气特殊通航环境安全管理,做好车船装备等设施设备保暖防冻工作,维护航标等助航设施,备足应急物资,落实应急措施。

县航道站

(七)疫情防控、消防、维稳、应急专项行动

38

做好冬季交通疫情防控工作

扎实做好“两站一场一码头”等运输场站疫情防控工作,按规定做好营运车辆通风、消毒,进一步防范新冠疫情通过进口冷链物流传播,督促从业人员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加强重点枢纽的疫情防范,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境外返回人员“点对点”转运。

局安全监督科

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

39

做好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

督促城市公交、客运站、码头、服务区、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为抓手,持续加大排查整治力度,深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对老损电器、老化电路及时更换维护,足量备齐消防器材,严格落实防火工作,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行业消防安全能力,有效遏制小火亡人

局安全监督科

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

40

抓好2021年全国两会期间交通运输行业维稳工作

突出出租汽车、货运行业的维稳工作,强化重要交通基础设施、公共交通工具、轨道交通车站、客运站等重点场所的行业反恐防范。积极做好行业信访工作,加强源头信访治理,畅通群众信访举报、监督渠道,公开举报电话和信访信箱,确保突发事件、群众上访得到妥善解决。

局政策法规科

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

41

强化恶劣天气下公路、航道调度指挥

加强气象信息的监测预警和服务,强化对冬季寒潮大风、团雾、强降雪、水位变化等情况的预警预防和信息发布。加强路网运行、拥堵路段和节点、道路客运、航道通航等交通运行情况的研判预测,提前发布公路网出行指南和水上交通安全信息。

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

42

加强春运期间的运输组织保障

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加强源头管理和组织调度,督促城市公交、出租汽车、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做好运营组织工作,优化城市公共交通运行线路和班次,保障出租汽车运力供给,防止大客流聚集,确保公众安全、便利出行。

县运管所

43

强化全时段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全面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保障工作,确保各项应急物资、应急装备,加强应急值守,使应急队伍时刻处于待命状态,确保遇有突发事件时快速有效的处置。进一步健全应急指挥和联动处置机制,完善细化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实战演练,确保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能够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科学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进一步加强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工作,及时应对和消除影响,切实做好各类突发情况下的舆情管控工作。

局安全监督科

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