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中小企业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发展中小企业、乡镇企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维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法对全县中小企业进行规划、指导、监督、协调和服务;研究提出全县中小企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的建议,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二)负责编制全县中小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同有关部门制订和实施城乡劳动力进入二、三产业转移规划。
(三)负责中小企业、乡镇企业统计和信息服务工作;负责预测和分析中小企业、乡镇企业经济运行情况;指导中小企业资产评估、财务会计和信息网络建设工作。
(四)指导各园区培育和发展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工作;依照中小企业成长计划,指导中小企业的重点优势企业、成长型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工作。
(五)负责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基金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建立和规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融资体系,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组织实施和行业监管;引导和推动民间资金和风险投资机构投资中小企业。
(六)负责实施中小企业、乡镇企业专业技术职称及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指导中小企业人才培训、交流工作。
(七)指导中小企业结构优化调整和改革工作,促进中小企业参与市场公平竞争,共同发展。
(八)指导中小企业科技进步、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建立和规范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支撑体系;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信息服务;协同有关部门对中小企业质量和标准工作进行指导。
(九)研究提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措施意见,加强中小企业咨询、市场开拓等服务体系的建设,规范中小企业服务市场。
(十)指导中小企业外事、外经、外贸工作,推动中小企业对内、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工业园区建设。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负责中小企业、乡镇企业统计和信息服务工作;负责预测和分析中小企业、乡镇企业经济运行情况;指导中小企业资产评估、财务会计和信息网络建设工作。
(四)指导各园区培育和发展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工作;依照中小企业成长计划,指导中小企业的重点优势企业、成长型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工作。
(五)负责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基金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建立和规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融资体系,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组织实施和行业监管;引导和推动民间资金和风险投资机构投资中小企业。
(六)负责实施中小企业、乡镇企业专业技术职称及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指导中小企业人才培训、交流工作。
(七)指导中小企业结构优化调整和改革工作,促进中小企业参与市场公平竞争,共同发展。
(八)指导中小企业科技进步、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建立和规范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支撑体系;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信息服务;协同有关部门对中小企业质量和标准工作进行指导。
(九)研究提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措施意见,加强中小企业咨询、市场开拓等服务体系的建设,规范中小企业服务市场。
(十)指导中小企业外事、外经、外贸工作,推动中小企业对内、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工业园区建设。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